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急诊会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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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急诊会诊制度1、如遇需其他科室处理的重危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2、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5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再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3、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4、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5、病区间的紧急会诊可参照第2条执行。6、院

2、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员参加。7、院外会诊:我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经科内讨论后,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医务科批准,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请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医师前来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员参加。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远程会诊。8、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应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学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院内院外及集体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附于病程记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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