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密云县促进本地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办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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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修订V密云县促进本地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办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为高效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农民增收,深入发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就业岗位,帮扶农民实现就近就地就业、稳定就业,提升农民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积极性,根据关于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2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拟对密云县促进本地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二、起草背景及经过2021年12月28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22)1号)文件,作出“本市农村

2、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招用补贴对象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规定。本区现行的办法中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公共管理服务项目、村集体组织公益性项目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经改制的村集体经济实体不列入岗位补贴范围:2022年6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区财政局致函,征求将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纳入办法补贴范围的意见。7月1日,区财政局复函,同意将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纳入办法补贴范围。三、文件制定依据通知起草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二)关于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22)1号

3、)四、主要内容对办法的修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更正办法名称。办法于2014年5月30日印发,按照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北京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撤销密云县设立密云区”的精神。将办法更名为北京市密云区促进本地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办法。办法中提及的“县政府”、“本县”、“密云县”、“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等旧有称谓,全部替换为现行规范称谓,或者规范简称。(二)进一步扩大补贴享受范围。将办法第四条变更为“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未经改制的村集体经济实体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4、),招用本办法规定的城乡劳动力(以下统称“补贴对象”),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L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公共管理服务项目、村集体组织公益性项目不列入岗位补贴范围J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申请享受办法补贴的,申请政策条件、经办渠道、提交材料、补贴标准、资金渠道、拨付方式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明确用人单位申报城乡劳动力岗位补贴和城乡劳动力一次性资金申报期限、精简申报材料。用人单位招用补贴对象,按规定办理单位就业登记或转移就业登记手续,并履行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可于次月起

5、90日内申报城乡劳动力岗位补贴;申报材料中,用人单位首次申报的,减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密云县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经镇街(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盖章的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招用本地城乡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记账凭证复印件等;用人单位再次申报的,减少了用人单位招用本地城乡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记账凭证复印件等。用人单位招用本地城乡劳动力的第三年,可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一次性奖励。减少了用人单位招用本地城乡劳动力一次性奖励花名册、劳动合同原件、招用城镇劳动力提交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记账凭证复印件。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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