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婺城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319583 上传时间:2023-04-17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加快婺城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加快婺城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加快婺城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加快婺城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加快婺城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加快婺城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加快婺城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加快婺城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促进婺城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措施:一、提升物流园区规范管理(一)鼓励企业入驻物流园区L对入驻在婺城区公共型货运场站运营主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符合办证条件但因新政策法规无法办证的公共型货运场站,并实际拥有仓储物流用地产权)的物流企业,按实际租金50%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2.物流园区(企业)引进企业。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等级为A类的物流园区(企业),引进的企业缴纳的区级地方综合贡献额5%给予奖励该园区(企业);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等级为B类的物流园区(企业),引进的企业缴纳的区级地方综合贡献额2%给予奖励

2、该园区(企业)。(二)打造园区专业化运营机构。鼓励建立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经营管理模式,培育和引进产权清晰、职责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企业招引、运营管理、产业链服务于一体的品牌化、专业化运营管理机构。由交通主管部门每季度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二、支持物流项目建设(一)支持交通物流产业使用区级产业基金。(二)建设进度奖:项目工期按时完成的,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元1亿元(含)补2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1亿元一5亿元(含)补5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补10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按实际统计入库金额为准,竣工验收后兑现。(S)完成建设物流仓储面积50001万平方米(含)补10

3、万元;完成建设物流仓储面积1万一5万平方米(含)补20万元;完成建设物流仓储面积5万一10万平方米(含)补30万元。(四)在2023年12月15日前开工建设并入库的交通物流项目,在区住建局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采用先缴纳后奖励的方式,按企业缴纳金额100%奖励。三、物流企业管理人员、货车驾驶员子女就学安排受区政府表彰物流企业、列入重点交通运输企业职工凭婺城区社保缴纳情况,由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集中进行认定,认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四、提升重点交通运输企业效益(一)加大重点交通运输企业(货运周转量入统企业)扶持力度。落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网格化联系服务机制,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全年

4、月车均货运周转量同比上年度增长20%奖励5万元,超过20%每增加1%奖励IOOo元。(二)2023年第一季度完成货运周转量同比上年度增长20%奖励2万元;全年货运总周转量同比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套表月报、季报、年报填报工作,并通过区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再奖励3万元。(该政策与第4.1条可重复享受)。五、提升企业数字化管理(一)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快递企业,渣土运输企业、危货运输车辆除外)提升数字化安全监管能力,对企业名下货运车辆安装智能监管设备,并通过交通主管部门验收的,按3000元/辆/年补助。(二)坚持以数字化推动物流园区管理,重点突出物流园区智慧化管理和智能化安全环

5、保监控预警等基本功能,统一接入交通主管部门并通过验收,实际建设投入的80%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六、支持水路运输发展(一)对在婺城区注册经营的水运企业新购置普货船、集散两用船舶500总吨级的船舶,按实际购置价10%予以补助,每艘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鼓励“陆改水”“散改集。对进出婺城区港口码头的内河集装箱,每标箱给予100元奖励,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三)培育壮大海河联运产业,对内河航运企业开辟集装箱航线的,按4000元/航次予以补助,累计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四)实体经济企业对投资建设(含改扩建)1000吨级以上的码头,按泊位(包括散货泊位、集装箱泊位)实际建

6、设投入的20%予以奖励,每个港口最高不超过IOOo万元。七、加快农村物流发展(一)客货邮融合发展,每开通一条客货邮专线每年补助运营企业8万元,最终由主管部门验收后按开通之日起计算运维补助,并通过年终考核为合格。(二)城乡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运维补助,一级城乡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40万元/年、二级城乡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30万元/年、三级城乡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20万元/年。(通过主管部门年终考核为合格)。八、附则(一)资金申报、拨付程序1 .本措施由婺城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由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邮政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2 .

7、资金申报资金拨付流程如下:企业申报一区交通运输局初审一区现代物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复审(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一审计后提出奖励(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联审一经公示后上报区政府审定一区政府审定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安排预算资金,由区交通运输局兑付。3 .奖补资金申报方式本次申报实行“线上申报”,企业统一通过“金华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s:/:9443)o4 .奖补资金申报时间安排线上系统申报:3月4日前。初审:3月11日前。审计:3月14日至3月31日。公不和审定:4月8日前。资金拨付:4月25日前。涉及“2023年第一季度完成货运周转量同比上年

8、度增长20%奖励2万元”的政策,线上系统申报4月1日至4月8日;初审4月9日至16日;公示和审定4月28日前;资金拨付5月15日前。(二)其他相关事项申请奖励(补助)的企业必须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违法、失信或严重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并取消该企业三年内再次申报奖励(补助)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本措施涉及资金由区财政保障。(四)本措施如与市、区其他同类政策内容相同,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五)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暂定试行期1年,期满后另行修订。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3月1日附件()年度婺城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统一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银行基本户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营业收入纳税额(营业税金)申报资金名称申请奖励金额(元)申报理由请在下方区域上传相关文件选择文件1 .选择文件选择文件2 .3 .说明:1.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线上填写。2.申报表按奖(补)项填报,一项一表,多项多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