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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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B目录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4第三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5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8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9第六章危险源排查监控制度12第七章关键工序安全红线卡控制度15第八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2第九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4第十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7第十一章安全生产人员资格管理制度30第十二章领导干部带班盯岗作业制度31第十三章班前安全讲话制度32第十四章安全生产会议制度34第十五章安全质量隐患举报制度35第十六章安全活动制度36第十七章工程质量实体检测制度37第十八章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闭环制度38第十九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0第二十章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制度41第二十一章消防与现场

2、动火制度43第二十二章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具)管理制度44第二十三章安全防护与标志管理制度48第二十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51第二十五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制度52第二十六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3第二十七章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57第二十八章应急管理制度59第二十九章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6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序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程序规范、过程可控,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及XXXX公司、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制定XX公司

3、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项目部是指公司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工程项目。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实施责任主体,代表公司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第四条本制度为公司层级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的指导性文件,各项目部应依据自身实际,修订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第五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依据本公司所下发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文件制定,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不能低于公司层级制定的目标。(XX公司安全、质量、环节保护、职业健康年度目标,均以文件形式下发。)第六条工程项目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

4、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目标分解,结合施工重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定期考核管理,完成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要求。第七条项目部与公司每年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项目领导班子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接受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第八条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并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与各安全生产部门、协作队伍及关键岗位人员、带班人员等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遵照安全生产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明确各级、各岗位责任目标,按照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认真实施定期考核兑现。第三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九条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积极推行和应用先进可行的管

5、理方法和监管手段,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第十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风险控制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监督保证体系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分管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为副组长,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质量)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质量领导小组)。安全质量领导小组职责为:L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各部门及作业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提高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

6、生产操作规程,制定项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并监督落实,确保完成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3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质量)例会,总结分析月度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季(年)度末全面总结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确定下一季(年)度的安全工作重点和安全管理责任目标。4 .每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对存在隐患问题班组、责任人等按规定进行处罚及责任追究。5 .按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事故救援,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以事故为教训进行警示教育,采取切实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理。(二)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配齐配强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任职资格和配备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集团公司规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 .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 .制修订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 .组织参与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宣贯及演练;4 .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账;5 .制定完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6 .监督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使用管理;7 .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8、专家论证会;8 .通报本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9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10 .建立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11 .考核评价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考核项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12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13 .项目部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三)项目部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四)项目部工会依法对本项目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有权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修订提出建议和意见。(五)项

9、目部应组织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资格及配备数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和监管。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制定落实各系统、各部门、各管理和作业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以责任落实为基础,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为要求,健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促进体系有效运行。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工程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岗位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安全生

10、产、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实施责任的重要组织措施。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按照“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覆盖本项目各部门、全体员工和生产岗位、全部施工和管理过程。工程项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详见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责任制(格式及范例)。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施工管理实际加以补充完善。项目部应按照XXXX公司、集团公司和公司文件规定,建立高风险作业领导干部责任包保、带班盯岗和关键工序值班值守制度,并将其纳入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六条项目部应制定实

11、施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考核制度,逐级落实责任,逐级检查考核,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合项目包保责任书、风险金抵押兑现执行。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综合检查。各项检查按规范详细记录,安全专职人员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过程中,配备好检查工机具、劳动防护用品等。第十八条定期检查1 .定期检查是指项目各级安全生产(质量)领导小组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由第一管理者组织、相关领导和工管、机械、物资、安全质量、劳务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质量)综合性大检查。项目部应当每周组织一次。2 .工程项目各级安全生

12、产大检查应事先制定检查计划、拟定检查路线、方案和检查重点,指定专人记录、拍照。参加大检查的全体人员在签到表或检查记录上签名备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于无法一时整改完成的,按照“五定”原则(定措施、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预案)进行监督和追踪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安全的重大隐患,在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后,责令立即停工整改;3 .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应按时限要求给予书面整改回复,严格实现闭环管理。4 .检查记录、签到表、整改回复及复查验收等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具有可追溯性。5 .第一管理者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代为履行职责,但事后应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6

1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定期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活动不能替代项目组织的安全大检查,项目部应妥善组织安排。第十九条项目各级大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召开专题分析会议,总结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和预防措施。项目部大检查结束后三天内,发布本项目部大检查情况通报。第二十条专项检查1 .专项检查是指针对某一特定事项进行的专门检查。专项检查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专业主管部门、安质部门和有关专门人员参加。安质部门侧重检查综合性安全管理,专业主管部门侧重检查专业技术、设备、设施安全。2 .以下事项应由项目部组织专项检查:(1) “首件工程”、“四新工程”开工之前进行的检查。(2)特殊孔跨、隧道口、跨营业线架梁;大坡

14、道运输;大型起重吊装、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等高危、高风险作业开工前后和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检查。(3)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恶劣天气(暴雨、雷电、大风、风沙、冰雪、雪凝、台风、冰雹、大雾、阴霾);极端气候(高温、低温)预防性检查和不良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坍塌)隐患排查。(4)暂停施工项目的停工前、复工前;冬季施工开始前和过程中进行的关键工序检查。(5)对内业资料、制度和措施进行的专门检查。(6)项目部认为有必要进行的其他检查。3 .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后,项目部应当责成专人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闭环情况进行认定。4 .检查记录、签到表、整改回复及复查验收等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具有可追溯性。第二十一条

15、日常检查1 .日常检查是指由工程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领工员为确保施工现场工艺工序质量安全所进行的日常性检查。2 .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应当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以确认现场作业符合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要求。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给予纠正,遇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或分管领导反映,并做好记录。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意见进行日常性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必要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罚决定。遇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部门或分管领导反映,追踪整改情况,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对各级督导检查发现的

16、问题和隐患进行监督整改,做好过程监控,按相同背景、相同角度拍摄整改前后及整改过程中图片资料,及时进行规范回复,实现闭环管理。4施工管理人员对工艺工序实施的日常检查。与工程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技术交底的要求予以纠正。遇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工程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直至有关领导反映解决,认真做好相关记录。5 .日常检查记录必须格式统一,内容真实、全面,关键问题附有图片和数据。各岗位日常检查记录纳入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备查。第二十二条检查的信息数据应准确统计、逐级上报。项目部安质部门每月末前按时限要求向公司上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第六章危

17、险源排查监控制度第二十三条由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技术、安质、设备等相关部门成立危险源辨识分析评价小组,分解施工工序,从人员、设备、材料、施工方法、管理制度、工作环境等因素上辨识存在的各项有害因素,评价危险程度,编制危险源台账,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第二十四条项目危险源辨识要及时动态调整,阶段性更新,对于项目存在四新情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施组方案变更等,必须要重新组织施工危险源辨识,调整编制风险控制措施。第二十五条对于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明确具体管理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安全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有关台帐,实施动

18、态管理。第二十六条铺架工程施工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起重吊装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IO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O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如:提、运、架设备按拆吊装工作;机车设备桥面、洞口吊装等;(二)特殊孔跨、小曲线半径架梁、隧道口架梁等非正常工况运、架梁作业。(三)上跨或者下穿铁路营业线、高等级公路以及邻近铁路营业线运、架、轨道线路施工;营业线站改工程拆除线路、拨接、插入道岔施工等。(四)涉及大坡道、线路繁忙、涉及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的工程运输工作,非标大型货物运输工作等;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必须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

19、方案”)。“专项方案”由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方可实施。第二十八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18)37号”规定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由项目组织相关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完善。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专业主责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处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Zjo第三十条项目部应编制下发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依据综合预案,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作业班组对高危、高风险作业岗位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项目部按预案规定

20、配备相应的抢险救助人员与物资设备,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训并组织演练和预案完善。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将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应当组织所有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第三十二条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项目部根据公司文件要求,按时报送监管信息。在现场明显位置处设立安全监督牌,公示高风险作业领导干部责任包保和带班盯岗作业相关信息。第三十三条为不断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建筑施工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工程项目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高风险作业项目,应积极推行远程视频监控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应用。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责成专人负责工程项目综合管理

21、信息安全质量模块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高风险作业监管信息,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录入及时。第七章关键工序安全红线卡控制度第三十五条工程项目应针对起重吊装、大型设备铺运架梁、营业线施工等高危、高风险作业项目,实施关键工序安全红线卡控制度。第三十六条营业线施工。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铁调(2021)160号)、各路局有关制度办法和XXXX集团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XXCC2021)201号),正确履行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主体责任。凡营业线施工项目,必须执行集团公司设定的7条21项安全卡控红线:1 .营业线施工项目未经公司开工前专项检查、未经公司总工程师

22、签批开工报告的,不准开工。未与铁路营业线相关设备管理和行车组织单位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未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未按时限要求向铁路营业线设备管理相关单位书面呈报开工作业计划、铁路营业线设备管理相关单位未指派专人到达现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不准开工、并严禁以任何方式侵入营业线红线范围。2 .以下人员必须接受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包保领导;项目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安质部长、项目部现场带班盯岗责任人;作业队队长、技术负责人、作业队安全员、施工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及工班长和有关带班人员。本条款规定的

23、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其它现场作业人员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教育培训及考核不合格的,严禁从事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4 .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不得担任营业线施工的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不准单独使用各类轨行设备和车辆。营业线施工的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和转包。5 .临近营业线施工时,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合格有效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和备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铁路建筑限界外设置刚性物理防护设施,施工机械

24、、材料机具严禁侵限。大型机械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机”、“人随机动”和“来车停机避让”制度,在营业线范围内停靠或作业时,必须采取反坡停靠、支垫牢固和系拉揽风绳等多重保证措施,严防设备倾覆,影响铁路行车和作业安全。6 .各项施工必须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需要“要点”施工的作业工序,必须在施工方案中予以明确。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点”作业,严禁超前、超范围施工准备和作业。7 .根据不同项目的施工特点,公司必须组织指导各营业线施工项目部,于开工前编制实施本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红线及奖惩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项目位置予以公示。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实际,分别制定现场安全防护、机

25、械设备安全防护、防高处坠落和安全用电等作业内容的红线卡控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在作业现场公示。第三十七条预应力简支箱梁运架施工。箱梁搬(提)运架设备安装和箱梁运、架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箱梁搬(提)运架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必须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等规定。工地安装完成后,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5905)进行载荷试验,并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应定期对箱梁搬(提)运架设备进行检查,重要部件(如轮、吊杆、吊钩等)应进行探伤检查。设备发生故障应由专业人员维修处理。(三)对箱梁搬(提)运

26、架等大型设备,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 .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及安装技术资料。2 .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 .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记录。4 .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保养记录。5 .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四)箱梁搬(提)运架设备必须有自锁、互锁、联锁保护装置,防止误操作。(五)架梁前,项目部应根据各自架桥机的特点,制定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制度。架梁作业除应符合本办法规定外,尚应符合铁路架桥机架梁暂行规程(铁建设2006181号)的有关规定。(六)运架设备所经过路线的净空、坡度和转弯半径

27、必须满足设备的性能要求。(七)装梁、架梁过程中应采取“四点起吊,三点平衡”的方式,避免梁体受扭。(八)运梁车重载在已架好的梁上通过时,必须通过检算确认。(九)运、架梁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1 .架桥机、运梁车司操人员应经过技能培训,同时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件持证上岗。2 .所有运、架梁作业人员均应经过安全培训,熟悉运、架梁工艺过程。3 .运、梁作业时,按设备说明要求在关键部位、关键岗位配备操作、指挥、监护人员,同时应明确各自岗位责任。(十)运梁路面遇有冰雪或路面湿滑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十一)运梁车重载运行时应匀速前进,严禁突然加速或急刹车,走行速度必须严格控制5km/h以内。运梁车通

28、过曲线、坡道地段,运行速度应控制在3kmh以内。(十二)运梁时应设专人在运梁车前方引导和观察路面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十三)运梁车接近架桥机时应一度停车,检查净空、侧面间隙等能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通过架桥机支腿时,行车速度应严格控制在3mmin以内。禁止运梁车碰撞架桥机的任何部位。(十四)运梁车发动机处于启动状态时,禁止操作司机离开驾驶室。(十五)施工现场风力超过6级时应停止装、运、架梁作业。(十六)架桥机每日作业前,应对卷扬机、吊点、吊具、钢丝绳及绳卡等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十七)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时,安全距离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

29、对架桥机和施工人员采取防护措施,架桥机应按规定进行接地。(十八)架梁作业时,施工现场应设防护,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必要时在墩台拴挂安全网。水上架梁时,还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防护用品。(十九)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考虑F列主要危险源:1 ,架梁设备不按操作规程安装、使用。2 .起落梁时,梁体两侧无支护措施。3 .使用千斤顶起落梁时违章操作。4,两台吊机吊梁时,指挥不统一,起落不同步。5 .梁体存放时支垫不牢固。6 .架梁作业区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7 .架梁时,墩台未安装吊栏、步板、梯子等安全防护设施。8 .架梁前线路未压道,桥头未加固。9 .架

30、梁线路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10 .架桥机主机对位后,未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11 .下坡道架梁时运梁车没有可靠的防溜措施。12 .架桥机过孔前,梁片未按规定进行横向连接。13 .横向连接、湿接缝施工无可靠的工作平台或吊篮。14 .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酒后或疲劳作业。15 .跨越公路、河道施工时无防护措施;水上施工无防护和救生措施。16 .架梁作业无防风措施;雨季施工无防雷击措施;冬季施工无防滑措施。(二十)横隔板焊接、横向张拉、压浆、湿接缝施工时,应安设安全可靠的吊篮或工作平台,并有足够的作业空间。第八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三十八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

31、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三十九条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XXXX公司工程项目事故隐患排查系统管理运行情况,综合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四十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监督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第四十一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突出

32、以下单位和项目工点:1 .近期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性安全事故,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在各级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2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的;3 .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极端天气以及重大地质灾害影响引发事故的。第四十二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侧重于制度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情况,具体包括:(一)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考核情况;2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情况、安全质量责任书逐级签订和考核实施情况;3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4 .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5

33、.风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6,施工设备、机具安全检测检验情况;7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及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8 .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更新和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业现场主要岗位职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9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营业线施工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持证上岗情况;10 .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二)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情况。1 ,高处坠落、起重吊装和架梁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2 .营业线施工方案的批准、实施及安全防护情况;3 .铁路运输业务中,线路养护、机车车辆安全检测及行车安全事故隐患防范情况。4 .施工临时用电使用

34、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5 .施工驻地选择不当遭受洪水、滑坡、泥石流侵害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第九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四十三条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阶段、分工序、分工艺、分专业、分工种逐级进行不同层次的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作业工人熟知,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怎么做、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第四十四条安全技术交底应当依据设计文件(包括设计交底、有关设计人员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方面的注明、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的指导意见,以及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时设计文件规定的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施工组织设计

35、、作业指导书、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以及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1 .分部、分项工程各工序的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流程;2 .分部、分项工程各工序的危险部位和危险源;3 .作业条件、作业环境、天气状况和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及其危害;4,针对危险部位、危险源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5 .施工机械、机具、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6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7 .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8 .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的紧急避险方法和应急措施;9 .劳动纪律、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四十五条工程项目开

36、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将工程概况、设计文件到位及设计交底情况、重大高风险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情况、拟使用的施工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名录等事项向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第四十六条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的依据和内容从第四十八条规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的责任和程序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划分情况和项目管理实际制定。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各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机电设备类(含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由机械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监管人员参加本级所有技术交底,对各类技术交底存档备案、并据以监督检查。第四十七条安全技术交底书应当字图清晰、用词严谨、内

37、容全面,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所采用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背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和作业指导书不能代替安全技术交底。第四十八条安全技术交底书须由复核人、交底人、被交底本人签字,其他人员不得代签;风险较高或工艺复杂的安全技术交底应当与安全培训相结合,被交底人不能完全理解交底内容和要求的,不得签字。第四十九条一般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书,由各作业队技术人员编写、同级技术负责人复核;重点工程和技术难度较大的安全技术交底书,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写、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根据审核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专项方案审核批准。第五十条重大、高风险作业必须单

38、独编制施工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按程序审核、评估和批准后,据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五十一条设备材料和施工工艺等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发生变动后,必须对新上岗人员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的变更或修改,必须由交底的原编制、复核人员进行,其他人员无权擅自变更或修改。第五十二条冬季、雨季施工要编制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专项安全技术交底。第五十三条各级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对技术交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或停止施工,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第十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五十

39、四条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一环,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和支撑。项目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教育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第五十五条总体要求:1 .项目部应当依法依规组织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2 .新入场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 .工程项目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 .作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

40、新接受工区、架子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5 .项目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应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必须进行同等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第五十六条培训内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求: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专业知识;3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5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6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7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8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9 .其他需要

41、培训的内容;(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要求:1 .培训内容: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2 .培训地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O3 .培训机构: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I。保证本项目安全技术培训的责任仍由本项目负责。(三)作业人员三级教育L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重点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辨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公司规章、安全考核奖惩、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大面、方向性的)4 .项目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重点培训:本岗位工作及作业环境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典型事故案例,项目规章制度、劳动

42、纪律、安全考核奖惩、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5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自我学习是重点。实行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实习期间不得安排单独上岗作业。培训重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分析方法和控制对策、事故案例等。第五十七条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4学时;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

43、培训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第五十八条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实施,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如实建立项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台账。第五十九条对项目分包队伍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应严格执行加强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国XX安监(2022)1号)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劳务人员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及上岗作业情况逐一建档核查。第十一章安全生产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第六十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持证或证件过期,不得从事其管理工作或施工作业。第六十一条营业线施工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监管人

44、员按本意见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应持有铁路局核发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安全防护、驻站联络人员应持有铁路局核发的营业线防护安全、驻站培训合格证。第六十二条按照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公司项目涉及到的特种作业岗位主要有:电工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机车轨道车司机、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按照国家标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规定,公司涉及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主要有: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起重机指挥、起重机司机、叉车司机等;上述岗位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要求,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首次取得资格证

45、书的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应当在熟练、有经验、从业三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本工种师傅指导监督实际操作三个月,期满后单位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岗。第六十三条分包队伍的人员资格要求与项目人员资格相同。第十二章领导干部带班盯岗作业制度第六十四条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施工现场依法依规作业,及时发现、消除现场安全质量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第六十五条项目领导是指项目部的领导班子成员,包含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第六十六条项目领导带班作业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有关工序进行中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第六十七条临近铁路营业线及营业

46、线施工、架梁施工、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铺轨、工程线运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要工序、关键节点(时段),项目领导要全程进行带班作业,依据住建部规定,项目领导每月带班作业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必要时实施旁站带班。第六十八条项目领导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带班作业时,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作业记录并存档备查。第六十九条指导班组作业工人认真按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对带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七十条及时制止纠正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的班组或作业人员依规提出经济罚款或暂时停工的措施。第七十

47、一条现场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积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第七十二条项目带班领导对上级领导检查提出的指示、要求,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及时准确的落实和向有关领导回复。第十三章班前安全讲话制度第七十四条为加强项目生产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七十五条项目现场负责人、领工员、技术员或工班长根据承担的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为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工作,保证安全,进行班前安全教育。第七十六条班前施工作业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作业场所,在班组长的组织下召开班前安全会议,针对工程施工情况、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交代安全施工要点、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等。第七十七条做好班前安全讲话活动记录,存档备查。第七十八条任何人不得寻找借口,取消班前安全讲话制度,班组成员绝不能无故不参加班前安全讲话活动。第七十九条项目主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班前安全讲话活动,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讲话活动的质量。第八十条项目安质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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