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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1、危险源辨识与评价1.1一般要求1.1.1 项目部成立了由项目副经理彭忠凡为组长,总工程师刘杰为副组长,安全环保部、机电物资部、技术、施工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小组;并依据工作职责、业务范围,确定活动、产品、服务过程,运用半定量分析法(LEC法)对项目涉及的活动、产品、服务过程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1.1.2 安全环保部管理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和更新的归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参与
2、各部门、各作业队(工区、车间)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管理,适时更新,编制危险源辨识、评价及控制措施表和重大事故危险源清单,按规定会签,经安全总监审批,公布实施,并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1.1.3 机电物资部负责组织设备、物资类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措施制定和更新工作;1.1.4 技术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和重大事故危险源的确定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危险源专项控制措施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1.1.5 项目其他各部门、作业队(工区、车间)参与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1.1.6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布置落实危险源控制措施,各作业队(工区、车间)负责危险源控制措施的具体
3、实施。1.1.7 分包工程由项目统一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并督促分包单位实施。2、危险源识别范围:1. 本项目在生产和营地生活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2. 所使用的产品或使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3. 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3、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4、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
4、险性。5、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6、重大危险源管理:6.1 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6.2 项目部分别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管理制度。6.3 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国家建设部指出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审查。6.4 项目部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每月分别向水电公司安全处上报一份台帐。6.5 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6.6 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6.7 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留有检查纪录。6.8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