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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1、工程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组未经过审批不得开工。2、审批权限2. 1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报公司技术中心,经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小组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实施(集团公司要求报批的工程,施组经过公司审核后,通过公司技术中心报集团公司工管中心审批)。3、审批内容3.1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的管理层和操作层的职责是否明确。3. 2施工进度的安排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施工部署和工序衔接是否科学、合理;能否确保连续均衡施工。3. 3施工准备计划是否可行。3.4施工工艺、资源配置及平面布置是否合理。3. 5主要施工方案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安全性是否可靠。3. 6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是否可靠。3. 7工程质量目标是否符合顾客要求,保证措施是否有效。3. 8地方资源利用是否充分,降造措施是否可行。3. 9工程安全、环保、成品保护措施。3. 10成本控制目标措施。3. 11工地宣传规划。3. 12人力资源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