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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告知书送达回执(存根)编号:号收件人签字:与当事人关系:送件人签字(两人):原因:送达时间:年月日时送达地点:注:此告知书由县民政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送达。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要注明情况。取消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告知书编号:号经调查审核并报县民政局审批,因你家庭(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原因,不符合我县城市口农村口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规定,决定自年一月起取消你家庭现享受人类、月人均补助元低保资格。如有异议,请于一个工作日内持此告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我乡镇或县民政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