街道机关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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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某街道机关工作制度一、议事决策制度一、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党工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时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三、党工委会议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半数的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作为表决票计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要时可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居、社区)、

2、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四、党工委会议作出的决策,党工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个人不得有与党工委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由党工委会议决定。五、党工委财经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会议在讨论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二、工作例会制度(一)书记办公会议 书记办公会议由正、副书记参加,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列席。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书记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视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议事

3、的范围:1、酝酿需要提交党工委会议或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2、对党工委会议或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3、议定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4、交流日常工作情况。 (二)街道党工委会议 街道党工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以单独召开,也可以与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同时召开,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工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书记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工委成员应出席会议,党工委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请假。有2/3以上党工委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根据研究的内容,经书记和副书记商量,可指定列席人员。 议事的范围: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落

4、实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工作措施;2、研究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及实施规划的措施;3、研究决定街道有关干部的培养、选拨、任用、考核和奖惩等工作;4、讨论和研究共青团、妇联、工会和民兵等组织的有关工作;5、讨论决定各委员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6、研究街道的日常党务工作和其他需经党工委会议研究的工作,包括:(1)干部报酬的审批;(2)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3)全街道的重要政策的制订及重大事宜的决策;(4)大笔资金的划拨及特殊性支出;(5)街道内企业的投资、兼并、资产重组等重大问题。 (三)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 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由街道党

5、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人大工委正、副主任、办事处主任助理等参加(党政办主任列席)。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时委托办事处主任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般每月一次。 议事的范围: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2、研究讨论本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并作出决定。3、通报街道阶段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4、研究和制订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联合文件;5、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6、有重点地听取下属单位的工作汇报;7、其他需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

6、事项。(四)主任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召集,办事处正副主任参加。一般每月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议事的范围:1、研究贯彻街道党工委会议精神。2、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措施;3、研究分析、交流汇报阶段性工作情况;4、研究决定突发性工作的对应措施。5、其他需经办事处主任会议研究的事项。(五)党工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党工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或由组长委托一名副组长召集并主持,党工委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财经问题需党工委财经领导小组讨论的可随时召开。议事范围:1、研究制定街道财政预决算计划; 2、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及中长期发展计划

7、,城市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3、重大财政建设性资金的安排、重大建设项目; 4、街道资产的处置; 5、财政预算安排以外支出在十万元以上的事项。6、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事宜。(六)机关干部会议街道机关干部会议由全体机关干部、自聘人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街道党委书记召集,或经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指定相关党政领导召集。议事范围:1、传达贯彻上级重大会议精神和街道领导班子有关会议精神;2、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和阶段性中心工作;3、研究部署和通报街道月度工作情况。 三、机关学习制度1、党工委中心组学习 (1)参加对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班子成员及副镇级以上干部。街道党工委书记

8、为中心组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 (2)学习时间:中心组成员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十二天。 (3)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章、江泽民文选、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各次全会精神、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领导的重要讲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4)学习形式和要求: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中心发言与座谈讨论相结合、专题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五个一”要求开展学习,即中心学习组有一本总的学习记录本(包括学习计划和考勤登记),每个成员有一本总的学习笔记本,一年中至少作一次中心发言,开展一次调查研究,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5)学习纪律和考

9、核:全体成员要认真抓好自学,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因故缺席的向组长请假。2、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会按党委会和支部大会两个层次进行,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党委委员要坚持过好党委会和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3)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4)民主生活会坚持自我

10、教育为主的原则。遵循团结 -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5)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3、机关干部学习(1)原则上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干部固定学习时间,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党政机关和业务部门的重要文件,以及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和专业知识等。(2)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月安排二次集中学习。学习由街道宣传委员负责,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请假,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实行

11、机关内部通报,并将考勤结果纳入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4、机关干部学历培训鼓励街道机关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1)报名审批。机关干部参加业务培训,经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名参加;参加学历教育,须由本人向街道组织办提出申请后,经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同意方可报名。(2)费用报销。机关干部对口业务培训,组织部、人事局点名指派的学习,其报名费、学习费全额予以报销。对机关干部参加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其报名费、学习费全额予以报销。对机关干部参加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其报名费、学习费给予报销60%。报销分二次审批,学习期间预先报销80%,其余20%凭毕业证书方可报销。(附:申请表)某某街道机关干部

12、学历培训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办公室参加工作时间全日制学历毕业院校、时间及专业现有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时间及专业参加学历培训内容街道分管领导意见街道组织办 意 见街道党工委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机关干部继续教育档案备查,一份作为学习费用报销附件。四、机关值班制度1、值班由党政办负责事先排出值班表,机关夜间和休息日实行轮流值班。2、晚上值班一律在街道机关内住宿,不得中途离岗,无特殊原因,一般不得请假、迟到早退,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值班组长请假,虽签到但中途离开的,视作缺勤。3、值班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保持通讯畅通,特殊情况需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4、为保证

13、街道机关内的安全,机关内不得留宿外单位人员。5、党政办将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对无故缺勤或脱岗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视情扣减岗位考核分。五、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一、请假权限机关干部因事、因病请假的都必须履行事先请假、事后销假的手续。具体请假权限为:1、班子成员经党工委书记批准同意;2、其他干部一天以内请假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二天(含二天)以上请假须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同意。二、请销假程序1、请假原则上需提前一天,特殊情况可及时在当天请假;2、请假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以口头请假,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3、书面请假手续统一由请假人向组织办领取请假表格,经批准后交组织办登记备案。4、请假期满

14、,需在上班当天办理销假手续;三、请假期间的奖金福利待遇1、产假、婚假、丧假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2、事假一天扣除两天的奖金,病假一天扣除一天的奖金(住院治疗的减半计算),日平均奖按照全年工作日计算。3、累计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按月停发各类补贴。4、减发(停发)奖金一并减发系数部分奖金。5、请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返回的,接到通知后必须马上返回工作岗位,不能返回的要说明原因。6、违反上述规定不遵守请销假制度或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休假的,在减发有关奖金福利的基础上,按违反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与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四、年休假年休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即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

15、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机关干部申请年休假,年休假也可用作抵冲病、事假。某某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单 年 月 日姓 名职务请 假事 由起止时间分管领导意见主要领导意见备 注六、机关食堂就餐及公务接待、会务安排制度1、机关干部工作日中午就餐实行餐券就餐制,党政办按月对机关食堂收支进行核算,加强对食堂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2、值班人员就餐实行桌菜制,标准由党政办统一规定。3、对来宾接待一般安排在食堂就餐,并由党政办负责登记,伙食标准为每人2540元。接待实行对口陪同,每次陪客12人。特殊情况需提高伙食标准的,须经党政办同意。对

16、确需在机关外就餐的,事前须征得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主任统一安排。4、召开重要会议或需要提供会务安排的会议,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全街道性、全局性的大会,须经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各线工作会议,须报经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上级主管部门来本街道召开的全县性会议,须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具体会务工作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七、街道机关财务报销制度1、机关内各项经费开支必须实行街道办事处主任一支笔审批原则。一次性开支金额在五万元以下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负责审批;一次性开支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由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一次性开支金额在十万元以上须经党工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或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17、2、各项工程项目、各线补助款须征得主任同意或主任提交书记办公会议、党工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或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通过后,方可执行。3、机关的各项支出必须使用财税统一发票,报销时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字后,经办事处主任审批方可向出纳报销。因工作需要,需暂领款的,须经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才能向出纳领款。无特殊情况的,须在一星期内结清。八、机关效能建设若干制度按照绍兴市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继续执行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及“三在”要求和“四条禁令”等制度。严肃机关办事纪律,对机关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管理工

18、作,损害管理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影响机关整体形象和工作效能的行为,坚决进行责任追究。1、首问责任制。凡来街道机关办事的同志,首先问到谁,谁就是首问责任人,就有责任协助其办理事情。2、AB岗工作制。在工作日内,当A角不在岗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并行使与A角同等职权的B角负责受理各项业务,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便捷服务。3、失职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追究其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4、服务承诺制。机关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的承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19、,接受公众监督的制度。5、限时办结制。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单位和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6、“三在”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在岗、在行、在状态。7、“四条禁令”。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中餐饮酒(接待省外客人不在此列);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8、机关办事纪律(1)办事态度必须端正,要文明礼貌,热情待人,不准有粗暴行为。(2)办事依据必须合法,要依法行政,公正办事,不准以权代法。(3)办事程序必须规范,要严格按照各职能程序办事,不准违章行事。(4)办事效率必须提高,要推行首问责任制,所办事情做

20、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不能办的要向当事人说明原因,不准推诿扯皮。(5)办事结果必须公开,要实行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增加办事的透明度,不准徇私舞弊。(6)凡违反办事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及待岗等处分,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九、驻村(居)指导员管理制度1、驻村(居)指导员必须认真履行新“四大员”职责,即:经济发展的服务员、精神文明的宣传员、村庄建设的协助员、民主管理的督导员。2、驻村(居)指导员要做到“四必须”,即:村(居)“两委会”、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大会必须到场;村(居)里有难事、急事、突发事件时必须到场;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必须进行监

21、督;村(居)招投标活动必须全程参与。 3、驻村(居)指导员要开展好“一二三”活动,即:每年必须对所驻村(居)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党员和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走访;每月就村(居)中的热点、难点和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两方面问题进行一次交流;每周确保有三个工作日到所驻村(居)办公,为村(居)群众搞好服务。4、驻村(居)指导员必须把自己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办公时间等在村(居)党务公开栏常年公开。5、驻村(居)指导员要认真记好驻村(居)日志,记载内容必须真实。十、机关保密制度 一、保密原则 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坚持原则,内外有别;顾全大局,严守秘密。 二、保密纪律 1、领导带头,严守纪律。党工委

22、成员、人大、办事处班子成员在工作中接触的保密会议、秘密文件及有关秘密资料,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 2、要注意党内与党外有别。党工委会议或领导干部会议的秘密内容,领导同志要坚持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一般干部要遵守纪律,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旁听的绝对不听。3、要注意机关内外有别。严禁把机关内的保密事项向外泄露,党工委或办事处有关会议决定或决议,在未明文公布和公开之前,一律不得随意散发和外传,有关秘密内容不得在非保密的本子上记录,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普通电话中传达机密事项,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十一

23、、机关干部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班子团结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激发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融洽干部之间关系,结合本街道实际,建立机关干部谈话制度。 一、谈话内容 1、班子建设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总体情况; 2、干部工作、团结协调情况; 3、干部勤政廉政建设情况; 4、干部个人身体、家庭困难等生活情况。 二、谈话原则 1、机关干部谈话一般以个别为主,必要时可以集体谈话; 2、谈话可采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行,在干部调动、干部奖惩、民主生活会前后、干部工作中遇到困难、干部退休、干部生病或遇到家庭困难时等等,都可以谈话; 3、主要领导要主动与下级领导、下级干部谈心,一

24、般干部也可向主管领导主动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必要时也可越级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 三、谈话分工 l、谈话一般按工作需要进行; 2、街道主要领导一般负责班子成员的谈话,必要时也可找一般干部谈心交心; 3、组织、纪委负责一般干部谈心,同时负责干部的党风建设、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进行谈话; 4、各办(中心)主任负责本办(中心)干部进行谈心交心。四、谈话要求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1、机关干部谈话必须坚持党性原则,既要注意思想性,又要增强针对性,对干部与干部之间在某些方面有错误缺点时,要通过谈话及时提醒,沟通思想,便于理解或谅解;对于有成绩的干部要通过谈话给予表扬,鼓励再接再励。2、在谈话上要讲究方

25、法、注重效果,通过谈话,使谈话对象受到启发和教育。3、干部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一般干部主动要求谈话时,应热情接待,诚恳相待。十二、机关干部考核评议制度1、考核原则机关干部的考核考评按“定人、定岗、定职、定奖”原则,实行考核与考评相结合,考核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协调,按照机关四办二中心的运行机制,以线为主,统力合作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机关各项工作有序、高效、优质运行。2、考核对象机关内全体干部。3、考核办法:每年年初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全年工作目标和中心任务出台考核意见,对相关指标量化到办(中心),设定奖罚标准和方法。(2)每年年末,召开机关干部述职评议大会,每一名机关干部对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

26、作、生活等方面进行述职,由与会者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3)考核小组会同分管领导根据年初出台的考核意见,对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评,最终考核结果由街道党工委审定。十三、某某街道机关干部待岗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本街道机关干部的管理、约束和监督,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绍兴市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街道机关干部待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街道机关三定及以上干部(自聘人员除外)。二、待岗方式及期限待岗是指对不胜任现岗位,又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条件的干部,免去原职务,暂停行使本岗位工作职责,接受培训或进行待

27、岗学习,时间视情节确定,一般为一个月到一年。三、待岗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定为待岗人员:1、在本街道对干部进行的民主测评中,得分排名处于后五位且低于70分的;2、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3、工作效率:纪律松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的;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消极怠工,贻误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及后果的;4、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差、工作能力弱、不胜任本职工作,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的;5、工作作风:工作态度不端正,玩忽职守,有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纠缠领导,影响机关工作秩序的;6、廉政建设:违背职业道德,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财物,在基层和

28、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的;7、被县纪委、街道纪工委效能建设暗访组查处的,上级部门、单位及村(居)、社区、企业、群众有反映且经调查属实并符合列入待岗范围的;8、符合待岗条件的其他情况。四、待岗的工作程序确定待岗人员,由街道纪工委提出,报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按以下程序进行:1、待岗人员的确定:发现有符合待岗条件行为的人员,由街道纪工委和组织办,对照待岗人员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待岗人员建议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正式待岗人员及待岗时间,下发某某街道机关干部待岗通知书;2、实施:待岗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手续,服从组织决定,进行待岗学习。五、待岗期间的待遇及管理1、被确

29、定为待岗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置。2、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奖金。六、待岗人员的重新上岗1、待岗人员经本人申请,报街道党工委研究认为可以重新上岗的可予以上岗;2、重新上岗人员,街道党工委可根据其本人具体情况重新安排工作岗位。七、组织实施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由街道党群副书记牵头,纪工委书记及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十四、述廉评廉制度街道每年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具体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纪工委、组织办组织协调实施。一、诺廉评廉实施对象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层以上干部。2、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居、社区)委主任。二、诺廉评廉方法步骤1、诺廉诺廉对象在年初向街

30、道机关干部、村(居、社区)班子成员(村、居、社区干部向村民、居民、社区代表和全体党员)作出承诺,诺廉以年度为周期。诺廉的内容由“必诺题”和“自诺题”组成,其中“必诺题”的主要内容为:1、不利用职权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及土地征用等活动中,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2、不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和干部任免上个人说了算。3、不收受下属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4、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5、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6、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

31、取非法利益。7、自觉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长假期间活动情况。8、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9、不向下属单位和个人变相索要或低价购买物品。10、不兼任行政职务以外的名誉职务,确需兼任的,报上级组织批准,不领取兼职报酬。11、不利用自己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其便利条件,或到管理和服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2、严格遵守公车使用规定,不以任何理由私自借用下属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车辆。13、严格遵守“四条禁令”。“自诺题”由诺廉者结合本人职责和岗位特点作出承诺,确保诺廉评廉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2、示廉诺廉对象作出的承诺,在政务公开栏(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务、社区公开

32、栏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信息查询系统)中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3、述廉述廉对象按照年初承诺内容,对照群众反映的建议与意见,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写出述廉报告,在街道召开述廉大会上向街道机关干部、村(居、社区)班子成员和服务对象进行述廉,村(居、社区)干部按照“双述双评双公开”要求进行述廉,公开接受监督和评议。4、评廉结合述廉,对街道党政人大班子成员,组织发放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各村(居、社区)负责人按照“双述双评双公开”的要求进行测评。评廉结果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比挂钩,对在民主测评中廉政勤政方面群众不满意率在20%以上的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相应的上级部门进行诫

33、勉谈话,各村(居、社区)负责人按照“双述双评双公开”街道进行奖惩。十五、信访调处制度1、信访办理的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及时、就地依法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原则。2、信访办理的分工对属于涉及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事项,按照街道机关各办公室(中心)的职能分工负责办理和解决。对属于涉及村(居)主要干部和村级组织的事项,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后,组织专门人员调查和处理。对属于涉及多个办公室(中心)办理的事项,由街道综治中心牵头,按办公室(中心)职能分头办理,汇总答复。3、信访办理的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按部门职能分工履行信访办理的职

34、责。(1)街道综治中心的职责:受理、办理上级转办、领导交办和本办接访的信访事项;组织协调或参与信访事项的办理;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调查、分析、研究信访信息动态和提出有关建议,向县信访局等上级机关和街道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向街道信访分管领导报告已掌握的可能发生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及其办理情况;向信访人宣传宪法、法律和政策等,提供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中心)的职责:负责协调和解决上级转办和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解决分管线、办公室(中心)职能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负责将信访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向街道综治中心上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向街

35、道信访分管领导及街道综治中心上报本线、本办公室掌握的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等重大、紧急信访事项。 (3)驻村(居)指导员的职责:驻村(居)指导员要每月分析、排查所驻村(居)的不稳定因素,对已发现的问题,可以解决的,要及时办理和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或不能办理的,要及时做好解释和答复;对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问题,要迅速向街道线上分管领导及街道综治中心报告;对已经发生的信访事件,必须积极参与处理。4、信访办理的要求要按时办结。一般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六十日。对上级责成办理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完毕,并上报办理结果;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

36、说明原因。市长公开电话(即12345)交办的事项,应立即调处,在4天内将调处结果回复来电人,并在接到交办通知书4天内,书面向街道调处服务中心报告办理结果;属于电话交办的,应在3天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向交办单位报告办理结果。紧急重要的,要随时反馈。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要主动向街道综治中心说明情况及原因,以便及时向县信访局汇报。对重大信访事项的答复,须经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答复信访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公开、泄露举报人、控告人的姓名和举报、控告内容;不得将举报、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转送给被举报人、被控告人或者被举报、被控告的单位;不得公开、泄露信访人的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信访人

37、可能造成损害的信访内容。十六、工程招投标制度一、组织设置1、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街道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2、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为主任,人大工委副主任、办事处城建副主任为副主任,国土所及街道党政办、经发办、城管办、社保办、综治工作中心、水利站、园区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招投标中心(办公室)。二、明确额度街道、村(居)级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及产权交易项目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应委托街道招投标中心,组织实施公开招投标。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应进县招投标中心招投标。街道、村(居)级集体经济投

38、资的,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5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委托街道招投标中心,组织实施公开招投标进行政府采购。三、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某某街道招投标中心接受县纪委、街道纪工委的监督,同时接受县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四、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某某街道招投标工作流程示意图。说明:此制度为街道2007年3月发文,根据绍县政办发(2008)126号文件精神,镇街招投标领导小组由行政领导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中心,分管城建副镇长(副主任)任主任,相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成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人大副主任任副组长。若对此制度要作调整,需重新另行发文明确。附件:某某街道招投标工作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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