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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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金政发(202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经济稳进突围、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提出以下政策。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深入开展项目攻坚年、比拼落实年“双年”行动,2023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05亿元以上。1 .加强资金要素保障。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严格按申报要求

2、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全力做好中央预算内项目储备和申报,2023年,年度争取的中央资金使用率达65%以上。抓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实施和债券发行、使用、管理,积极争取专项债券额度。加大金融工具项目谋划储备力度,争取更多高质量项目列入国家备选项目清单。做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及时足额拨付贴息资金,加快释放政策效应。对承担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平台公司,财政可根据项目情况和财力状况,注入一定资本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强化存量资产盘活,力争储备10亿元以上拟盘活资产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人行武义县支行以及各项目主管单位)2 .加强重大项目土地保障。健

3、全新增指标与盘活存量奖励挂钩机制,2023年,全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700亩以上,消化批而未供2100亩以上;供应建设用地2100亩以上,其中工业用地13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0亩。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取消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管理制度,简化用地预审审查,允许重大项目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责任单位:县资规局)3 .加强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10万吨标准煤。谋划出台光伏补助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全年腾出存量用能空间1万吨标准煤以上。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规模以下企业存量用能空间,经第三方机构确权后,可用于平衡重大产业项

4、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4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投资。2023年,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力争增长18%,鼓励加大对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通过综合奖补等方式,支持智能化改造工程服务商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咨询诊断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年度计划的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支持等政策。支持引导项目科学化管理,全年安排财政资金500万元,用于开展县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评比;推动武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国家中长期规划,加快推进桃溪60兆瓦光伏电站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允许依规定在设施农业上建设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

5、、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力争新增光伏装机3万千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发展中心、人行武义县支行)5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动态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基础上,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允许资质和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第三方开具的保函,按规定申请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金融发展中心、人行武义县支行)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县科技局牵头实施)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深化实施“科创兴县”战略,重点在高层次科技人

6、才引育、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培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力争全县研发投入强度3.2%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0%以上。6 .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信贷支持,拓宽企业研发投入资金来源,合作银行按限定利率向科技型企业发放的科技信贷,给予不超过上年末1年期贷款LPR利率8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对抢占技术制高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创新项目和科技专项基金项目,市产业基金出资比例可提高至30%,突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标志性成果取得以及社会效益的评价,对项目给予更大的风险容忍度。(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7、县财政局、金投集团、人行武义县支行)7 .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新引进全职在我县工作的人才给予4万元至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助、2万元至10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高层次人才及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选择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给予市民待遇。加强引智引才,深化“百博入企”计划。对年度考核优秀、合格的博士,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人才力、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8 .支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奖励100万元。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通过建设期满考核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认定为省

8、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按上级要求给予配套资助,认定为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并通过省级验收的,给予200万元奖励。新认定(备案)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按照上级要求给予配套经费支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获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每家奖励50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9 .支持开展原创性引领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择优实施县级重点研发项目不超过3个,每项最高补助IOO万元;一般研发项目不超过15个(其中农业类项目不超过5个,社发类项目不超过10个),每项最高补助5万元。每年安排资金保障科技特派员、院县合作项目实施。鼓

9、励实施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通过后,按上级立项补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10 .落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税务局)11 .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对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企业,按研发投入总额和研发投入强度实施分

10、级奖励。研发投入在10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年增长10%以上的(新纳统企业除外),最高按研发投入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12 .实施海外与外资研发机构激励政策。对建立金华市外国专家工作站的单位,给予20万元的建站补助;经推荐入选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的,再奖励10万元。深入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对建立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的建站补助,每位进站博士后给予每年15万元的经费补助,资助2年;对出站博士后留在企业全职工作三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13

11、 .实施双创载体激励政策。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经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获评国家级、省级优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14 .支持科技企业做大做强。新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小巨人的,次年研发投入给予2倍奖励。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中心的,分别奖励30万元和15万元。新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中心的,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

12、县科技局、县财政局)三、“2+2+X”产业集群培育政策(由县经济商务局牵头实施)聚焦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打造“2+2+X”先进制造业集群,着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崛起,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规上工业亩均效益达26万元/亩。15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集成各类制造业财政支持政策,集中财力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优质企业竞争力提升、集群服务体系构建以及制造业人才引育、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2023年,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13、、县财政局)16 .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积极参与浙江省“4+1”专项基金,引导省级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聚焦“2+2+X”产业集群,积极参与组建各类子基金,力争各类专项基金有效投资武义县域内优质项目。充分发挥产业基金招大引强作用,推进产业链招大项目、投好项目,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办、金投集团)17 .优化金融支持服务。推进与在武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加大对“数字强企”工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产业集群打造、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产业链打造等领域的金融支持。争取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政策更好更快落地,2023年,力争全县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10亿元。落实新一轮提高

14、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新增报省证监局辅导企业1家、股份制改造企业6家。(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金融发展中心、人行武义县支行)18 .强化工业用地供给保障。2023年,全县出让的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加快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确保全县4.3万亩工业用地不减少。健全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单一工业用地中可突出主导用途(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可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资规局)19 .促进工业用地有

15、机更新。整治低效工业企业用地5000亩,整治集中连片低效区块2个以上。加快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业设备上楼,对经批准实施改造提升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2.5。(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低效整治办)、县资规局)20 .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引导人才计划向2+2+X”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梳理“2+2+X”先进制造业集群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纳入各级各类人才分类目录,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引才,对重点产业企业年度内新引进大学生达到一定数量给予引才奖励。力争培育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200人以上。推行

16、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强化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人力社保局)21 .加速先进制造业动能转换。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增强企业管理能力,安排200万元开展企业管理对标提升工作。开展“美丽工厂培育创建工作,对评为全市“美丽工厂”标杆企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奖励,并优先保障土地等要素供应,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推进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对被认定为省级“未来工厂试点”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在验收通过后分别按其建设期设备投入、网络软硬件投入的25%、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IoOO万元,超出部分按技术

17、改造、两化融合政策执行;对新纳入统计部门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统计范围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全力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加快重塑构建“3+3”现代服务业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2023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速7.5%以上。22 .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创建,力争创建1个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对2023年首次入选的落实争取省政策给予180万元补助经费,并给予财政奖励100万元。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优先安排争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责任单

18、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23 .支持培育服务业骨干企业。2023年,对入选浙江省服务业IOO强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入选首批浙江省服务业领军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入选年度浙江省服务业重点行业规上企业“亩产效益”领跑者名单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骨干企业依法依规给予要素保障支持。支持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税务局)24 .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制定出台“才聚武川”人才集聚工程政策实施细则,发挥“引育留励爱”组合拳作用,加大外出招引力度,特别是加强硕博人才的引进。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

19、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人才力、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25 .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首版次关键软件产品按规定享受首台(套)产品有关支持政策。对获得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围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26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项目。对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规上信息技术应用企业,按科技政策给予研发费用补助。大力支持集成电路高端通用器件、关键设备、核心材料、物联网方案设计等领域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主动设计项目。全面落实

20、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27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迭代升级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星级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优、育优、扶优工作。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零工市场建设标准,打造功能齐全、配置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的样板零工市场。(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28 .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鼓励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大力支持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结合新一轮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保障乡村文化旅游发展用地空间;每年

21、安排不少于上级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的10%新增用地指标用于文旅产业,其中对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支持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文旅项目。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文旅项目用地。(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文广旅体局)29 .推动服务业企业月度升规。2023年,对月度升规的服务业企业(不含贸易业),给予每家15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2023年111月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达到1亿元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达到3亿元的,再给予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五、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政策(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围绕“打造国际枢纽城

22、、奋进现代都市区“战略部署,聚焦“金武同城、永武一体“,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2023年,综合交通投资力争完成15亿元。30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建立申报专项债交通项目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项目申请专项债券支持。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等金融资金支持,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在义甬舟开放大通道、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等方面资金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武交集团)31 .加快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和鼓励网络货运平台等业态发展。修订出台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推进物流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在支持和鼓励企业

23、购置车辆、创建品牌、提升效益、入园集聚、多业联动、创新创优等方面出台政策举措,加大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32 .优化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对跨县(市、区)、且通道作用显著的义龙庆高速等已纳入交通强市实施方案“十四五”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支持按照省主导高速公路推进。对拟实施的重大交通项目,纳入各级重点项目库加强统一申报管理。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铁路、高速公路投融资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33号),按照省市县出资比例分担。优化交通项目前期流程,建立可提前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库,鼓励项目在前期研究阶段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或在工可阶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项

24、目前期缩短36个月。(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县交通运输局、武交集团)33 .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政策。继续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我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不再叠加九五折优惠),实施期限6个月,具体以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时间为准。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中小微仓储物流企业

25、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三企两个”群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人行武义县支行)34 .便利货运车辆通行。落实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推行货运车辆进城通行证“一网通办”“一城通办”,原则上取消对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运车辆在平峰时段的禁限行措施。对所有黄牌、蓝牌冷藏车(挂车除外)给予同等便利化通行政策。(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35 .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取消两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制度,优化驾驶员诚信考核,取消考核结果签注制度。优化推广网络货运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票模式,方便个体货车司机开具发票。落实省专项资金支持“司机之家”运营,对3A、4A、5A“司

26、机之家”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36 .优化农村道路改造提升用地管理。对于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交通流量大、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道路,可适当增加安全防护空间,确保交通安全,路基增加的宽度一般不超过L5米。(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37 .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通过政府付费方式,实施符合条件小客车在武义县域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市民出行获得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县经济商务局牵头实施)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提升对外开放优势,

27、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抢订单拓市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向好。2023年,实际使用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左右。38 .全力提升商业能级。引进新型消费企业主体。重点引进在国际化高端商业运营管理、产品交易、数字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流量转化、品牌孵化等领域具有商业优质要素资源整合能力的平台型企业和具有营销结算功能的总部型企业。鼓励商业综合体提质增效。对商业综合体进行收银系统改造,首次纳入上限企业库的,对年度零售额每达1亿元的,给予50万元奖励,单家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39 .持续释放传统消费潜力。按照

28、国家政策规定继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等政策,继续安排奖补资金支持优化新能源汽车发展环境。合力推动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许,引导二手车经销商从个人交易转向企业化经营,对二手车年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且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库的汽车经销企业,按其上年度二手车经销额的0.5%给予奖励,每年每家最高100万元。鼓励预制菜企业加强技术革新,支持预制菜产业园等规模化发展。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对新评为“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金华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40 .培育发展一批消费新场景。积极创建“电商+党建

29、”品牌,助力农产品销售。2023年,全力培育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8个以上。支持发展智慧商圈、智慧商超,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智慧商圈改造提升建设试点的,验收通过后,分别给予改造提升申报单位IOO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智慧商店提升改造的,验收通过后,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鼓励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推动高品质商业街区建设,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高品质步行街试点的,分别给予创建单位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加快农产品网络销售发展,对线上销售农产品的主体,线上农产品年应税销售额超30万元的,给予全年快递费总额30%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

30、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41 .加大外贸支持力度。实施“百团千企”拓市场攻坚行动,重点支持展会100个以上,政府牵头与企业自行组织的出国(境)拓市场团组4个以上、企业400家次以上。对材料齐全的出口信用保险限额批复办结率不低于90%o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比例不低于70%。对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给予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42 .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围绕数字技术、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字平台等4个维度,全力争取列入省级重点培育数字贸易重点项目。实施跨境电商综试区专项激励,积极争取浙江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和省级产业集群跨

31、境电商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市级以上公共海外仓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43 .深化全球大招商行动。加大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洽谈力度,在项目引进方面向外资项目、先进生产制造业项目倾斜,外资项目引进方向上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装备、行业全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谋划。积极发挥招商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围绕重点招引产业,通过现有招商基金及新组建各类招商基金,做大招商引资基金规模,举办基金投资论坛,形成基金项目清单,招引落户优质项目,助力产业整合和资本聚集,支持和鼓励推行市场化招商模式。支持和鼓励各地推行市场化招商模式,对于由中介机构新引进的合同外资1亿美元或1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给予中介机构或中介人按照

32、项目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奖励。(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投促中心、县金融发展中心、金投集团)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乡村风貌重塑提档,常态化开展“三清理、三整治、三提升”行动,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出台乡村有机更新政策,深化“下山脱贫”3.0,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44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与省市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合作,2023年,力争全县政府性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余额达到10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基础上,对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

33、斜。安排9亿元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精准直达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低收入农户等群体。(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中心、金投集团、人行武义县支行)45 .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2023年,完成垦造补充耕地1000亩。抓好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3+7”工作任务,积极谋划申报至少1个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县资规局)46 .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计划实施新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全力争取农业农村领域省统筹资金支持。全面提升数字农业利用水平,采取竞争性方式对数字化建设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5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4、、县财政局)47 .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贴、订单奖励、最低收购价、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等常态化补贴政策。对规模粮油种植面积,增加50元/亩的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48 .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县财政配套一定比例资金。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每个省级未来乡村创建村补助200万元。推进武义县强村工作行动方案(20222025年)实施步伐,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统筹涉农扶持资金,对强村项目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49 .

35、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鼓励实施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通过后,按上级立项补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鼓励农业主体加大技改投入,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对技改投入、新型设备等投资3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4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省、市、县级双强示范基地荣誉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2万元和1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50 .持续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特色小镇财政政策,推进重大创新载体向特色小镇倾斜,支持企业评选专精特新、首台套产品、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和省重点项目清单

36、。结合实际温泉小镇申请调整四至范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温泉度假区)51 .推动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围绕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项目10个以上,力争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加大银项对接力度,充分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相关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金融发展中心、人行武义县支行)52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与省内其他地区居住证互认转换,建立“省级共性+县个性”积分制度,以积分为依据实现紧缺公共服务梯度供给。迭代升级武

37、义“浙里新市民应用建设,丰富完善应用功能及特色应用场景,推动政策、业务、服务等进一步集成。加快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人钱地挂钩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53 .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按照省统一部署,继续按规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

38、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扩大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探索将用人单位招用的实习见习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提升基层人社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基层人社治理体系,建成劳动保障督导员、劳动保障专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网格员)有机结合的基层人社治理队伍。(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54 .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落实跨地区教共体建设任务,开展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继续深化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开展“县中崛起”行动,落实武义一中与浦江中学帮扶结对。持续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39、计划达到58%以上。2023年,计划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1所,新增学位540个。健全落实托育补助政策,构建普惠性的办托体系。新增托育机构1家、托位14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84个,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6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55 .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加大医疗基础设施、设备配置投入力度,推进县中医院迁建、妇保院改扩建、县公共卫生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4个县级重点学科、4个重点扶持学科和7个基层特色专科建设。持续推进“山海提升”工程“3342X”项目落实,推动县中医院与杭州市中医院合作办医,巩固深化医院等级创建成果,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推进独立建制120院前医疗急救

40、指挥调度中心筹建,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推动县献血屋的正常运行,推进县中心血库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进一步完善采供血保障体系。推进疾控体系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控与救治能力,新建ICU床位20张。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2023年,完成健康体检9万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56 .支持推进“住有宜居九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2023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套(间)。(责任单位:县建设局)57 .支持推进“弱有众扶”“老有康养”。加强困难群众、孤困儿童等基

41、本民生保障。每年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全员轮训,提升儿童工作队伍质量和水平。继续建设第一批省级水库移民共同富裕示范项目。低保标准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完成县社会救助联合体建设。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2023年,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7人,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40张,完成10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年全年实施有效;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举措各乡镇街道同为责任单位。如遇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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