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及考核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及考核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科学管理,促进和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基层群众法治建设方面的获得感,根据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社区)法律顾问是由市司法局遴选指派到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部分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法律顾问工作职责L制定村(社区)法律服务方案。广泛接触基层自治组织和村(居)民,摸查了解所在村(社区)法律需求情况,掌握基层法律事务特点和规律,制定法律服务方案。2 .协助做好村(社区
2、)自治管理。帮助审核、修改完善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协助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各项制度。为村(居)委会各类民事经济合同和处理信访案件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引导纠纷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参与村(居)委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3 .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尤其是婚姻家庭、物业管理、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问题。指导群众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指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指派,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 .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法治
3、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协助制作普法宣传品,策划法治宣传橱窗内容,推动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5 .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主动与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对接,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协助村(社区)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6 .协助村(社区)处理其他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等服务。第四条村(社区)的权利义务村(社区)应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协助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做好联络协调及群众发动等项保障工作;明确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为本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络员;监督法律顾问各项工
4、作落实。第五条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法律顾问须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做到勤勉、尽职,依法维护村(社区)合法权益;及时向顾问单位发表服务意见,根据需要进村(社区)入户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发生涉法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镇(街道)报告并积极参与解决。第六条法律顾问联络员职责收集村(居)民对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诉求;针对村(居)民所需法律服务事项,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协助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法律服务事宜、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第七条司法所职责协助做好辖区村(社区)与法律顾问衔接配合工作,帮助解决法律顾问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和
5、指导法律顾问扎实开展工作。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工作日志制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如实记载所服务村(社区)的基本情况、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结果。做到一村一账,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办理具体法律事务的,要一事一档。第九条进村(社区)服务制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应根据村(社区)季节特点和法律需求,进村入户实地开展法律服务,通过发放资料、集中宣讲、入户征询等方式,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及时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第十条工作交流制度。市司法局适时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交流探讨活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第十一条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制度。村(社区)法律顾问遇有农村(社区)集体诉讼或上访的案
6、件;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涉法问题;干部违法行为,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及时上报所在镇(街道)党委。第十二条督查评估制度。市司法局将不定期检查、督查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通过查看台账、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等对顾问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同时提出整改意见,服务对象不满意、反映强烈的,市司法局将及时予以更换并参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十三条工作报告制度。实行工作信息月报制度,法律顾问每月5日前向市局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当在每年度12月中旬,向所在村(社区)递交书面工作报告,经村(社区)盖章确认后交市司法局审核存档。第四章考
7、核办法与考核内容第十四条考核办法。市司法局每年12月份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方法步骤如下:一、个人自评。村(社区)法律顾问本人对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进行自评,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写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个人年度考核表,认真查漏补缺,完善措施,确保自查取得实效。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执业机构(工作单位)和市司法局考核小组。二、考核评审。市司法局成立考核小组,依据村(社区)法律顾问自查意见,并结合查看工作日志、工作台帐、服务信息、报送典型案例、满意度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第十五条考核内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分值考核,内容包括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日志
8、、矛盾纠纷化解等内容。根据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逐项考评,按计分标准分别计分,各分项汇总得分为本人最后得分。第五章待遇与奖惩第十六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待遇包括法律服务补贴、绩效奖励。法律服务补贴是指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每月提供法律服务给予的补贴。具体标准为:三个城区社区及城中村每月每村(社区)补贴IOO元;三个城区其他村及蒲州、榜楮、开张、虞乡所辖村每月每村补贴110元;韩阳、张营、卿头辖村每月每村补贴120元。绩效奖励是根据每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依据年终考核得分,按照“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对法律顾问工作实效的一种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十
9、七条奖惩措施一、每年年底,市司法局对于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对法律事务把关严、参谋效果好,有效预防、化解法律风险或为顾问村(社区)有效避免经济损失的;积极服务村(社区)重大经济项目,帮助服务村(社区)化解重点、疑难问题或历史遗留法律难题,取得良好效果的,评选出“优秀法律顾问”,予以表彰。二、对于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绩效奖励,严重的取消法律顾问资格;对于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人民调解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1、对安排的法律顾问工作阳奉阴违、虚与应付;进村入户走马观花
10、、流于形式;服务群众态度恶劣的;2、向服务村(社区)吃拿卡要或接受服务村(社区)赠送礼品、土特产、纪念品的;3、向服务村(社区)及村(居)民违规收费等违反公益性服务规定的行为;4、缺乏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支持、指使、操纵群众上访或者参与集体上访的;5、在协助处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上不能正确履职,导致问题进一步复杂和恶化的;6、法律顾问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值班记录、工作台帐弄虚作假或向考核小组提供虚假材料的;7、每年被投诉两次以上,经查证属实的。三、法律顾问在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予以通报,同时建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机构在年终考核时认定其年度考核不合格。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司法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