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租赁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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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地 址: 承租方(乙方): 住所地(办公地址/户籍地址): 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物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物业位置及租赁用途1、甲方同意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与学苑大道交汇处东南侧的塘朗工业区A区31栋物业(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出租给乙方作工业(厂房)用途,前述租赁物业建筑面积为6038.22平方米。2、租赁物业为甲方所有之集体资产,属历史遗留问题房产,尚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对租赁物业情况

2、(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状况、租赁面积、装修状况、水电等设施情况、前次租赁状态等)及相关政策已全部知悉并确认。3、乙方同意按照租赁物业现状进行承租,并承诺妥善维护租赁物业现有的装修及设施、设备,如需进行改造、装修、变动、迁移等处置时应先行征得甲方之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政府审批/备案手续。4、乙方在征得甲方之书面同意后,可将租赁物业改造为办公用途,方向为文化创意或科技企业孵化器。5、乙方在实际使用租赁物业前,应自行办理有关租赁物业用途、消防、经营资质的政府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取得相关证照、政府批复/批文等,并承担相关之全部费用。6、乙方在承租租赁物业后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深

3、圳市南山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第二条 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12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30 年12月31日止。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并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网络、物业管理等的移交(过户)手续,乙方接收租赁物业后前述之相关的费用均乙方自行承担。2、如原承租人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甲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基于前述可能之情形,乙方同意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赁期限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金亦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同时乙方承诺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合同,且不追究甲方之任何法律责

4、任。3、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业,乙方应如期归还。4、如乙方在租赁期满后需续租上述租赁物业的,应在租赁期届满捌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要求续租。第三条 租金及其他约定费用1、租金1)租赁物业的计收租金面积为6038.22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价人民币 元,乙方对前述计租面积数量、租金单价及总价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2)乙方同意从2019年 1月1日起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3)乙方同意,租金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均以当期租金标准为基数递增12%。2、租赁押金1)本合同

5、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后应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2)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须根据甲方之要求将租赁物业恢复原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清水电等各项费用后,凭租赁押金收款收据原件由甲方无息退还租赁押金。3)如因乙方违约被甲方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提前退租的,甲方不予退还租赁押金。3、水、电及物业管理费:1)水费:由乙方向甲方指定的深圳市塘朗物业管理公司缴交,水费单价为人民币7元每立方米,前述单价随政府定价而调整。2)电费:由乙方直接向供电部门缴交。3)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甲方指定的深圳市塘朗物业管理公司缴交,物业管理费标准为人民币1.2元每

6、平方米每月,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2%。4)使用租赁物业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1、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按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计收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拖欠租金金额逾期天数3=滞纳金),并有权对租赁物业实施暂停供水电处理,直至乙方交清拖欠之租金,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租金及合同约定费用,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为:开户行:户 名:账 号:第五条 租赁物业装修与改造1、乙方承租后,如需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并按照甲方之要求提交相关装修施工图纸。在获得

7、甲方书面确认并自行办理相关政府行政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装修完成后乙方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租赁改变物业的建筑结构,不得影响租赁物业的使用安全,不得损租赁物业现有的设施、设备。2、乙方在征得甲方之书面同意后,可对租赁物业进行改造为办公用途,方向为文化创意或科技企业孵化器。乙方如需对租赁物业进行改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并按照甲方之要求提交相关改造施工图纸。在获得甲方书面确认并自行办理相关政府行政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进行改造施工,改造完成后乙方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3、乙方应自行承担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和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4、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因乙

8、方违约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以及租赁期限届满的,除可完全移动的设备设施外,依附于该租赁物业的所有装修、装饰及加建的临时建筑、附着物等全部归甲方所有,非经甲方同意或要求乙方不得破坏和拆除,且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补偿)要求或权利主张。第六条 乙方存在如下任何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乙方租赁押金,并可要求乙方赔偿所遭受的损失: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租赁物业之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借给他人的;3、乙方利用租赁物业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装修、加建、改造或更改物业的建筑结构的;5、乙方应负责物业

9、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其未能履行或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致租赁物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6、乙方拖欠租金或本合同其他约定费用超过15天的;7、乙方毁损租赁物业,且不及时进行维修的;8、乙方不按租赁面积使用租赁物业,占用或阻塞公共区域的;9、乙方不按“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搞好环境卫生的。第七条 物业维修租赁期间,因自然灾害导致租赁物业或附属设备设施毁损,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除前述原因以外,租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发生毁损的,一概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 租赁期限届满后或因其他原因解除本合同的,在乙方向甲方交还租赁物业时甲方可以选择以下权利的任何一项: 1、依附于租赁物业内的全部装修、装饰及加建

10、的临时建筑、附着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进行拆除,且甲方不再就此向乙方作任何补偿。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由甲方自行恢复原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租赁期限届满后或因其他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须在交还租赁物业之日前搬离其租赁物业内的全部所属物品,逾期超过十天的视为乙方放弃其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由处置。第九条 政府征收和城市更新在租赁期期内,如遇政府征收、城市更新需拆迁租赁物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要求甲方无息退还租赁押金以外,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

11、必须遵守合同之各项约定。如有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因违约造成对方的全部损失。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无法履行本合同条款的,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通讯方式为了顺利履行本合同,双方确认其通讯方式如下:1、甲方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2、乙方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3、以上之指定联系人,构成各方法律上授权代表人。4、前述通讯方式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向另一方的通知、文件按照前述确认之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照前述确认之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三条 争议解

12、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五条 附则1、鉴于乙方系甲方委托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招租后确定之租赁物业承租人,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公开招租过程中的招租文件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招租文件如与本合同条款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3、本合同及招租文件如有未尽事宜的,可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深圳市塘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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