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上水库土建工程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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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上水库土建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严格遵守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各种有关作业特点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用电安全管理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相应的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

2、;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专业人员: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电工等级应同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备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电工作业安全用具要定期检验,以保障

3、使用性能可靠;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安全技术档案: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修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措施的资料;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资料;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电工维修工作记录;有关的电工作业票。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用电工程拆除后统

4、一归档。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值班电工的现场用电安全巡检每月一次。但每年不同季节来临前作有针对性的检查,例如:霉雨季节前、雷雨季节前、高温、严冬等季节前。检查情况记录要保持完好。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作业面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验收手续。用电安全的基本规定:现场施工用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

5、分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配电屏(盘)内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现场变压器周边,必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

6、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配备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器应匹配,安装应固定,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和仓储: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或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仓储人员应加强对电气物资、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损坏。事故报告:施工用电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工程局有关

7、规定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用电设备事故由设备主管部门按局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分局长部、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尤其是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医务室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护。事故单位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检查监督:分管安全工作和技术工作的领导及安全

8、监察部门(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用电的日常安全监察。电气技术人员、电工操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和掌握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正确处理方法,搞好施工用电的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自己难以处理的事及时汇报。根据地下洞室施工特点,认真编制施工用电配置,加强对漏电及杂散电流进行监测。3、照明安全确保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照明用电安全、各施工点(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居住点(区),其照明度应不低于有关规范的规定;序号作业内容和地区照明度Lx(勒克司)1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渣场、场内交通道路、堆料场、运输装载平台、临时生活区道路302混凝土浇筑区、加油站、现场保养场503室内

9、、仓库、走廊、门厅、出口、过道504一般地下作业区和地弄505地下工程作业面IlO6一般施工辅助工厂1107特殊的维修车间200地下洞室施工照明采用在适当部位安装一定数量的投光灯,并安装能可靠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等,再配一些移动式的局部照明,由36V行灯变压器供电。4、焊接与切割从事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工作人员,应熟知“水电建安规程”(SD267-88)及安全知识,并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作业时不擅自离职守,进入岗位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电焊工还应学习有关电工的基本知识以及预防触电后的急救方法等。在有焊接和气割工作的场所,必须设有消防设施。严禁在带压容器或管道上进行焊

10、割,对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容器及管道进行施焊、切割时,要将易燃体和有毒气体放尽,并敝口放置通风处不少于24小时,使内部残余气体进一步挥发,然后放水冲洗干净,打开全部通道,窗、孔、保持良好通风状态,才准焊接与切割,所用照明应是低压防爆型,容器外应专人监护,定时轮换休息。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和其它物体上进行焊接和切割。禁止在碎地面上直接进行切割。严禁在储存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车辆、容器等库区内从事焊接工作。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除防止触电外,要尽量保证容器内通风良好,并应设置防尘设施。在金属容器或箱型结构,焊工应穿干燥的工作服和胶鞋,身体不得与被焊接件接触,脚下应垫绝缘垫。严禁将泄漏乙快

11、气的焊炬、割炬或乙快管带进金属容器内,以防止混合气体遇明火而发生爆炸。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及焊机调压器带入金属容器内。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或潮湿地点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o对填有燃物的隔层,在未拆除前不准施焊。焊接大件须有人辅助时,动作必须协调一致,工件应放平垫稳,防止倾倒造成压伤。焊接和气割的工作场所光线应保持充足。风力超过五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风力五级以下,三级以上时必须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离地面1.5m以上进行工作必须设置脚手架,并应设有InI高的栏杆,脚下所用垫物要牢固可靠。使用风动工具时,先检查风管接头是否牢固,选用的工具是否完好无损。焊接场地应经

12、常清扫,焊条不得到处乱扔,设置焊条箱和焊条头箱,焊把线应收放整齐。工作结束后应拉下焊机闸刀,切断电源,对于气焊作业则应关闭氧气,乙焕气瓶的开关。要仔细检查工作场地周围,确认无火源后方可离开现场。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相对集中并设防雨、防晒机棚,备消防用品。氧气瓶、乙快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5、施工脚手架的材料标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的要求。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脆裂、变形或滑丝的扣件,其规格、型号必须与钢管相配。竹脚手架的毛竹必须满足四年生长期

13、,否则不得使用,且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顶撑、防护栏杆的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mm;小横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0mmo绑扎竹脚手架的材料,可用8号镀锌铁丝双股并联捆扎。竹编脚手板其单片竹片宽不得小于30mm,厚度不小于8mm,周边应用两根竹片夹紧打眼穿铁丝扎牢。脚手架的搭设: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I,持证上岗。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5米以下时,应有搭设方案;高度大于25米时,不允许用竹脚手架,用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双立杆及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并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搭设高度超过50米时,应有专门的设计计算书。钢脚手架的立杆地基要平整夯实,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碎预制块或厚

14、度在50mm以上的垫木上。竹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0-500mm,坑底夯实并垫砖块,如不能挖坑的,应放扫地杆,并有排水措施。钢管脚手架高度在25米以下时,立杆横向间距不大于1.5米,纵向间距不大于2米。竹脚手架的立杆横向间距不大于1.3米,纵向间距不大于1.5米。脚手架的里立杆距建(构)筑物墙不得大于200mm,大于200mm时,必须铺设站人板,每隔四步铺设一道隔离层,不得有操头板。脚手架与建(构)筑物的拉结,每高4米,水平7米设一拉结点,拉结材料用两根并联的8号铁丝或用钢管拉结,连接应牢固,上下错位,转角处加密。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200-300mm高挡脚板(杆

15、)或挡脚网,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分别为L3米和0.9米。脚手片必须满铺三步(包括操作层),绑扎点不得少于4点,不得有操头板。脚手架两端转角处,每隔6-7根立杆之间应设一组剪刀撑,以此类推,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自下而上连续放置。钢管脚手架的杆件搭接应使用扣件,大横杆、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少于400mm,且不少于两个扣件紧固,立杆不得搭接。竹脚手架搭接长度不少于L5米,且不少于4道绑扎,立杆、大横杆的搭接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步(跨)内。脚手架封顶时,里立杆应低于建筑500mm,外立杆应高出建筑物1米。脚手架两端部要设上下通道(爬梯)。竹脚手架必须设顶撑,落地顶撑必须搁在碎垫块或木上

16、,每根顶撑与立杆绑扎不少于3道。闹市区、沿街区、居民密集区、临近高压线等,必须对脚手架进行全封闭防护。脚手架严禁钢竹混搭,竹脚手架严禁搭单排。钢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IOQ。斜道坡度不得大于L3,每隔30CnI设防滑条,端部应设不小于3平方米的休息平台,临边面必须设防护栏杆、挡脚板,纵向及端部必须设剪刀撑。悬挑式、门型式、吊篮式、挂式等特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经工地技术部门专门设计,并作技术交底。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使用经建设部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并发放使用证的产品。脚手架的验收与使用:脚手架搭设前应有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使用前必须由工地技术、安全部门进行检查

17、验收,并实行挂牌制度。结构用脚手架的使用荷载不得大于3000Nm2,装修用脚手架不得大于2000Nm2,工具式脚手架不得大于1000Nm2o脚手架的拆除:拆脚手架前,必须先将电气设备及其它管线拆除。地面划出工作区标志,禁止个人进入,并派专人警戒、指挥。严格遵守由上而下,后绑者先拆,先绑者后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严禁用将整个架子推倒的方法进行拆除。拆下材料应用绳索往下传递,不能从高处往下抛掷。6、制定各单项工程的安全操作管理规定。1)施工总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安全管理规定总平面布置的安全技术要求:炸药库及其加工用房与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炸药库离居民点不得近于200m。炸药库离河

18、川、大路、车站、码头不得近于500m。炸药库离工厂、易燃品仓库不得近于800mo爆炸材料及加工房周围IOnl不准吸烟及有明火。油库、氧气、乙快库应布置在边远人少的安全地点,易燃材料库要设于拟建工程的下风向。与非燃烧材料库间隔15io与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职工宿舍、易燃材料库、各类木材堆等间隔20m。与锅炉房、厨房、生产用火等间隔25mo与废料堆及草帘芦席等间隔30m。产生有害气体和污染空气的沥青熬制、石灰熟化等。选择施工现场的下风方位。距建筑物及易燃物不近于20mo尽量减少热沥青的水平运输距离。电气设备及变配电设备的位置。变压器应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避免高压线穿过工地;进入现场的主

19、干线尽量少,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的电杆下部宜设分电箱,避免维修电工经常上电杆带电接线,以减少电气故障和触电危险。土石方、碎设施的堆放位置。标明土石方的堆脩场,弃硝位置。碎设施应与槽、坑、边坡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坍方;应与机械设备保持一定距离,便于安全操作与维修。塔吊、门机与建筑物的间距应满足其回转的安全距离与搭设脚手架及安全网的需要。井字架、龙门架及其它主要施工机械的位置都应满足使用与维修的安全距离。以上设施都应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定位,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临时乱定位。临时设施管理:施工道路、人行通道,机械设备停放、物资存储,施工用电,加工场所,人员住房,办公地点等的布置均要符合有关安

20、全规定。施工地点如邻近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或高压线时,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集中办公和人员居住之处的入口或醒目地点应有施工公告牌、安全纪律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区域平面布置牌,施工概况牌等。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牌,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2)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规定大型土石方施工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工业卫生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开工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方法和总平面布置图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向施工人员交底,确保实施。施工中应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合理组织施工程序,采取

21、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整个施工期的地质工作应足够重视。在开挖过程中当岩体壁面裸露后,若发现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条件有较大差别,或未能预见不良地质现象危及人身安全时,则应及时作出明确判断,采取果断的施工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在开挖区域内,若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地下埋设物、古物等,均不得任意拆毁或移动,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在高边坡、滑坡体、洞挖及重要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应加强安全监测措施。若在有瓦斯地区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煤矿有关规程执行。合理地布置出硝路线和弃硝堆放地点,并应考虑:不妨碍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不妨碍排水。不影响后续施工。不影响本身的施工安全。在大风、大

22、雨和照明不足的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工作。更不得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土方作业:严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若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它松动突出的危石时,应通知下面作业人员离开,立即进行处理。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对已开挖的地段,严禁顺土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天沟排水,以防渗漏或冲毁边坡,造成坍塌。在开挖的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水时,应设法将水排除后再行开挖。根据土质情况,填挖深度等,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未经设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修改边坡坡度。当在边坡高于3m、陡于1:1的坡上工作时,须挂安全绳,在湿润的斜坡上工作,应有防滑措施。若施工地区

23、受其它条件限制,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雨后、春溶、解冻以及处于爆破区放炮后,均应对支撑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大型机械挖土时,应对机械停放地点、行走路线、运土方式、挖土分层、电源架设等均应制定施工措施并进行施工安全交底。采用特殊方法进行土方开挖,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并进行施工安全交底,作业过程中应有人员进行安全监护。石方作业: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或符合工业卫生标准的干式捕尘装置。否则禁止开钻。开钻前,必须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有无瞎炮,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禁止工作。严禁打残孔。确保钻孔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以免爆破效果不良发生施工事故。明挖作业开工前应将设计边线外至

24、少5M范围内的浮石、杂物清除干净,必要时坡顶应挖截水沟并设安全防护栏。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开挖作业。及时清理边坡沿口、坡面的浮石和危石,进行撬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严禁站在石块滑落的方向撬挖或上下层同时撬挖。在撬挖工作的下方严禁通行并应有专人监护。撬挖工作应在悬浮层清除并撬成一个确无危险的坡度后,方可收工。撬挖人员应有适当间距。在悬崖、陡坡上应系好安全绳、配戴安全带,禁止多人共用一根安全绳。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基桩上,禁止用手拉安全绳。一般应在白天作业,禁止夜间进行撬挖作业。洞口削坡,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同时应作好坡面、马道加固及排水等工作。进洞前,必须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稳定或采取

25、措施,经设计、监理验收后方可开挖洞口。洞挖每次炮后,应进行敲邦问顶并清除浮石,若发现非撬挖所能排除的险情时,应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洞井进行安全处理时,应有专人监护,及时观察险石动态。处理冒顶或边墙滑脱等现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查清原因,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迅速处理。地下水活动强烈地段,应先治水后治塌。准备好畅通的撤离通道,备足施工器材。处理工作未开始前,应先加固好塌方段两端未被破坏的支护或岩体。处理坍塌,一般应先处理两侧边墙,然后再逐步处理顶拱。施工人员应位于有可靠的掩护体下进行工作。随时观察险情变化,及时修改或补充原订措施计划。根据地质条件、洞室结构断面尺寸、开挖工艺、围岩暴露时间

26、等因素,洞挖施工应采取相应的支护。其它作业:机械挖装运石硝,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以确保机械联合作业的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洞挖爆破作业。洞井施工,应及时向工作面供应新鲜空气。当洞深长度大于洞径5倍时,必须采取通风措施。通风管宜靠岩壁吊起,不得阻碍人行及机械车辆通行,架空安装时,支点或吊挂必须牢固可靠。施工场地的排水系统应有足够的排水能力和备用能力。排水系统的设备应有独立的动力电源并保证绝缘良好,架空布置。施工现场照明应充足。洞井内线路应架空布置,确保绝缘良好。采用安全电压照明,若用220V电压照明则应加设漏电保护器。3)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局主管生产的副局长或分管

27、机电技术的副总工程师负责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设备部门负责起重机械使用、维护、保管等技术管理工作。技术部门负责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交底、工作票、作业指导等技术保障工作。安全部门负责起重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起重机械单位负责机械、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及保障工作。起重作业前:完成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措施交底、工作票签发、作业工具器准备。起重机司机、起重工等作业人员必须是持合格操作证人员。吊运额定负荷重物应先试吊,检查制动机构合格后,方准正式吊装。清理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所有无关人员必须避让,起重指挥人员也应选择恰当的位置及随物护送的路线。起重机械应停稳、垫

28、实。吊装过程中:起吊重物时应尽量避免起重臂升降。吊运时必须保持物件重心平稳。如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装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起吊重物前,应将其活动附件拆下或固定牢靠,以防因其活动引起重物重心变化或滑下伤人。重物上的杂物应清扫干净。吊运装有液体的容器时,钢丝绳应绑扎牢固不得有滑动的可能性。容器重心应在吊点的下方,以防吊运中容器倾倒。吊运成批零星小件时,应装箱整体吊运。起吊吊索应保持垂直避免紧急刹车或冲击。吊运大件应有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吊运有爆炸危险的物品应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起重机停止使用时,不准悬挂重物。司机不得利用极限位置器停车,有载荷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

29、起重机外,主副二套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工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工作时,不得进行检修、保养。吊装结束后:工作结束后,露天作业起重机应锚定位。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完成工作记录。4)大件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大件物资运输,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程师参加大件运输作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担任作业指挥长,安排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技术部门派人现场技术指导。安全部门派人现场作业安全监督。保卫部门派人参加作业的治安保卫保障工作。运送超长、超宽、超高或重型设备时,事先必须组织专人对沿途路基、桥涵的承载能力、弯道半径、险坡

30、以及沿途架空线路高度、桥洞净空和其它障碍物等进行调查分析,确认可靠后方可办理运输。运输大件物资,必须采取相应的紧固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有指挥车指挥,驾驶员应参与指导装车,并按规定行驶。长途运输时,根据需要应组织电工等保障人员、保障车辆及保卫人员参加,确保行车顺利和大件物资安全。内部倒运大件物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严禁人货混装,确因装卸需要,应在任务单上注明,限乘装卸工或起重工厂5人,并应留出安全乘坐位置。大件运输工作,应进行记录,资料由安全部门归档。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逐级交底。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

31、任何人无权更改。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施工队长要向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及时性、针对性、具体化,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

32、险;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安全技术交底方法。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须经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队技术员交底后执行。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总

33、工或主管局长主持,由技术部门交底后执行。重大的超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施工、技术和安全等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等,经总工程师批准,由主管生产局长主持,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后,一式三份由交底人和接受人分别签字,交底人、接受人各执一份,交安全部门一份存档。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安全技术交底的措施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可行性、科学性、规范化。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详细、具体、明了,其主要内容:施工工艺及操作要求;机电设施配备及安全要求;平面(立体)作业状况及现场防护要求;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34、要求;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及要求;尘毒、噪音及振动的控制措施;发生意外的急救措施。交底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中若有修改或补充,必须及时向操作人员交待所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未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的,将分别追究上一级责任人的责任。7、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爆破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认真执行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和安全规定,切实做好爆破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处理。爆破作业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明确安全警戒人员;认真编制爆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搞好作业技术交底。从事爆破

35、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I,持证上岗;爆破材料必须符合标准和工地使用条件,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有关性能、工艺参数的试验;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及挤压装有雷管的起爆药;严格火工器材的安全管理及发放、使用、保管;加工、回收、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凡有火工器材的场所严禁烟火;在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破不得与深孔、胴室大爆破同时进行;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撤离之前不得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露天、雷电和五级以上大风(含五级)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点炮人员事先必须选定安全隐蔽地点,当爆破地点没有安全

36、可靠的撒离条件时,严禁使用火药起爆(按规定要求点炮);地下井挖洞内空气含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警戒工作,爆破作业的信号必须齐全、明确,口哨、袖章、红旗、人员齐备。8、机械安全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使用。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机械设备的操

37、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实习人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

38、记录。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充足的照明。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单位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9、道路安全施工道

39、路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规划应具体周密,既要满足施工需要,也要保证安全运输。设计与修建:对于永久性公路,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应根据公路的任务性质、运输量沿线地形、地质等因素,确定公路等级及技术标准。对于为专项工程服务的临时性施工道路,其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应保证路基坚实、边坡稳定。必须根据车型选用适当的路宽,双车道一般不得窄于7m,单车道不得窄于4联必须设置错车处所。弯道半径一般不少于15m,纵坡一般应控制在8%以下,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3%o路的两端应修建回车场地。必须作好排水设施。施工道路架设临时性跨越沟槽的便桥,其宽度:人行便桥不得小于1.2m,手推车不得小于1.5

40、m,拖拉机、汽车便桥,应有正式设计,其最小宽度不得小于3.5m。施工道路上的急弯、陡坡、狭路,视距不足,桥头引桥,高路堤,交叉口和地形险峻等地段,应按规定设置标志、护柱、护墙等安全设施。无明确规定者,亦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维护与管理:施工道路的路面、桥梁、排水涵渠及沿途挡护等均应经常整修养护,保持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排水良好。施工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严禁在土质边坡上种植农作物。严禁任意掏挖坡脚,以防止边坡坍塌。施工道路两侧严禁堆放建筑器材、废料、垃圾等。施工道路上严禁停放施工机械、车辆,若遇故障的机械、车辆,所属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处理,及时保持道路畅通。安排专人进行道路养护,及

41、时修补路面,清理路障,挖通水沟。施工管理部门,交通安全部门应经常道路巡查,对发现的隐患、缺陷等,应及时安排组织力量处理。根据需要施工道路应安设照明系统。10、信号装置在施工区内设置应有的标准道路信号、报警信号、危险信号、控制信号、安全信号、指示信号、航运信号等。11、临江作业对临江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配备救生设备,如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艇,防止人员落水而发生淹溺事故。12、分包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工程分承包的管理与监督,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的需要,总包单位有义不容辞的义务,为维护工程局的社会声誉,必须将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列入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负起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42、、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施工单位宜与分包单位建立较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利于加强安全管理。引进、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由安全部门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入口关:选择分包施工单位时,必须选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底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应通过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用分包队伍。对不符合安全资质的队伍,安全部门有否决录用的权力。对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43、: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后,在与被选用单位签订承包经济合同时,必须一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作为经济合同的附件一并考核。凡由分包单位责任

44、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监督检查、指导: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应给分包单位职工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施工局安全部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施工局安全部门备案。监督分包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清退,

45、严禁录用。凡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不得冒名顶替。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施工局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施工局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施工局安全部门汇报工作。分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分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佩戴明显标志,分包单位按工作需要和安全施工需要划分的班组,其班组名单应报施工局安全部门备案。班组长即是本班组的兼职安全员。施工局安全部门应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

46、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局施工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施工局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施工局施工技术部门应监督分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时派员监督。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局安全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奖罚:对分包单位必须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施工局预扣分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30%作为安全施工

47、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o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包单位集体和个人,施工局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应予以重奖。对负责人不服从安全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外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得新录用。13、事故预防加强安全管理与事故预防控制工作,针对以往施工作业中常见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严格制定预防措施,纠正制止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违章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干群密切配合,以严肃的科学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模范遵守各项安全技术规范,确保实现安全生产。14、气象安全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掌握灾害性天气预报、预防暴风、台风、低温等自然灾害。主动接受当地防汛指挥部及业主防汛、防台指挥小组的领导和调度,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施工。建立以调度室为中心的防灾预防协调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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