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313732 上传时间:2023-04-1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7.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山东省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管理,规范我院的各项 事业性收费。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收费项目及范围1.普通全日制学生的学费、住宿费。2、函授、夜大(业余)学生的学费、住宿费。3、汽车驾驶员学习培训的学费、住宿费。4、短期培训进修学员交纳的学费、住宿费。5、学院在办学过程中所收取的各项事业性收费等。二、收费项目的管理与核算1、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项事业性收费全 部纳入财务审计处统一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2、学院按照国家、山东省有关事业性收费文件,制定出我院的事业性收费 标准,经学院有关会议决定后,由财务审计处负责到有关部

2、门办理事业收费审批 手续。3、学院各处室、系部办学需收取费用的,要根据国家、山东省有关收费文 件订出收费标准,报学院通过后送财务审计处,财务审计处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执 行。4、未经学院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设立事业收费项目或自定收费标准。5、学院的各项事业性收费应全部纳入财务审计处统一收取,各部门不准自 行收费,私设小金库。三、收费票据的使用与管理1、要严格遵守收费票据的使用与管理规定。学院的各项事业性收费,必须 使用由山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2、各部门不得自购或自行印制收费票据。学院的各种收费票据,由院财务 审计处统一购买、统一保管,需要部门应到财审处领用。3、各单位领取收费票据

3、后,必须妥善保管,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使用。4、加强收费票据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超范围使用票据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1、学院的事业性收入应全部纳入省级预算外资金管理,全面实行票款分离 制度,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体制。2、财务审计处要做好核算工作。由专人负责设立台账,根据专用缴款书存 根,按月统计收缴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数额,月底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预算外资金 收入报表,并核对账目和数额。3、加强支出管理,财务审计处应根据学院每月的支出计划和有关规定,在 每月5号前编制出学院本月的事业性收入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报院长审阅后,报送 主管部门,待主管部

4、门批准后将款项划拨到学院经费账户。严格执行财务年度预 算管理。4、编制学院的资金使用计划时,应与学院的收入相配比,坚持量入为出, 收支平衡原则。5、遵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全面 实行票款分离制度。五、学院各校区收费管理规定1、财务审计处办公室分别在南、北、东三个校区,主要办公地点设在南校 区。各校区财务办公室负责本校区的学生及培训学员日常收费工作。2、北、东校区财务办公室,收取学生及培训学员的学费、住宿费等收入款, 应全部存入学院的收费资金帐户,不得坐支、挪用或存入其他资金帐户。3、学院新生报到,学生开学集中收费,由学院统一规定开学、报到时间, 财务审计处负责

5、安排会计人员收费。4、加强对收费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校区财务所收入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不得过夜存放。要定期将银行存款单、收费收据(会计记帐联、存根联)送交学院 财务审计处。5、财务审计处现金出纳人员,收到各校区财务送交的银行存款单、收费收 据(会计记帐联、存根联)后,应进行金额复核,核对后要在收费收据(会计记帐 联、存根联)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现金出纳的个人章。6、对学院的各项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认真登 记各收费帐户,定期进行核对检查。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1、加大学院收费管理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工作。2、各单位不得越权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凡必须收费

6、的 或需要提高收费标准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3、对未经批准获取的各种违纪收入,一经发现,全部没收。4、不得坐支、挪用收入。否则,要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有 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经办人的责任。5、各单位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的财务监督制度,落 实责任。6、学院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以及全体教职工,要加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 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章办事。7、学院财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要把加 强学院收费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经常性工作,并作为考核各单位和干部 实绩的重要内容。七、本办法由学院财务审计处负责解释并落实。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