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私募基金模式的税务处理 附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负比较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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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前,证监会就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 见,以规范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等问题, 监管要求再次升级。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9月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31日,私募管理的基金总规模已突破15万亿元,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4万 家,管理基金数量近9万只,私募从业人员15万人。伴随行业的高速发展,包括税法在内 的相关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那么,私募投资基金涉及哪些税收规定?在具体适用相关税收 规定时又该注意什么?1契约型基金税务处理较第杂私募基金不同的运作模式,税务处理也大不相同,其中以 契约型基金的税务处理最为更杂。

2、契约型基金在募集申购环节的涉税问题较少,在运营、分 配和清算环节的涉税问题相对较多,且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在运营环节,契约型基金发生取得利息收入、金融商品转让等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按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 140号,以下简称“140号文件”)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 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 56号,以下简称“56号文件”)规定,以基金管理 人为纳税义务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 36号)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一般认为,该过渡政策仅适用于公募基金,对私募基金并不适用。举例来说,A私募基金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含税收入100万元, 经计算买入价为60万元,本期无结转的其他金融商品转让负差。由于该基金为私募基金, 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应当由其基金管理人B公司作为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缴纳增值税:(100-60) (1+3%) 3%=1.17 (万元)。在分配环节,投资者取得分配所得的增值税处理,须分情况考虑:如果合同中明确承诺 本金到期可以全部收回,根

4、据14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投资者取得的分配所得应当按照贷款 服务缴纳增值税;否则,投资者取得的分配所得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所得税方面,公司制投资人自基金取得的分配所得,应当并入企业应税所得缴纳企业所 得税。这里需要注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该证券投资基金同样是指公募基金,对私募基金并不适用。对于个人投资者自契约型基金取 得的分配所得,笔者实务中还没有见到过投资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案例。在清算环节,投资者取得的收入本质上是成本回收和利润分配,应比照分配环

5、节进行税 务处理。2合伙型基金收入须“先分后税”合伙型基金的税务处理适用合伙企业的税务处理方法,所得税的处理是重点。所得税方面,合伙型基金在基金层面不缴纳所得税,而是实行“先分后税”,即对于合 伙企业当年的所得,合伙人为个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公司制企业的,缴纳企业 所得税。具体来说,合伙型基金如果对外投资取得的为股息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 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 84号)第二条规定,不并入企业的收入,直接由合伙人确认所得,个人投资者按“利息、 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取得的是股权或股票转让收

6、入,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9) 8号,以下简称“8号文件”)规定,依法备案登记为创投企业的合伙型 基金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 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 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 股权转让所得按5%35%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合伙型基金经依法备案登记为创投企业的,还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

7、施的通知(财税(2015) 11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 55号,以下简称“55号文件”)以及8号文件等规定,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即 合伙人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从合伙创投企业应分得的所得。增值税方面,合伙企业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登记为 一般纳税人的,除税法规定可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外,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3公司型创投基金试点新优惠公司型基金的税务处理则适用公司法人的税务处理方法,注意享受最新税收优惠。目前,经依法备案登记为创投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公司型私募基金,可以根据企业所得 税法第三十一

8、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 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 87号)和55号文件规定,按照其对中小 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举例来说,2018年5月,C创投公司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D公司100 万元,假定其他条件均符合规定。截至2020年5月,C公司的该项投资已满2年,可以按 照其投资额的70%抵扣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假设抵扣前C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 元,则C公司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80100

9、X70%= 10 (万元)。此外,公司型创投企业优惠先试点,私募税收政策可期待。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深 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在试点期限内,对 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长期投 资,个人股东从该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条件由财政部、税务 总局商有关部门确定。该政策实质上以税收优惠的方式,去除了征收两道所得税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相关主体在成立基金前,须熟知涉税事项及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合理选择运作模式

10、及募集方式,以降低税收成本。如果遇到拿捏不准的问题,应及时咨询主 管税务机关。同时,笔者也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同时,进一步优 化鼓励政策的适用范围,使私募投资基金也能够享受类似公募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负比较分析表6税负情况收入来源股利分红股权转让溢价X基金收入100万元1000万元X基金应税所得额0元0元投资人应税所得额100万元1000万元投资人总税负10()万元。20%+10()0 万元X35%注:100()万元X35%是股权转让要缴纳所得税,仅为行文方便,实际计算时需要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计算表5税负情况收入来源股利分红股权转让溢

11、价X基金收入10()万元IOoo万元X基金应税所得额0元100()万元投资人应税所得额1()()万元100()万元-IOOO 万元X25%投资人总税负(K)O万元+ 1()0()万元TO。万元XX 基金税率)X2()%+1()0()万元X25%注:投资公司型基金的情况下,投资人(自然人)承担了 双重税负”表4税负情况X基金为公司型时X基金为有限合伙型时X基金为契约型时投资公司税负计划IO(M)万元XX税率IIOI)万元X投资公司税率IO(M)万元X投资公司税率投资公司盈利时投”公司的备际税负里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契约型税负分别为250 万元、275万元,250万元投资公司亏损时假如投资公司

12、亏损300万元时,实际税负如下:公司型基金250万元的 税负无法冲抵投资公司的亏型,有限合伙型基金和契约型季金税负分别 为I I(M)-300)x25%= 200 万元和(NK)O-30()X25%= 175 万元结论:投资公司盈利时,投资公司所承担的税负优势为:契约型=有限合伙型 公司型 投资公司亏损时.税负优势为:契约型 有限合伙型 公司型摘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 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形式。其组织的形式分为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契约型三种类 型,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所承担的税负是投资人重点关注的问题,文章重点就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的不同组

13、织形式的税负问题作简要对比分析。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税负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 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基金,其在我国发展历史并不长,根据我国 对投资基金政策导向不同,通常描述为“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 概念,在2007年6月新合伙企业法生效之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以公司型形式而 存在,2007年6月之后出现了不少有限合伙型的组织形式,随着相关信托法、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契约型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目前市场上

14、以 有限合伙型形式存在的PE占市场主流。二、不同组织形式介绍根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的法律实体的不同,其组织形式可分为公司型、有限合伙型 和契约型。(一)公司型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依据公司法成立的法人实体,其组织形式与一般法人具有类 似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在实践中政府主导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或城市发展基金) 一般选择公司型,如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委托广西投资集团管理)、南宁城市发展基金、 南宁市产业发展基金(委托南宁金融投资集团管理)等注册形式均采用了公司型的组织形式。该组织形式优势比较容易被投资人所接受、治理结构较成熟,同时在资本运作及项目选 择上受限型较少,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

15、活性,但也存在双重征税、基金运营时决策效率不 高的缺点。一般模式如图1所示。(-)有限合伙型市场上有限合伙型较流行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被国内外投资者普遍认可和使用的组织 形式,前面所提到的政府主导的产业/城市发展投资基金的子基金设立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型 形式。有限合伙型基金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注册设立,由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LP)和普通合伙人(GeneraIPartner, GP)组成,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通常情况有限合伙人 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实际将基金的运营交给普通合伙人负责。

16、普通合伙人通常是 资深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按国际惯例,普通合伙人一般按1%的比例对基金少量出 资,主要负债基金的运营和投资标的的选择。该组织形式利润分配机型较自由,不受公司法约束,可以采取按项目分配收益,自 治的广度和深度均高于公司型基金,但在基金设立、变更、退出时同公司型基金类似需要履 行较复杂的工商变更程序,一般模式如图2所示。(H)契约型契约型基金一般以契约形式设立,即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设立基 金,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基于契约关系而设立的委托/受托管理法律关系的一种集合投资模 式,由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订投资基金合同,根据基金合同、运用基金 财产。投

17、资者一般不参与管理决策,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方式有利于基金进行长期稳定 的运作,在投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时,仅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认购项目公司股份,操作简单 便捷。由于契约型基金不是法人,也不视为纳税主体,因此不存在纳税与代扣代缴义务,该组 织形式利润分配机型自由,基金的设立和退出机型比较灵活,基金管理人无需向工商登记机 关申请设立额外的法律实体。一般模式如图3所示。三、不同组织形式税负比较分析税负会直接影响到投资人的最终收益,投资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契约型基金,税负应 该作为考量的重要因素,公司型作为企业法人,面临双重征税的问题,有限合伙型减少了所 得税的环节,但却不能享受股利分红的税收优惠政

18、策,契约型不但减少了所得税,又能享受 股利分红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还有设立和退出简单便捷,效率较高的优势。受本文篇幅限制,本文仅分析境内机构投资者和境内个人投资者,投资三种不同组织形 式的投资基金时需要承担的税负具体分析如下。(一)投资人为境内机构投资者以投资人为广西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为例,投资公司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X基金)投资某项目公司(以下简称“丫公司”)股权,投资金额IOOoO万元, 一年后Y公司向X基金股利分红100万元,同时X基金将持有Y公司的股权转让,获得股 权转让对价款为Ilooo万元。下面比较X基金为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和契约型基金时,投 资公司最终税

19、负情况,为方便分析,本文假设X基金只有广西某公司一名出资人,且不考 虑基金管理费、通道费及其他业绩报酬的支出,100万元的股利分红与1000万元股权溢价 全部用于对投资公司依法分配。LX基金为公司型根据我国现行相关税法的规定X基金为公司型时,公司收益采用“先税后分”的税收规 则。收入来源如果是股息、红利所得,则X基金公司层面免税,如果是股权转让溢价所得, 则X基金层面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分红100万元免税,溢价10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税负情况如表1所示。2. X基金为有限合伙型根据我国合

20、伙企业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等相关规定,X基金为有限合伙型时,收益采用“先分后税”的税收规则,由合伙人分 别缴纳所得税,即X基金公司层面不纳所得税,直接由该投资公司履行缴纳所得税义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当合伙人为法人的,其股息红利所得,需应并入法人 当期所得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同上文所述,不需缴纳增值税。因此股权转让溢价所得为应 税收入。投资公司总体税负情况如表2所示。3. X基金为契约型由于契约型基金不被视为纳税主体,不需缴纳所得税,无需承担代扣代缴义务,由投资 受益人自行缴纳所得税,投资公司税负情况如表3所示。4. 不同组织形式税负比较分析根据

21、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规定,X基金为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契约型时,投资公司投 资X基金所承担的税负情况如表4所示。(二)投资人为境内个人投资者如投资人为自然人(以下简称“投资人”),X基金投资丫公司股权,其他要素不变, IOO万元的股利分红与IoOO万元股权溢价全部用于向自然人依法分配。LX基金为公司型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要按20%税率标准 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如表5所示.2. X基金为有限合伙型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相关 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自然人投资者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伙企 业的股权转让所

22、得,按投资人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如 下表所示:3. X基金为契约型理论上自然人投资契约型基金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契约型基金不履行代扣代缴 义务,类似于投资信托计划,但在实务操作过程当中,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在 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较少有自然人主动进行申报)。4. 不同组织形式的税负比较四、结论公司型基金是独立法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但这种完善使得在基金投资决策效率较低, 同时投资人为自然人时面临双重征税的负担,有限合伙型是由普通合伙人(GP)作为执行 事务合伙人履行基金投资决策职能,能有效发挥专业优势,由于有限合伙型基金眉面免税,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税负,避免了重复征税,但基金的设立、变更、运营、退出等类似于公司 型基金,均涉及到工商变更登记等匏杂的操作环节。与前面两种组织形式的投资基金相比, 契约型基金具有如下优势:募集范围广泛(最高可募集200投资者)、决策效率高;基金设立 及退出机型灵活,运作成本低,流动性强;节约人力、财务、税收成本等。参考文献:I刘乃进,私募股权基金筹备、运营与管理M.法律出版社,2011.2李建华,张立文.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与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的发展J.世界经济,2007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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