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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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云和县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事件分级2.1 特别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级)2.2 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I级)2.3 较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n级)2.4 一般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V级)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1.1 县级指挥机构1.1.1 县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指挥部1.1.2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2 现场指挥机构1.2.1 现场指挥小组1.2.2 现场指挥小组职责:1.3 专家咨询委员会4预防预警4. 1预防措施4.2

2、预警措施5应急响应5. 1分级响应5.1 应急处置5.2 应急结束6后期处置6.1 调查评估6.2 调查处理6.2 . 1调查取证6.3 .2组织调处6.3 信息发布7应急保障7.1 人员经费保障7.2 宣传教育和培训7.3 3演练7.4 奖惩与责任8附则8.1 预案管理与更新8.2 有关数量表述8.3 3实施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有效控制和及时化解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争议引发 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 的能力,确保在处置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时能够反应迅 速、措施得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影响,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 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2 编制依

3、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 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浙江省自然资源(不动产) 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丽水市自然资源(不 动产)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云和县突发公 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争议引发 的,对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然资源、生态安全 以及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1.4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果断处置自然

4、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确保社会稳定。(2)坚持预防为主,提高预警、预判能力,及时控制、化 解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3)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处置自 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的主体责任。(4)坚持联动协调,建立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沟通协调 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 制。(5)坚持依法处置,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落实相关责任, 做到权责一致。2事件分级根据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发生的规模、影响社会稳定 的程度等,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 (I级)、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I级)、较大自然 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n级

5、)和一般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 件(IV级)。2.1 特别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级)(1) 一次参与人数500人以上,已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自 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2)已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上重伤的自然资源 权属争议群体事件。(3)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 件的。2.2 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I级)(1) 一次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500人以下,已严重影 响社会稳定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2)已造成人员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重伤的自然资源权 属争议群体事件。(3)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的。2.3 较大自然资源

6、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川级)(1) 一次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已严重影 响社会稳定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2)已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重伤的自然资源权属 争议群体事件。(3)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的。2.4 一般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V级)(1) 一次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已严重影响 社会稳定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2)已造成人员重伤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3)其他视情需要作为一般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的。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县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县级 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专家咨询

7、委员会组成。3,1县级指挥机构3.1.1 县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指挥部县政府设立云和县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自 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 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 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 管理局、县信访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县应急指挥

8、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自然资 源(不动产)权属争议日常调处工作、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 件预防预警及应急准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 主要负责人担任。3.1.2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县委宣传部:会同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自然资源权属 争议群体事件新闻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协调做好网上舆 情监测、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不良信 息,指导做好网上舆论引导。(2)县委政法委:会同县指挥部办公室加强联防联控,组 织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综治维稳措施,协助调处 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

9、争议。(3)县公安局:组织、指导属地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 序,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4)县民政局: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群体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提供有关区划、地名等信息资料,协 助做好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5)县司法局:负责组织人民调解机构协助自然资源部门 处理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6)县财政局: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 专项预案及本预案所列相关条款,落实自然资源(不动产)权 属争议调处和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 费,监督资金的使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7)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制订本预案;

10、负责履 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能,组织、协调、监督、指 导全县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和自然资源权属争 议群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8)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自然资源权 属争议群体事件中涉及农村和农民权益的保障工作,参与自然资 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9)县水利局:会同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 议群体事件中涉及水域保护、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参与 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IO)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配合县指挥部办公室处理自 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自然资 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11)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指导事发地医疗机构开

11、展自然 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处置的医疗救治工作。(12)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相关应急专业队伍参与自 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消防救援队 伍实施应急救援,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13)县信访局: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来县上访 群众的接待工作,协助县指挥部办公室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指 导基层妥善接待群众来访。(14)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负责做好自然资源林权类权属 争议调处,协同处理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中涉及林权争议 的群体性事件。其他县级有关单位根据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处 置行动需要,在县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3.2现场指挥机构

12、根据相应级别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的 需要,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部迅速派出有关领导、成员单位负责 人和应急处置队伍赶赴事发现场,会同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具体负责现场调查、指挥应急处置行动。3. 2.1现场指挥小组发生一般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V级),县应急指挥 部负责成立现场指挥小组,由县应急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乡镇政 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组长由县应急指挥部指派。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 n、HI级),县应急指挥部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小 组,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领导,承担 具体应急事件

13、处置工作。3. 2.2现场指挥小组职责:(1)及时了解掌握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发展情况, 拟定应急处置行动方案,及时向本级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执行本级应急指挥部决策,实施现场应急处置行动。(2)做好事件双方纠集人员的疏散工作,控制事态发展。(3)迅速组织救治伤员。(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和事件调查工作。(5)做好经验教训的总结及事件的评估工作。3.3专家咨询委员会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专家咨询委 员会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对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处 置提出咨询建议,参与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排查结果分析,开展法 律、法规和处置方法的指导等。4预防预警4.1 预防

14、措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自然资源(不动产) 权属争议排查和调处工作,落实预防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 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应急处置人 员、物资等准备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将自然资源(不 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融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防患 于未然。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不动产)权 属争议排查、调处及报告制度,准确、及时地掌握当地自然资源 (不动产)权属争议的动态、规模。对排查出来的争议,要及时 进行分析和研判,针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个案,加强调 查研究和信息收集,摸清争议事实,开展风险预测分析,提出化 解矛盾和调查处理

15、的对策和意见,落实稳控责任;积极开展调解 工作,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4. 2预警措施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与乡镇政 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紧密配合,建立县、乡镇(街 道)、村(社区)三级监测网络,对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 进行全面监测。各乡镇(街道)、县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群体事件预警工作,发现或者接报有因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 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并上报县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预报 后,应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并及时跟踪事件动态。县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

16、项准备工作, 并派员赶赴事发现场,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 应急处置工作,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及时传达县政府领导指示 和要求。5应急响应5.1 分级响应发生一般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W级),县政府立即 启动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预案,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领 导、指挥和协调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派出的现场指挥小组应快 速到达现场,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 至省、市应急指挥部。县现场指挥小组未到达之前,按照分级管 理的原则,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迅速做好劝阻、疏导 群众等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如果事件属县际纠纷,县应急指挥 部要迅速与邻县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

17、部门进行沟通,并将有关 情况上报市级应急指挥部。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 n、In级),县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发地,做 好劝阻、疏导群众等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按事件级别立即将 有关情况逐级报告省、市级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 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由省或市级应急指挥部统 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5.2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小组到达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发生地后,按 职责开展处置行动,会同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 门,首先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然后开展调查。及时了 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的性质、发生

18、的时间和地点、演变 过程、伤亡及损失情况,并及时确定相应的处置措施,迅速、快 捷、有效地进行处置。根据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的需要,现场 指挥小组下设5个现场处置组,即: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 事件调查组、善后处理组、专家及机动组,在现场指挥小组指挥 协调下,按各自职责迅速实施应急处置行动。各工作组应加强协 调,密切配合,防止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引发新的事件。(1)综合协调组:由现场指挥小组和事发地乡镇政府(街 道办事处)组成,负责传达现场指挥小组领导指示,及时报告应 急处置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单位行动,保障通信联络畅通,完成 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政府和有关

19、部门人员组成,保 障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装备、物资、交通 工具、医疗救护等。(3)事件调查组:由现场指挥小组和事发地政府及公安、 自然资源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调查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 的起因,发生群众械斗的诱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分清发生 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的责任方,并提出对责任者处理意见 及防范措施。(4)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政府及民政部门、参与争议事 件调查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做好伤亡家属的安抚、慰问、 经济赔偿等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5)专家及机动组: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由各级应急 指挥部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主要为处置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20、群体事 件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5.3 应急结束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引发自然资源权 属争议群体事件矛盾进一步激化的条件已经消除,现场应急处置 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由现场指挥小组和事发地政府提出终止 应急响应的建议,相应级别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恢 复正常的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6后期处置1.1 调查评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乡镇(街道)人 民政府继续做好监控工作,协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纠纷突发 事件发生、发展、应急、处置等的分析、评价和总结,责成有关 部门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县应 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乡镇政

21、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一般自然资 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的分析评估,评估报告及时上 报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乡镇政 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对特别较大、重大或重大自然资源权属 争议群体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的分析评估。1.2 调查处理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比较复杂,在 应急处置期间难以彻底解决的纠纷,要在事态平息后再作深入详 细调查。6. 2. 1调查取证各乡镇(街道)根据调处管辖权限及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抽调人员组成调查工作小组,对纠纷双方提供的有关证据进行核 实,在查清基本情况后,依法提出调处方案。7. 2.2组织调处处理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

22、争议,要坚持“调解为主,决 定为辅”的原则,对基本事实已经查清的事件,尽快解决到位, 不搞虚假承诺或久拖不决;对“久调未成”且有可能再次引发群 体性事件的,有关政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早作出处理决定。 6.3信息发布县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一般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IV 级)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具体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 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组织实施。7应急保障7.1 人员经费保障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难度大, 情况复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必要的人员和经费,确保自然 资源(不动产)权属争议的日常调处工作和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 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7.2 宣传教育和培训

23、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刊、广播、 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自然资源管 理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权属争议调处和权属争议 群体事件应急处置的知识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和应急指挥部工作 人员调处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争议和应急处置权属争议群体 事件的能力。7.3 演练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本级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预 案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权属争议群体事件应急处置的实战 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 高权属争议群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7.4 奖惩与责任对在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和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群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褒扬激励;对 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玩 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附则8.1 预案管理与更新当权属争议调处相关法律法规修改、部门职能调整或应急资 源发生变化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成员单位及时 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县政府批准。8.2 有关数量表述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 本数。8.3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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