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首期控规文本及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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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总则1.1 规划依据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建议书和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编制。1.2 规划范围黄石工业园区首期用地面积126.35公顷。用地范围:东至道山路,西至兴业路,南至普连路,北至晴岚路。1.3 适用范围在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划,除文本和图则有关规定外,未涉及的其它控制指标应参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1.4 使用原则本规划的文本和图则是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

2、首期建设、改造的控制性文本,应同时使用,二者不可随意分解。1.5 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本规划经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批准后,即可执行。解释权属莆田市城乡规划局。二、规划设计要点2.1 规划原则2.1.1 规划应充分考虑并发挥园区的区位优势,处理好园区与黄石镇区总规关系及园区分期建设衔接问题。2.1.2 在用地组织和空间布局方面,既要体现合理分区,又要考虑功能相近用地彼此间包容性。确保园区功能整体协调、安全、运转高效,达到整体利益最大化。2.1.3 力求规划富有弹性、可操作性。特别在市政工程规划方面,应与总规对接,应适度超前。2.1.4 注重原有环境,保留原有风貌,创造富有个性园区,同时还要注重环保,以

3、利可持续发展。2.2 规划期限、性质和规模2.2.1 规划期限:20012005年2.2.2 规划性质:轻型、低耗、无污染或轻微污染的市级工业园区。2.2.3 用地规模:本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26.35公顷,建设总用地121.2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76.9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63.46。2.2.4 人口规模:本区可提供11260个就业岗。园区总人口16407人。其中:村庄人口2250人,单身职工8712人,带眷职工5445人。2.3 规划结构2.3.1 本区通过黄石镇区总规确定的谷城路进行功能区划分。谷城路北侧为一类工业集中发展区,谷城路南侧为二类工业及园区生活配套集中发展区。二个区通过谷城

4、路和东井南路为骨架,组成相互联系有机整体。2.3.2 本区路网是在黄石总规在园区内所确定的二条“十字型”主骨架基础上,结合地形及现状,采用“方格网”布局型式。2.3.3 土地使用情况详见规划土地利用一览表表1 黄石工业园区首期规划土地利用一览表序号类别代号类别名称面积(ha)所占比例()大类中类小类细类1R居住用地4.853.9R2二类居住用地4.85R21住宅用地4.60R22公共服务设施0.252C公共设施用地6.385.0C1行政办公用地2.23C2商业金融用地0.80C25市场0.42C26宾馆0.38C3文化娱乐用地0.56C36文化居住中心0.56CS综合用地2.79CSR商住综合

5、用地2.793M工业用地76.9460.9M1一类工业40.02M2二类工业36.924S道路广场用地25.7820.4S1道路用地24.8S2游憩广场用地0.36S3社会停车场0.62S3机动车停车场0.625G绿地6.985.6G1公共绿地5.25G11公园4.84G12街头绿地0.41G2生产防护绿地1.73G22防护绿地1.736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310.2U4环卫用地0.31U42垃圾收集站0.317E其它用地5.114.0E6村镇建设用地5.118规划总用地126.351002.4 道路竖向规划2.4.1 道路规划1、区内道路网采用“方格网”布局形式,主干道形成“二横一纵”的骨

6、架系统。2、区内道路等级分为主、次、支三级。主干道38米;次干道24米;支路12-18米。3、区内道路总长11.9公里,道路占地面积24.8公顷。主次干道网密度达6.1km/km2,道路面积率为19.6,详见表2规划道路一览表。4、区内规划有公用停车场2处,一处位于永盛路与东井南路交叉口东侧,用地面积0.38公顷;另一处位于谷城路与道山路交叉口两侧,用地面积0.24公顷。5、区内道路最大纵坡控制在3.0以下,最小纵坡度控制在0.3。表2 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首期规划道路一览表路名道路性质路长(m)路度(m)用地面积(m2)断面组成晴岚路主干道80538305903.5+5+3+15+3+5+3.

7、5谷城路主干道112238426363.5+5+3+15+3+5+3.5东井南路主干道101038383803.5+5+3+15+3+5+3.5兴业路次干道94524226803.5+7+3+7+3.5凤兴东路次干道100424240963.5+7+3+7+3.5重兴南路次干道119724287283.5+7+3+7+3.5道山路次干道148624356643.5+7+3+7+3.5梅山路次干道124624299043.5+7+3+7+3.5永盛路支路124618224284.5+9+4.5花园路支路1841222082.5+7+2.5下坂路支路86918156424.5+9+4.5凤山路支路

8、81018145804.5+9+4.52.4.2 场地竖向控制规划1、本规划考虑到地形地貌、区内土石方平衡、排水规划及道路规划要求,9.516.5米的高程作为竖向规划设计控制平台,原则上低于9.5米高程为填方区,高于16.5米高程为挖方区,但对局部地段作特殊处理,规划后地形坡向仍保留原地形自然坡向。2、地块内部场地竖向采用“角点控制法”对地块四个角点高程进行控制,各角点高程一般略高于道路相应点标高的2050公分。2.5 工业用地规划2.5.1 本着保护环境,协调周边,有利可持续发展原则,将本区工业用地分为一类工业集中发展区和二类工业集中发展区。2.5.2 一类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用地40.02

9、公顷,地处镇区边缘,是未来黄石镇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发展与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污染劳动力和技术密集型产业。2.5.3 二类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用地36.92公顷,位于一类工业用地南面,规划发展与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轻微污染的,但主要是地方传统型产业,如新型鞋业、石材石雕业。2.5.3 控制指标表3 各项指标控制表 名项指标用地类别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一类工业(M1)0.91.2363835二类工业(M2)0.81.0404230综合用地(CMR)1.21.53840252.6 居住用地规划2.6.1 黄石工业园区首期用地位于黄石镇区,区内生活配套,大部分可依托镇区。本规划只

10、考虑结合现状村庄及在园区管理中心附近考虑少量生活居住用地,为区内一部分单身职工和少量带眷家属提供住宿。2.6.2 本区生活居住用地分南、北二个组团。南组团:用地面积4.85ha,可居住2562人,规划结合现状村落,在周边扩大用地,为带眷家属提供住所,规划结构采用 “组团式”规模进行组织;北组团:用地面积2.70ha,可居住1987人。规划在商住用地内进行考虑,主要为单身职工提供住所。2.6.3 区内现有村庄,采用“保留、整合、搬迁”方法加以改造。历史悠久、规模大的、住宅较为集中的村落,予以保留;建筑质量尚好、住宅相对集中(在10栋以上的),结合区内生活配套进行整合;建筑质量较差,每处少于10栋

11、的住宅建筑的,原则上予以逐步迁移。2.6.4 规划控制指标表4 规划指标控制表各项指标用地类别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二类住宅用地(R21)1.82.0303330商住综合用地(CSR)2.22.4333625旧村改造用地(R31)1.41.63842252.7 公共设施规划2.7.1 区内公共设施分为区级和组团级公建二类。区级公建:位于东井南路南段东侧,规划以池塘公园为中心,在周边安排园区管理中心、单身职工服务中心、联业技术学校、其它公建、市场、游憩广场、商住综合用地和公用停车场等,构成园区公建集中发展区;组团级公建:位于居住组团内部,主要是安排基层公建,如幼儿园、商业服务网点和小游园等

12、与之配套。2.7.2 规划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详见规划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表5 规划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项目名称占地面积(ha)设置处数(个、所、座)所在地块规模或级别备注园区管理中心1.021H-7-01单身职工服务中心1.211H-7-02商住综合用地2.701H-7-04游憩广场0.361H-7-03其它公建0.381H-8-01职业技术学校0.561H-8-04市场0.421H-8-06公用停车场0.382H-8-020.24H-16-03垃圾收集站0.142H-8-080.13H-16-04防护绿地0.115H-8-070.16H-9-050.16H-7-050.11H-17-030

13、.37H-17-01公共绿地4.115H-8-030.41H-8-050.22H-13-020.25H-13-030.72H-17-05幼儿园0.161H-9-036班基层商店0.091H-9-02卫生所250m2/处1H-7-02居委会120 m2/处2H-9-04H-17-02邮政所300 m2/处1H-7-01加压泵站120 m2/处1H-17-08开闭所120 m2建面/处3H-11-01H-09-01H-16-02邮政所120 m2/建面处1H-7-04公共厕所60-100 m2/处3H-1-03H-8-08H-15-042.8 绿化景观规划2.8.1 绿化规划本区采用点、线、面三者

14、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其中:点由区级综合性公园、街心绿地和小游园组成;线在道路红线内留出1520用地绿化,在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留出10米宽用地绿化及结合区内景观轴两侧绿化等形成绿轴;面全面绿化,对不同性质地块提出不同绿地率要求,对园区进行全方位绿化。2.8.2 景观设计引导1、本区景观设计是对区内景观节点、地标、景观轴、视线走廊和景观控制区进行引导,以利于未来工业区建设能够展示生态型、园林式风貌。2、园区中心、综合性公园、小区中心将构成本区景观节点;精心打造园区管理大楼,使之成为本区地标;东井南路,谷城路和步行道两侧大面积绿化,将成为绿轴,构成本区景观轴线;以池塘综合性公园为中心的生活配套区域

15、,将成为景观集中控制区,有待于下一层次精心规划设计引导。2.9 给水排水规划2.9.1 给水工程规划1、最高日用水量指标生活用水量:250L/p.d公建设施:80m3/hm2.d一类工业:120m3/hm2.d二类工业:200 m3/hm2.d道路交通:30 m3/hm2.d市政设施:30 m3/hm2.d绿地:10 m3/hm2.d2、本工业区最高日用水量1.8万m3/d。3、水源取自黄石镇南洋水厂沿涵黄公路、黄北公路分别敷设的DN600、DN300的给水管上。4、给水管网在区内以环状网布置,使每个地块可以从两个方向接管,保证供水的安全可靠,便于分期建设实施。时变化系数取1.5。消防用水采用

16、低压供水方式,给水管网上布置室外消火栓,其间距不大于120m。给水管敷设在道路西、北侧的人行道下。2.9.2 排水工程规划1、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2、污水量预测平均日污水量按平均日给水量的85计,给水日变化系数取1.4,则本区平均日污水量为10000m3/d。3、污水处理规划将工业区内生活污水及工业污废水纳入黄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应达到当地环保部门的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统。4、污水管网区内污水管根据地形,由东、南向西、北方向输送至镇区污水处理厂,设有中途加压泵站一座,规模2800m3/d,占地300m2。污水管设于道路东、南侧的非机动车道或慢车道下。5、雨水管网雨水管道计算采用

17、莆田市暴雨强度公式,重现期取1年,综合径流系数取0.65。雨水管根据地形,就近排入排洪沟或水体。雨水管敷设于道路西北侧的非机动车或慢车道下。2.10 电力电信规划2.10.1 电力工程规划1、黄石110kV变电站做为本区的电源。2、本区电力计算负荷19101kW,电力负荷密度达150kW/Ha。3、10kV电源引自黄石变电站。4、区内10kV电力开闭所3个,分别处于H-11-01、H-09-01、H-16-02地块。每个开闭所带负荷7000kW9000kW,建筑面积120M2左右。5、11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宽度25M。6、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均采用电力电缆沿电缆沟(或电力排管)敷设,

18、沿道路的东、南侧人行道敷设。2.10.2 电信工程规划1、市话业务量5828部。2、电信网采用光缆网。并每600800户设光电接点一处,区内共设电信设备机房9处,其中光电接点7处,接入网机房2处。电信设备房可与其他建筑物混建,接入网机房建筑面积预留40M2,光电节点建筑面积预留1520M2。3、区内市话电缆采用穿塑料管加水泥包封敷设,沿道路的西、北侧人行道或慢车道敷设。4、设邮政所1所,处于H-7-04地块,建筑面积120M2左右。2.11 管线综合规划为了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工业园区的地上地下空间位置,协调管线间的关系,而进行管线综合,同时也为管线规划管理提供依据。本规划参与综合的工程管线有给

19、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电力管线、通信综合管线(电信管线、移动通信管线、联通通信管线、广播电视管线)等8种。规划给水管道、通信(电信、联通、移动、广电)管线、雨水管道沿道路西北侧敷设,电力管线、污水管道、沿道路东南侧敷设;其中38米及以上道路的电力管线、电信管线、给水管道、雨水管道采用双侧敷设。电力管线、给水管道布置在人行道,通信管线布置在人行道或慢车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布置在慢车道。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方向平行布置顺序:电力电缆(给水管)通信电缆、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当工程管线在道路交叉口处发生矛盾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

20、;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工程管线覆土深度要求应遵循GB50289-98城市工程规划综合规范。2.12 环保规划2.12.1 规划目标在环境和资源可承载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把黄石工业园区首期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生活舒适的外向型工业区。2.12.2 功能分区及规划对策1、区内的规划建设应遵循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优化工业园区的规划布局,做到科学、合理。进入工业园区内的新、扩、改建项目应与工业园区控规要求的产业政策相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各单个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同时要保证和增加环保资金投入到位,加强工业园区内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

21、特别是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和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要做到统一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做好工业区园内的绿化、美化建设,区内绿化覆盖率30。2、区内污水实行分类管理。各企业排放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应在车间口经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并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要求后方可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中。工业园区内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应执行如下要求:近期排入城镇(乡村)下水道的污水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成之后,各企业排入污水管网的排放浓度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22、标准,管网内的污水经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后,最终排入木兰溪感潮段。3、各企业外排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1561996福建省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场界噪声执行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5、区内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属危险废物的要送至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统一处理,其它工业废物要提高综合利用率,不能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23、应妥善收集,并转运到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6、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开发一片、建设一片、恢复一片”的方式进行分期渐进开发,采取措施,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和粉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7、为切实加强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工业园区内的环保工作,加强监管,确保区内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要在工业园区内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8、区内总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如下(具体项目污染物排放量须另行报批):污水519.2万吨/年,CODCR620吨/年,氨氮131.4吨/年,SO2181.7吨/年,烟尘242.3吨/年。总量平衡由荔城区政府在区域内自行解决。

24、2.13 环卫规划2.13.1 发展目标环境卫生设施形成布局合理、数量足够、功能齐全的配套体系。生活垃圾逐步实行分类收集;道路机械清扫率达80以上;粪便排放基本实现管道化,纳入园区污水系统;公厕档次应达二类以上标准。2.13.2 设施规划1、公共设施(1)公共厕所公共厕所主要均衡布置在工业园区内,公厕服务半径为400m左右,一般街道公厕服务半径约为800m。每座公厕占地面积60-100m2/处,新建或改建的公厕不低于二类公厕标准。规划公厕数量需达到3座。(2)废物箱(果皮箱)废物箱主要设置在繁华商业大街及交通干道两侧,商业街道设置间距为50m,交通干道为80m,一般道路为100m。规划区废物箱

25、配置数量需达到28个。2、垃圾处理设施(1)垃圾收集站规划需设置2座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站的位置宜选在交通方便,且靠近服务区域的中心或垃圾产量大的地方,每座收集站的用地面积不小于400m2/处,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米,绿地率不小于35。(2)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目前,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区内用何种处理方式,地点选在何方,可结合莆田市荔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同选址定点。(3)建筑和工业垃圾处理场随着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业不断发展,将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可结合工业园区需要,有计划地用于土方平整。但是为了有效地防止污染,解决好

26、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理,规划可选择建设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作为建设填方的土方调剂中心。工业垃圾应做到废物回收和利用,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含有有毒工业垃圾,需由工厂进行特殊处理,达到无害化后才准许进行填埋。2.14 防灾规划2.14.1 防洪规划(详见给水排水规划章节)2.14.2 抗震规划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区划图(GB18306-2001)福建省区划一览表,工业园区所在地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抗震设防震度为7度,应按此要求设防。2、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对石结构建筑予以严格审查和控制,以消防隐患,确保安全。3、所有新建工程设计、施工、验收都应按抗震相关规范执行。并注意场地选择,建筑

27、布局,抗震分析及施工质量,增强抗御地震的能力。对于生命线工程如水、电、消防、通信、变电站、医院、行政办公大楼等设施应提高一级设防。4、区内公共绿地、停车场、广场等空旷地应作为抗震时避难场所,其布局应符合有关服务半径,并通过主次干道联系,组成一个快速安全系统,主次干道两侧建筑道路红线,应确保震情发生时,建筑倒塌堆积后,仍有5-7米疏散通道。5、避难场所有效面积1.5m2/人,疏散半径2km。2.14.3 消防规划1、黄石镇区内有一处二级消防站,本区属于该消防站消防半径和责任区范围内,因此区内不另设消防站。2、本区的消防供水管网应逐步形成环状,区内行政办公大楼、文化活动中心、宾馆、市场和商住综合用

28、地区等应做到双水源供水。给水管网管径、消火栓间距应符合国家防火设施规划,主要道路要按规定每120米间距安装室外消火栓。3、为保证救灾时消防车畅通无阻,道路规划时应尽量组织环线。街区道路也必须考虑消防车通行,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大于160米。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4、加强消防通讯建设。城市消防站应设置两条以上火警专线,逐步建设较先进的有线、无线火灾报警装置及消防通讯指挥系统,形成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指挥自动化系统。应合理利用工业园区内的高层建筑或电视发射塔等有高度的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消防瞭望塔,实行监控。2.14.4

29、人防规划1、贯彻国家人防委关于人防建设的方针,适应工业园区发展要求。充分考虑人防建设现状,使人防建设与工业园区建设紧密结合,同步发展,从整体上增强本区域战时防护能力。2、要提高人们对人防意识,工业园区内各项重要人防工程、交通、信息枢纽、给排水设施和医院等,应按人防19849号文件规定,设计人防地下室,统一列入建设计划一并建设,设计按平战结合,提高人防工事利用率。三、土地使用与建筑规划管理通则3.1 地块划分原则3.1.1 遵守黄石镇总体规划要求3.1.2 尊重已征用土地,原则上不跨越现有用地产权和用地界限。3.1.3 尊重现状已建设用地,并根据建设发展需要合理细分地块。3.1.4 考虑土地价值

30、和区位因素。3.1.5 现状用地性质相同,建筑质量较好而近期内不考虑进行改建用地可保留,单独划块。3.1.6 规划地块至少有一边与街道相接。3.1.7 地块一般划分至小类,一些无法确定项目的公建用地可划分至中类。3.2 街区地块划分3.2.1 将本区定为“H”区,通过主、次干道把“H区”分成18个大地块,然后在大地块基础上结合支路,用地性质及用地现状再细分地块,细分地块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原则进行编号。3.2.2 地块编号区代号:H大地块号:H-1、H-2、H-3地块细分号:H-1-01、H-1-02、H-1-033.3 土地使用分类及控制3.3.1 用地分类一般原则采用国际城市分类及规划建设

31、用地标准,并结合本区用地实际情况予以增减,共分为七大类,十四中类与国标相比增补一个中类(CS综合用地)在此基础上再将用地分至小类。详见表6表6 土地使用分类表序号类别代号类别名称大类中类小类细分类1R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R21住宅用地R2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C公共设施用地C1行政办公用地C2商业金融用地C25市场C26宾馆C3文化娱乐用地C36文化活动中心CS综合用地CSR商住综合用地3M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M2二类工业4S道路广场用地S1道路用地S2游憩广场S3社会停车场S31机动车停车场5G绿地G1公共绿地G11公园G12街头绿地G2生产防护绿地G22防护绿地6U市政设施用地U4环卫用

32、地U42垃圾收集站7E其它用地E6村镇建设用地3.3.2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1、本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出入口方位和规模等方面,具体在“地块指标一览表”中体现。2、本区内居住用地按二类住宅标准开发建设,平均居住人口以3.2人计,单身职工公寓人均建筑面积25m2/人,带眷职工人均建筑面积35m2/人。3.3.3 用地与建筑相容性建筑物使用的变更和建筑物改建、扩建、新建后的使用性质与所在用地的使用性质不符时,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并符合表7规定。 表7 土地使用适建范围一览表序号 规划土地 使用类别适建建筑类别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C)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U)绿

33、地(G)工业用地(M)综合用地(CS)二类居住R2行政办公C1商业金融C2文化娱乐C3综合用地CS道路S1社会停车场库S3公共绿地G1生产防护G2一类工业M1二类工业M21低层住宅2多层住宅3商住综合楼4单身宿舍5中、小学、幼托6居委会、文化中心站7街道卫生院、保健站8居住区级以下商业服务设施9大中型商场10金融、保险、贸易、咨询11旅馆12市政设施13文化娱乐设施14农贸市场15绿地16无污染厂17轻污染厂注: 允许设置 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设置3.4 建筑建设控制3.4.1 建筑间距控制1、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以下的规定。2、多层及多层以下

34、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行布置时的间距(包括两建筑夹角30)。朝向为南北向的,其间距在旧城区(简称旧区,下同),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8倍;新建区(简称新区,下同)不小于1.0倍。朝向为东西向的(建筑走向与南北向夹角45的建筑,下同),其间距在旧区不小于较高建筑的0.7倍,且最小间距不低于6米;在新区不小于0.9倍。(2)垂直布置时的间距(90两建筑夹角60)。在旧区已为0.3倍,且最小间距不低于6米;在新区不低于0.4倍。多层居住建筑的山墙宽度必须小于或等于20米,若大于20米,其间距按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控制。(3)既非平行边非垂直布置时建筑最小处间距:当两建筑夹角小于或等

35、于30时,其间距最小处按本条款第(1)款控制。当朝向为南北向或东西向时,两建筑夹角大于30,小于60时,其间距最小处在新区不小于南侧或较高住宅建筑高度0.8倍,在旧区不小于0.7倍。当两建筑夹角大于或等于60时,其间距最小处按本条款第(2)款控制。3、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1)平行布置的间距南北向布置时,南侧面宽大于或等于25米,小于45米的高层住宅建筑间距,新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4倍,且最小间距为28米;旧城区不小于0.35倍,且最小间距为23米;南侧高层建筑高度超过45米时,以九层间距为基础,每增加一层,在新区间距递增1.2米,在旧城区间距递增1.

36、0米;南侧为面宽小于25米的高层住宅建筑时,其建筑间距在新区为南侧住宅建筑的0.35倍,且最小间距为26米;在旧城区为0.3倍,且最小间距为22米。东西向布置时,东西侧为面宽大于或等于25m,小于45m高层住宅建筑时,在新区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3倍,且最小间距为25米;在旧城区不小于0.25倍,且最小间距为19米。面宽大于或等于45米的高层住宅建筑时,以九层间距为基础,每增加一层,在新区间距递增1.0米,在旧区间距递增0.8米。若北侧为高层住宅建筑,其间距按南侧高、多、低层居住建筑控制,但最小值为9米。山墙间距按消防间距控制(最小间距为9米)。(2)垂直布置的间距,其间距在新区不小于较高建

37、筑高度的0.25倍;在旧城区不小于0.2倍,且最小值应符合消防要求。(3)既非平行边非垂直布置时的建筑最小处间距:两建筑夹角小于或等于30时,间距最小处按本条款第(1)款控制。两建筑夹角大于30,小于60时,高层住宅位于南侧,且面宽大于或等于25m的,其间距最小处在新区不小于住宅建筑高度0.3倍,且最小间距为26m,在旧区为0.25倍,最小间距为23m。建筑面宽小于25米,其间距最小处在新区不少于住宅建筑高度的0.25倍,且最小间距为23m,在旧区不小于0.2倍,且最小间距为20m。两建筑夹角大于或等于60时,其间距最小处按本条款第(2)款控制。4、文、教、卫建筑之间的间距,其间距须在同型布置

38、方式时的居住建筑间距要求上提高15,同时须满足各专业规范要求。5、非住宅建筑的间距和同型布型布置方式时的住宅建筑间距要求相同,同时须满足各专业规范要求。6、非住宅建筑与住宅建筑相邻布置时,按其中最大建筑间距指标控制。3.4.2 建筑退让规定1、沿建设用地边界线(或称用地红线)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山体、铁路两侧以及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建筑控制线或建筑红线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景观、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建筑退让指标分为退让用地红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退让绿地规划绿线、河道规划兰线、电力规划黑线、文物保护规划紫线等。2、建筑红线退让用地红线的距离按以

39、下规定控制,但退让红线距离不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1)各类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按表8规定的建筑高度的倍数控制,且应满足消防通道的最低要求。表8 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控制指标地区 建筑类别退红线距离朝向居住建筑文、教、卫建筑其他非居住建筑建筑高度倍数最小距离(米)建筑高度倍数最小距离(米)高度倍数最小距离(米)新区主要朝向低层0.50.650.53.5多、中高层0.50.680.86.5高层建筑间距的0.5倍建筑间距的0.5倍次要朝向低层0.25防火间距0.33.50.2防火间距多、中高层0.25防火间距0.34.50.2防火间距高层99旧区主要朝向低层0.40.540.44.0多、中高层0.40.570.47.0高层建筑间距的0.5倍建筑间距的0.5倍1413次要朝向低层0.2防火间距0.253.5防火间距多、中高层0.2防火间距0.254.0防火间距高层99(2)各类建筑应在其建设用地范围内满足防火、防爆、环境保护以及其它特殊退让用地红线的要求。(3)建筑控制线或建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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