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系统---第五节 建筑消防系统的管理与维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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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消防系统-第五节建筑消防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一、消防设备管理的内容1.管理公司的职责熟悉消防法规,了解各种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制定大厦的消防制度。禁止擅自更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对使用不当等应及时改正。检查电器、电线、电掣及燃气管道等有无霉坏、锈坏、氧化、熔化及堵塞等情况,防止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灾。制止任何违犯消防安全的行为。积极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2.建筑物消防设备的管理集中报警控制器的检查。消防泵(消防泵、喷淋泵及稳压泵)的检查。水泵接合器的检查。消防栓的检查。火灾探测器的检查。消防卷帘的检查。联动控制设备的检查。防火门的检查。紧急广播的检查。防排烟系统的检

2、查。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消防电源的检查。二、消防管理的制度消防中心值班制度。防火档案制度。防火岗位责任制度。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管理与维护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或其他损坏。每半年(或按当地消防监视部门的规定)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检查要求如下所述。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间不应有渗漏现象。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箱门玻璃完好无缺。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理与

3、维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功能取决于产品质量、施工安装质量及维护管理水平三个环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应由专人担负。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近年来一些地区为做好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由公安消防监视部门组织对担负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考核,颁发合格证,要求持证上岗。五、其他常用灭火系统的管理与维护1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定期对系统开展检查和维护是保持气体灭火系统能发挥预期作用的关键,因此,系统工程通过验收审查、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设计使用维护说明书中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该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坚持定期检查与试验,发现问题

4、或故障应及时解决或修复。系统启动喷射灭火剂后,应及时恢复功能,包括充装灭火剂,增压,更换密封件和对已破坏的零部件及喷嘴防尘罩开展修复,将所有阀门和控制开关复位等。已投入使用的气体灭火系统应具备要求审核的全部文件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系统的操作规程和系统的检查、维护记录图表。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日常维护、月检和年检。(1)日常维护包括清洁、油漆、修理和每周巡检等工作,由专职的管理人员担任。(2)月检对灭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组件开展外观检查。所有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无锈蚀,保护涂层完好,铭牌清晰。手动操作部位的防护罩、铅封和

5、安全标志应完整。检查卤代烷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压力。压力降不得大于设计储存压力的10%o检查气动驱动装置的气动源的压力。压力降不得大于设计压力的10%o(3)年检每年应对系统开展两次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除上述月检项目外,还包括下述项目。检查每个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应符合原设计规定。检查灭火剂储瓶间设备、管网和支、吊架的固定情况,应无松动现象。检查高压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现象。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应逐根开展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检查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现象。对灭火剂储存容器逐个开展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损失不得大于设计量的5%。检查中如发现输送灭火剂管网有损伤与可能堵塞现象,应对其开展气压严密性试验和吹扫。对每个防护区开展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试验结果有不合格项目,按前述的方法和要求对相应的防护区开展一次模拟喷气试验。2.干粉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对于灭火系统来说,一般规定3个月作一次外观检查,1年作一次全面检查,3年作一次压力容器、电器控制回路细检,每次检查应将检查的原因、内容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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