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制粉类制成品企业标准.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354361 上传时间:2023-04-19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8.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湿制粉类制成品企业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湿制粉类制成品企业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湿制粉类制成品企业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湿制粉类制成品企业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湿制粉类制成品企业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湿制粉类制成品企业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湿制粉类制成品企业标准.docx(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湿制粉类制成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湿制粉类制成品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适用于以谷物碾磨粉、淀粉、水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按不同生产工艺加工制成的不含馅料的湿态成型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354大米GB/T1355小麦粉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GB2762食品安

2、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珅及无机碑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5009.22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GB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T5009.53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

3、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20980饼干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F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湿制粉类制成品以谷物碾磨粉、淀粉、水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按不同生产工艺加工制成的不含馅料的湿态成型食品。3.2湿制条类制成品条、丝、带状的湿面条或湿米粉。3.3湿制皮类制成品片

4、、皮状的湿面片。3.4湿制面制品以小麦粉、水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湿制粉类制成品。3.5湿制米制品以大米(粉)、小米(粉)、玉米(粉)、水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湿制粉类制成品。3.6湿制淀粉制品以食用小麦淀粉、食用薯类淀粉、食用玉米淀粉、水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湿制粉类制成品。3.7湿制生制品未经熟化的湿制粉类制成品。3.8湿制预熟制品湿制生制品经不完全或完全熟化制成的食品。该类食品不可即食,在食用前还需进一步熟化或烹饪。4产品分类按最终产品形状不同,可分为湿制条类制成品,湿制皮类制成品;按使用原料不同,可分为湿制面制品、湿制米制品和湿制淀粉制品;按加工工艺不同,可分为湿制生制品和湿制预熟制品。4.1湿制

5、条类制成品4.1.1 湿切面以小麦粉、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机制或手工制成条状的未经干燥的生制湿面条。同义词:生切面、湿面、面条、水面、鲜面。4. 1.2半干面湿切面经干燥工艺脱去一部分水制得的生制半干面条。其含水量不高于27%o4 .1.3保湿煮面湿切面经经蒸煮或水煮,添加或不添加酸度调节剂制得的湿制预熟制品。5 .L4湿米粉以大米、淀粉、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机制或手工制成条、带状的湿制熟制品或湿制预熟制品。包括湿米线和河粉。不包括以豆类淀粉为原料制成的湿粉条、湿粉丝等产品。4.2湿制皮类制成品4. 2.1湿皮类以小麦粉、淀粉、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

6、,机制或手工制成条状的未经干燥的生制湿面片。如馄饨皮、饺子皮等。5. 2.2半干皮类经干燥工艺脱去一部分水制得的生生制半干面片。如春卷皮、烧麦皮等。5技术要求5.1 原料要求1 .1.1大米应符合GB/T1354的规定。5 .L2小麦粉应符合GB/T1355的规定5.1.3淀粉应符合GB31637的规定5.1.4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5.1.5其它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5.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色泽均匀一致随机抽取样品气味无酸味、霉变及其他异味50g,平铺于清口感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修洁的白瓷盘中,杂质无肉眼可见的杂质在

7、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后,用鼻嗅其气味,烹饪后品尝其口感5.3净含量负偏差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按JJFlo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5.4真菌毒素限量指标真菌毒素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真菌毒素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黄曲霉毒素B1,gkg5.0GB5009.225.5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湿制条类制成品湿制皮类制成品湿切面半千面保湿煮面湿米粉湿皮类半干皮类水分,g100g402770704538GB5009.3酸度”)(以干基计),。m4.04.04.04.04.04.0GB/T5

8、009.53碱度(干基,以碳酸钠计),g100g2.52.52.52.5GB/T20980PH值3.74.6GB/T20980注:(1)oT表示中和10g样品,消寸c(NaOH=O.1OOOmo1/L)的体木(2)样品呈酸性时测酸度,呈碱性的保湿煮面产品酸度和碱度不检(3)PH值仅针对添加酸度调革剂E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R(毫升)数。加寸测碱度。添加酸度调节剂测。的保湿煮面产品。5.6卫生指标R生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卫生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湿制面制品湿制米制品湿制淀粉制品总碑(以AS计),mg/kg0.5GB5009.11无机碑(以AS计),mg/kg0.10.15GB5009.11铅

9、(以Pb计),mg/kg0.20.21.0GB5009.12隔(以Cd计),mg/kg0.10.2GB5009.15总汞(以Hg计),mg/kg0.020.02GB5009.17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05GB5009.34其它污染物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应符合GB2763的规定。5.7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标准规定。6 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7 检验规则7.1 抽样方法和数量以一次投料的同规格、同一天、同一班次的品种为一批,抽取三件样品(每件不少于IOOg),其中二件用作感官及理化指标检

10、验,另一件留样备用。7.2 出厂检验7.2.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均应进行下列项目的检验: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酸度、碱度、PH值进行检验。7.3型式检验7.3.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 3.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7.4判定规则7.4.1 出厂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判为不合格品。成品经检验合格由厂检验部门出具合格证方可出厂。7

11、.4.2 型式检验,在其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型式检验项目一项或二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验后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品。7.4.3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8. 1标志和标签产品标签符合GB7718、GB28050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的规定。包装贮运图示按GB/T191规定执行。8.2 包装本产品采用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袋,包装袋应符合GB9683中的规定。8.3 运输产品运输时应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同有毒、有害、有异味等可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8.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空气流通良好的仓库内。在产品堆放时必须有垫板,与地面距离为IOCnl以上,与墙壁距离20Cm以上,不得同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