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技术需求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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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技术需求书目录一、项目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工作范畴及总则2三、工期及单位要求3四、工作要求4五、技术标准5六、工程量6七、监测项目的确定及要求7八、进度要求8九、安全文明要求8十、资料的提交与保管9十一、保密要求10十二、附件10一、项目概况I、工程名称: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2、建设地点:3、建设单位:4、设计单位:5、勘察单位:6、监理单位:7、建设规模:场地面约226.80亩(暂定)。二、工作范畴及总则一)工作范畴:依照国家规范、标准、设计图纸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的高支

2、模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工程等项目进行监测,并出具合格监测报告。具体监测项目及数量应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附件清单仅供参考,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量为准)。二)、总则:1、根据设计、规范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应在监测前向投标人提交监测通知,并对投标人的工作成果进行签字确认。2、当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涉及与技术有关的服务或描述条款与本章产生歧义时,则以本章的技术要求为准;如有“优于”或“部分满足(偏离)”,请填写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3、本文章中的“规范”,泛指一切由国家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颁布、实施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标准、规程等,且不局限于此。这些规范的选用与实施不

3、以招标人、投标人的意志为前提,并具有普遍效力。招标人、投标人在监测工作中都必须无条件遵照规范开展工作,不得违反。4、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监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与规范相冲突的,一律视为无效。当任何一方发现对方的行为与规范相冲突的,有告知对方的义务。当招标人的指令与规范相违背的,投标人有权拒绝执行,但需说明理由。当任何一方的行为违反规范规定,或规范规定不明,但政府职能部门或其它有权威的组织(如行业协会)、专家组能出具书面文件对该问题进行说明,并明确告知该行为可行,且有足够的理由使得该文件能得到对方的认可时,可选择接受,但需就该行为的发生签署文件并存档。5、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在合

4、同技术谈判时协商确定。6、本工程总价包干、包材料、包质量、包施工措施及安全。7、服务于本工程的生活、办公等临时设施、用品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提供;投标人生活及办公场地自行解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提供。三、工期及单位要求1、总体工期要求以合同工期为准,且不得超过正常的监测时间,并不得因此而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2、单项监测工程的工期应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具体时间根据具监测项目的特点而定,且需满足:(1)满足监测条件,且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开始监测工作;(2)监测工作开始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监测结果;(3)监测工作开始后7个工作日

5、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监测结果;(4)当监测结果显示有可能对工程建设造成重大影响,或造成质量事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现象时,应在发现问题后1小时内报告招标人,且不管是否属于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5)如由于工期紧迫,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前交付监测成果,且该时间要求能满足基本的监测所需时间的,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提供监测成果,且不得因此要求招标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3、投标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投标单位应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要求。四、工作要求1、工程监测的开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部门和地方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其监测方法、仪器、成果能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精

6、度要求。2、建筑工程监测其主要任务是:(1)接受委托建设工程的监测任务;(2)监测高支模的水平位移、模板沉降、立杆轴力、杆件倾角等;(3)监测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等;(4)对提交的监测成果负责;(5)投标人的监测系统必须满足穗建质(2017)1006号文或相关最新文件标准要求。3、投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或自身经验,选取能满足监测精度的时间、地点、设备、方法开展监测工作,并尽力提高精度。当招标人有足够的理由认为投标人选取的时间、地点、设备、方法不能满足精度要求的,并向投标人发出通知时,投标人应遵照执行。4、建筑工程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单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要具有试验、校核、主管人员签字

7、加盖公章,并留有存档备查。5、监测人员应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技术标准进行监测,并不得对监测结果进行人为的篡改。6、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财物损坏和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外,概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双方互不承担责任。7、对已完成的监测报告,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监测报告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建设要求时,其监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同时,需按招标人要求重新出具满足要求的监测报告。五、技术标准本工程需严格执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有(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规范如有新版,则按新版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8、50007-2002)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l5-20-97)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I20-2012)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国家标准建筑基坑监测技术规范(GB50947-200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取样方法(GB2649-89)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26

9、51-2008)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GB/T2951-2008)陶瓷砖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GBT3810.2-2006)陶瓷砖吸水率、显气孔率、表观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定(GBT3810.3-2006)陶瓷豉-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GBT3810.11-2006)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GBT4111-1997)水泥水化热测定方法(GBTl2959-200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1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CJ166-200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

10、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l94-2009);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粤建监字1998027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11)13号);六、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应在监测前向投标人提交监测通知,并对投标人的工作成果进行签字确认。相关规范、设计图纸有对监测数量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确定监测量;规范、

11、设计图纸未作规定,而招标人觉得有必要进行监测的,其监测数量由招标人确定;当招标人无能力确定监测数量,而授权投标人确定监测数量的,由投标人结合技术、经济、现场条件等因素综合决定监测数量,但需在监测前将监测数量提交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对监测数量的决定,应在能满足实际需求的同时尽可能经济,避免给招标人增加不必要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不必要的监测项目、数量。七、监测项目的确定及要求本次工程中的监测项目及数量按照相关规范、设计图纸、合同及招标人要求确定,当各文件之间有冲突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当规范、设计图纸中对所需监测项目的数量、位置、监测频率、合格标准等没有明确说明时,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能力及经验

12、进行确定,但需事先向招标人提交监测方案并得到认可。招标人对监测方案的认可只表示招标人同意承担该方案所发生监测费用,而不能免除投标人所需承担的技术责任。监测进行期间招标人基于满足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对监测项目及其数量、位置、监测频率、合格标准等进行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接受。但如招标人的要求不满足相关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或投标人正常的能力能预见该要求会对工程造成不利影响时,须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能免除投标人对于该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的责任。监测标志的埋设,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如投标人无能力进行埋设,或需由其它单位提前进行隐蔽、埋设的,投标人应在施工前向招标人予以说明,并对埋设的要求提出可

13、行性意见,并在必要时派人到现场指导,否则,投标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责任。投标在实际结算中,只能对自己所负责的埋设工作计费,而不能对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工作主张费用。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对于费用的分配、处理,投标人应予以接受。投标人应采取恰当的措施,对监测的构件、试件、点位、标志等进行必要的保护,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并承担其费用。对于未进行保护或保护不当造成监测不能正常进行或监测结果不可靠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如规范、设计图纸、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应由投标人承担该保护工作的,投标人应事先向招标人予以说明,并对保护工作提出必要的建议及予以配合。如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或制作的试件、构(配)件、

14、点位、标志等,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能力进行选择、制作,并能满足监测所需的精度要求。如为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而需采取其它必要的辅助工作,而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能力、资质时,投标人应事先向招标人提出,并给予招标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当投标人未事先提出时,视为投标人已经具有相关能力,且其费用己经包含在监测报价中,投标人不再予以支付其它费用。投标人应熟悉本监测项目的相关规范及行政法规,根据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监测工作,并合理报价。投标人不得以招标人的专业知识欠缺而在实际监测过程中对工程量的增加提出索赔,也不得以招标人的监测点数量、频次、定价不满足投标人需求而提出索赔,或承担其它任何责任。八、

15、进度要求本次工程中的监测项目,投标方需与工程实体进度同步进行。投标方应依据相关规程、标准、工程的进度计划表,编制本工程监测项目的监测进度计划表,做到合理性、准确性、一致性要求。若外检单位在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增加监测项目,投标方应无条件执行,对增加的监测项目应及时完善至监测进度计划表。若招标方、监理单位在工程进行过程中,需增加的监测项目,投标方应及时将该新增监测项目完善至监测进度计划表中。投标方应严格按照监测项目的进度计划表执行,并将该表送招标方保存。九、安全文明要求监测工作的进行不得影响现场正常施工,更不得对现场造成不利影响。所有的取样、点位布置、仪器架设、车辆(人员)行走、管线埋设等

16、工作,均需在保证现场人员、建筑物(构筑物)、机械、材料等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且需满足现场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当监测工作可能对其它非监测人员造成伤害的(如X射线监测),需事先向招标人进行说明,并将无关人员隔离在影响区域外,同时需对可能造成的伤害进行有效预防。由于投标人的行为造成现场人员、建筑物(构筑物)、机械、材料等损害的,投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其它后果。监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需仔细阅读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在满足现场管理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作业。进入施工现场的监测人员,需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登高作业的人员,需使用安全带,且佩戴的所有安全

17、装备能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现场管理的要求。监测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通行,需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中的路线进行,平面布置图中未有明确指示的,需按照相关管理人员指引路线行进。当自行选择行进路线时,需选择能保证自身及其它人员、材料安全的路线。否则,投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当有监测所必需的车辆、机械在施工现场通行、安置、作业时,需事先征得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自身及其它人员、财产的安全。对于违反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条例的,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条文对投标人进行处罚。如监测工作的进行必不可免会对现场施工、通行或其它工作造成影响时,投标人应提前告知招标人,并给予招标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否则,招

18、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请求,并不给予投标人工期签证。十、资料的提交与保管1、投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监测报告一式6份,并承担该报告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当由于情况特殊而不能提交正式监测报告的,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急需的监测报告。传真、电子邮件传输的监测结果与正式监测报告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不能免除投标人继续提供正式报告的责任。2、正式报告的提交以招标人签收为准。3、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监测台账,对所有的监测资料进行存档备查。招标人有权利随时向投标人提出查阅本建设工程监测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当投标人有足够的理由认为招标人的查阅造成了投

19、标人的损失时,可向招标人收取合理费用。4、投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监测报告一式拾份,并承担该报告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当由于情况特殊而不能提交正式监测报告的,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急需的监测报告。传真、电子邮件传输的监测结果与正式监测报告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不能免除投标人继续提供正式报告的责任。5、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监测台账,对所有的监测资料进行存档备查。招标人有权利随时向投标人提出查阅本建设工程监测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当投标人有足够的理由认为招标人的查阅造成了投标人的损失时,可向招标人收取合理费用。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与本工程建设无关的机构、人员透露监测结果,而不论该结果是否有利于招标人。但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出于履行监管、调查、统计等职能而对文件的查阅不受此限制。十二、附件附件1:监测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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