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廉洁从业专项行动暨清廉科室创建活动(2021-2024年)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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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廉洁从业专项行动暨清廉科室创建活动(2021-2024年)工作方案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2021-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为全面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全员廉洁从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持续纠治卫生健康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卫生行业公平正义,推进

2、医院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和创建清廉科室活动。建立健全行风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惩处,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三、行动时间2021年月至2024年12月。四、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工作任务等。五、重点任务(一)积极动员部署(12月底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使全体职工知晓此次专项行动。在门诊大厅或官方网站公开公布投诉

3、举报电话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举报途径,征集相关线索。(二)开展自查整改(2022年5月底前)。对照国家方案内容进行自我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院内行风管理体系,优化行风管理架构,强化内部管理,遏制“红包”、回扣行为。重点建立完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登记、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处置上报、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药品耗材监测管理制度等院内“红包”、回扣的防控工作机制,建立无红包医院、诚信医院公开承诺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建立长效机制。(三)创建清廉科室。在全院开展“廉洁从业从我做起”清廉科室创建活动。向全院发出倡议,与科室签署责任书,营造人人参与、践守承诺的良好氛

4、围,努力打造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的清廉医院。六、组织实施(一)强化党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专班定期研究行风建设工作。要利用党史学习教育有利契机,以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要强化党支部建设,发挥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不断总结运用党风廉政工作的优秀经验,以党风引领行风,以干部带动群众,推动党建工作与行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助推医院行业作风持续健康发展。(二)强化组织领导。廉洁从业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纠治卫生健康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卫生行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

5、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科室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承办人,要落实本科室纠治“红包”、回扣和创建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全院建立健全行风工作体系。医院每年度对各科室专项行动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检查结果作为评优、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三)强化教育宣传。各科室要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宣传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全覆盖。各科室要选树先进个人,宣扬优秀事迹。医院对先进样本科室进行报道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效应,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

6、提升整体廉洁诚信社会形象。附件:医院廉洁从业专项行动暨清廉科室创建活动(2021-2024年)工作任务分工主要任务工作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动员部署1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红包”、回扣内容,落实纠治工作责任。2 .在医院门诊大厅或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2021年12月底-XZ-刖3.在全院干部会议上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自查整改4.建立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2022年5月底前5.建立健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机制。6.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工作机制。7.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工作制度。*8.建立健全药品耗材使用监测管理制度。9.建立健全药品

7、耗材招采监督管理工作机制。10.建立健全药品、耗材使用排名及奖惩工作机制。I1.建立健全“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登记、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处置上报、督导检查工作机制。*12.建立健全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工作机制。13.建立健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工作机制。14.建立健全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三定”“三有”管理制度。15.建立健全无红包医院、诚信医院公开承诺制度。清廉科室创建16.具体细化创建活动内容,组织“廉洁从业从我做起”一一清廉科室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发出倡议,征集签名,与科室主任签订责任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8、学习教育17.各科室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宣传教育,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100%覆盖。选树先进典型,宣扬优秀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贯穿始终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促进廉洁行医,提高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业务人员的行为,根据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关于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医药代表,是指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

9、信息化软件等生产经营企业聘请的在医院从事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产品学术、商业推广的工作人员(工程安装维修人员、投标人员和技术人员除外)。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医务人员,主要指医院内与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管理使用有关的人员。第四条医药代表在医院开展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应在医院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职能部门登记建档,并报纪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医药代表每年至少登记一次,中途更换代表应及时申请变更,未经登记的医药代表不得在医院开展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第五条医药代表在医院进行登记建档,应当包含如下事项:(一)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

10、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具体授权开展的业务和授权期限;(三)加盖企业公章的廉洁承诺书。第六条医院实行“三定三有”(“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管理制度。医药代表须提前在医院网站下载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预约登记表与相关职能部门预约,各职能部门应对其身份进行复核,复合后将预约表交纪委办公室备案。被接待的医药代表与现实预约人员信息不一致的,应由被接待人说明理由,并经纪委办公室审批同意。未预约直接入院的医药代表到纪委办公室填写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预约登记表登记备案。对未登记、不予登记或者身份信息复核未通过的医药代表一律不予接待。第七条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医药生产

11、经营企业诚信记录档案,记录有关企业的诚信守规行为和违规行为。第八条纪委办公室应会同门诊部、医务部、安全保卫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深入临床、医技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如发现医药代表违规开展活动的,立即劝离并保留证据,记录备案。第九条医务人员违规接待医药代表,产生不良后果的,经核实,由纪委办公室约谈涉事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取消当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涉嫌严重违纪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医院纪委或上报校(院)纪委开展组织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信息化建设、基本建设等宣传、推广的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

12、行。附件2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预约登记表年月日单位名称代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来访时间涉及产品或项目来院事由:产品或项目介绍内容:(简明叙述)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人员医药代表签字接待人员签字备注:请将接待登记表提前三个工作日发送至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进行预约,多人来访的需另填写信息(一人一表),本院将根据内容安排相关人员接待。纪委办公室:邮箱:*,联系电话:*。附件3磁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和诚信档案备案号:No.姓名性别(电子照片)学历所学专业籍贯现居住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岗位职务何时与本院有业务往来企业(公司)全称法人代表企业地址人事部门电话授权类别、品种或推广项目本院相关产品:(用EXC

13、e1.表格列出产品名称、规格、剂型、产地等信息)登记备案时间:年月日诚信记录:(由医院填写)备注:与本院有业务往来的医药代表均要备案登记,未备案的一律不予接待。请将登记备案相关信息以电子表形式发送至本院纪委办公室:邮箱:*,联系电话:*。附件4属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为落实国家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杜绝医药耗材购销领域中的“回扣”和“提成”等不正之风,积极配合贵院(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作如下承诺: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营销行为,必须

14、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把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药品和器械的质量,按采购合同要求供货。三、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生产和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不得以旅游、考察、宴请等各种名义和形式进行促销;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四、医药代表不得进入医药有关科室及诊疗场所向医师、药械人员、部门及领导推销产品;不得向医院工作人员查询药品耗材的进、销、存量和使用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统计处方。五、需要举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的宣传、学术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时,必须报医院纪委办公室进行备案,由分管院长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不得私自邀请医院职工参加上述活动。六、给医疗机构的捐赠,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七、必须积极配合医院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购销中有无商业贿赂的调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接受停用、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企业及医药代表诚信记录档案、纳入医院“黑名单”等,直至停止业务往来,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其他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医院纪委办公室和经营单位各留存一份。公司名称:(加盖公章)联系电话:经销企业承诺代表(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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