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ABV0003S-灏禾企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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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标准是按照GB/TL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编写。本标准卫生指标参照GB2715粮食卫生标准的规定。本标准自执行之日起代替Q/MABV0003S-2014杂粮。本标准与QMBVOoO3S-201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表3污染物限量指标中“铅”限量由WO.15mgkg替代原0.2mgkg0本标准由上海激禾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激禾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磊。本标准

2、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Q/MABV0003S-2014:其他粮食加工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其他粮食加工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红米、血糯米、慧饮仁、紫米等杂粮及其初级加工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354大米GB2715粮食卫生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

3、量GB/T5009.11食物中种的测定GB/T5009.12GB/T 5009.15GB/T 5009.17GB/T 5009.19食物中铅的测定食品中镉的测定食品中汞及有机汞的测定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l的测定方法GB/T5009.36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氟菊酯、氟戊菊酯和滨鼠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45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5491粮食、油料检验杆样、分样法GB/T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5493粮油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GB/T5

4、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5497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5503粮食、油料检验碎米检验法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9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SN0649出口粮谷中滨甲烷残留量检验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

5、识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红米、血糯米、意仅仁、紫米等杂粮及其初级加工品,为非即食产品。3.1 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米粒:米粒不饱满,外观全部呈粉质的未成熟粒;被虫蛀蚀的虫蚀粒;粒面有病斑粒;粒面有菌斑的生霉粒。3. 2糠粉通过直径1.Omm圆孔筛的筛下物,以及粘附在筛上的粉状物资。1. 3杂质除杂粮之外的其他物资,包括糠粉、矿物质、带壳粒、稻谷粒等。3. 4完整米粒除胚外其余部分未损坏的完整米粒。4. 5平均长度试样中完整米粒长度的算术平均值。5. 6碎米长度小于同批试样米粒平均长度四分之三,留存1.OnIm圆孔筛上的不完整米粒。6. 7小碎米通过直径2.Omm圆孔筛,留存

6、在直径1.Onun圆孔筛上的不完整米粒。3. 8品尝评分值杂粮经煮制后的气味、色泽、外观结构、滋味等各项因素评分值的总和。4. 9互混同一批次同种杂粮中的其他类型米粒。5. 10色泽、气味整批杂粮的综合颜色、光泽和气味。4要求4.1 感官要求具有杂粮固有的色泽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4. 2质量指标质量指标见表1.表1杂粮质量指标项目指标水分/%14.5互混/%5.0色泽和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碎米总量/%15其中小碎米/%1.0不完善粒/%3.0杂质最大总量/%0.25限量糠粉/%W0.15矿物质/%0.02带壳粒/(粒kg)3稻谷粒/(粒kg)稻谷类44. 3卫生指标4. 3.1真菌霉素限量

7、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真菌霉素限量指标项目限量/(Ugkg)黄曲霉毒素Bl104.3.2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污3上物限量指标项目限量/(mgkg)铅(Pb)0.15镉(Cd)0.2汞(Hg)0.02无机碑(以AS计)0.156. 3.3农药最大残留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农药最大残留量项目最大残留量/(mgkg)磷化物(以PH3计)0.05溪甲烷5马拉硫磷0.1甲基喀咤磷5八八八0.05滴滴滴0.05艾氏剂0.02狄氏剂0.02澳银菊酯0.5七氯0.02其他农药按GB2763的规定执行6.4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6.5 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

8、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执行。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8. 试验方法8.4 感官检验按GB/T5009.36规定的方法检测。8.5 色泽、气味检验按GB/T5492规定的方法检测。6. 3互混检验按GB/T5493规定的方法检测。6.4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GB/T5494规定的方法检测。6.5 水分检验按GB/T5497规定的方法检测。6. 6碎米检验按GB/T5503规定的方法检测。6.7黄曲霉毒素B1按GB/T5009.22规定的方法检测。6. 8污染物限量检测按GB2762规定的方法检测。6.9农业最大残留限量的检测按

9、GB2763规定的方法检测。7检验规则7.1 杆样、分样按GB5492执行7.2产品组批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7. 3出厂检验7. 3.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8. 3.2出厂检验项目按4.1规定。9. 3.3判定规则检验结果理化指标如有不合格项,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重复复查,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8. 1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GB28050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8.2

10、包装8. 2.1包装材料应符合对应材质的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具体应符合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9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规定。8. 2.2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8. 3运输10. 3.1运输车辆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8.3.2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防止挤压、暴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8. 4贮存8.4. 1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清洁的专用成品库内。8.4.2产品贮存必须离地隔墙,食品专用箱应加盖,并有相应、防尘、防蝇设施,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8.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常温下保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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