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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三年来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调查报告自97年落实中央30年土地承包政策以来,我县又相继出台了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农业设施转制、平原林业转制等相关政策。三年来,县、乡、村在落实这些政策上也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农村和农业工作的形势和环境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甚至矛盾和问题。为了进一步摸清这方面的情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使党的农村政策能够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得到充实、完善。为此,农工委组织有关人员,从2000年12月开始,分别深入到韩庄、南独乐河、峪口、马昌营、马坊等14个平原乡镇及其34个村
2、进行了专题调查。通过与乡村干部座谈,入村入户走访,了解了在落实这些政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分析了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并与广大乡、村干部一起研究、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途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问题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问题是当前广大乡村干部反映比较多而且也是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主要出现在平原乡镇及半山区乡镇村由粮田该果树或蔬菜的过程中。由于这些粮田在1997年就已经承包给农民个人经营,承包期都已经延长到了30年。2000年在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尽管乡村干部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有些农户就是不按照乡村干部的意图进行调整,依然是
3、我行我素,就种粮田。因此,有些乡村干部感到这项工作没法进行,甚至认为中央的农业结构调整政策与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的政策相矛盾,要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就必须将原承包地块打乱,必然影响到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要使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就不能进行农业结构调整。致使这个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农民进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不高。通过调查,农民不愿意进行结构调整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村干部工作方法不妥当,不细致,致使农业结构调整工作进展不顺利;二是农民因资金、技术及农产品销售难等因素,对调整项目的前景不看好,不愿意进行结构调整;三是因缺少劳动力或承包地块狭窄不适宜栽植果树、蔬菜或其他经济作物,而不愿意进行结构调整。就
4、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同一些乡村干部进行了研究、探讨,试图寻找到一条好的途径,达到既能调动农民进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又能使结构调整顺利地进行,又没有打破原来的承包关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在这方面,有些乡、村的做法比较好,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好的借鉴。如:韩庄镇99年初共有粮田面积9000亩,分别承包给农民个人经营,承包期为30年。两年来,韩庄镇采取了积极稳妥的措施,大力引导农民进行结构调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共调整粮田面积4800亩,占应调整粮田总面积的53%。不仅结构调整进展的比较顺利,而且保持了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没有出现因结构调整而引发农民上访事件的发生。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利用广播、
5、板报、组织农民到先进地方参观学习等多种措施宣传农业结构调整的有关政策,增强农民对进行结构调整重要性的认识。胡庄、洙水、滑子等村在对粮田进行结构调整前,首先都多次组织农民到先进地方参观学习。仅滑子村组织每户出一名代表到我县果树发展先进乡村参观学习就达7次,参观人数600多人次。二是对调整的地块进行合理规划,规定种植品种,限定株距,不规定行距,由各承包户自由栽植。三是对结构调整农户购买树苗、挖树坑等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扶持。镇政府在为农户统一提供树苗的基础上,并对农户购买树苗的资金给予一半的补贴。在调动滑子村农民进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上,镇政府又出资3.1万元雇了一辆挖掘机免费为这个村的农民挖树坑31
6、000个,以使这个村的1000亩粮田顺利进行了结构调整。四是聘请大专院校及县果品办的专家、教授举办技术培训班,解决结构调整农户的技术难题。马坊镇塔寺村有120户,446人。590亩粮田97年实行按人均分承包给农民个人经营,承包期为30年。98年村集体将一块200亩的白地租赁给北京增光绿色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为50年。99年北京增光绿色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想扩大种植规模,建设一个高效葡萄园。并看中了离该公司不远的一块近400亩的粮田。由于这块地早已承包57户农民个人经营,而且村集体已经同他们签订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为了促成此事,村集体经过与承包农户和北京增光绿色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反复
7、协商,最后采取了让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将400亩土地租赁给该公司经营。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原57户农民土地承包的使用权不变,承包期限不变,承包合同不变,承包地块不变;二是让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农民不直接参与该公司年终效益分红,但享受固定红利,由该公司每年替农户向集体上缴承包费每亩150元的同时再固定分红给农民每年每亩70元;三是允许这57户农民每户出一名劳力到该公司上班,以获取相应的工资报酬。据在该公司上班的农民讲,每年至少可获得6000元的工资报酬,群众对此做法都比较满意。二、关于承包费收缴难问题在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以前,土地基本上是一年一变,农民如果不交承包费,村集体就不
8、给这些农民分地。承包费收缴难得问题并不突出。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以后,村集体再也不能以“不交钱就不给地”的方式收缴承包费,更不能采取违法的方式强行收取。而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因农民欠集体承包费的数量较多,涉及的农户也比较多,再加上法院收取起诉费,以及他们在调查的过程中,村集体还要付一定数额的饭费。不仅问题解决的时间较长,而且总的费用也不低。这种方法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因此,广大农村干部对这个问题比较头痛,承包费收缴难得问题也显得越来越突出。为了弄清楚农民不交承包费的原因,我们走访了一些农村干部和群众,并同他们一起认真地研究、分析,找到了农民不交承包费的真正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
9、村干部有意见 ,他们认为把承包费交给村集体,也会让村干部乱花掉,所以,干脆就不交;二是村集体在收取水费、电费等其它费用上,工作做的不彻底,对欠费的“钉子户”,村集体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收缴。致使有些农户产生了得过且过的侥幸心理,对村集体收缴的承包费也进行抵制;三是有些农户与村集体有绞绕,村集体没能及时进行解决,致使这部分农户以村集体不给解决问题就不交承包费为由,而拒决交纳承包费;四是农民家庭确实有困难,暂时交不起;五是没有什么理由,村集体追缴的急就交,追缴的不急就不交。就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也同乡村两级干部进行了探讨,有些村的做法比较好,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启示。如南独乐河镇张辛庄村在收取99
10、年土地承包费时,欠交承包费的农户达到了农户总数的一半,他们经过认真地研究,采取了重点突破的方式,仅用一个多月就收齐了承包费,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用广播反复催收;二是村干部包户上门收取;三是与乡政府的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印制了承包费收缴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了交款期限,如无故拒交,将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并由乡政府工作人员与村干部一起送到个别重点户手中;四是对特别困难的农户,准许其缓交。峪口镇西凡各庄村,因干旱等原因,1999年与2000年两年的承包费村集体都没能收上来。2000年底,为了将承包费全部收上来,以免因收缴工作进行的不彻底而影响其他工作的开展。经过村领导班子反复研究,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一是
11、印制承包费收缴方法征求意见表,下发到每户农民手中,以广泛听取农民群众在收缴承包费上有什么好的方法和建议。共下发承包费收缴方法征求意见表800多份。二是在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西凡各庄村关于收取承包费的实施意见,打印并下发到每户农民手中。三是明确承包费上缴的最后期限,对按时上缴承包费的农户给与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凡在2001年1月15日前交齐承包费的,每亩奖励100元,用于各户农民购买浇水管道的资金补贴上。截止到1月15日,有82%的农户主动将两年的承包费上交了村集体,还有18%的农户没有交。四是聘请镇司法助理和峪口法庭厅长给未交承包费的农户讲法律知识,使这些农民增强法律意识。五是
12、对特别困难的农户,采取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是否缓交或少交。三、关于农民退地问题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后,有些平原乡镇出现了一部分农民不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土地的问题。有的是农户主动将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书交回村集体,并明确表示今后30年内不再经营土地;有的是不交纳承包费,也没有将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交回村集体;有的是农户不愿继续经营土地,但已通过转包、转让的形式将土地私下流转给其他农户。为了进一步弄清楚农民退地的真正原因,我们走访了一些乡村干部和群众,基本找到了农民退地的主要原因:一是种地(粮田)赔钱。这是造成农民退地的最主要原因。由于近几年持续干旱,粮食减产幅度比较大,再加上粮食销售
13、价格比较低,种粮食逐年效益下滑,甚至有的农户出现了亏损。据调查,每亩粮田要亏损100200元左右。二是有的农户家中粮食储备有余,短期内不愿意再经营粮田。三是兼业经营户较多,种粮不是主要收入来源,一旦种粮赔钱,就不想再继续承包经营土地。四是一些群众对结构调整无所适从,他们认为“种什么都赚不了钱”,只有放弃土地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此外,造成农民退地还包括个别村土地承包费偏高、个别户承包的土地地力较差等原因,但这些都属于个别现象。造成农民退地原因往往是几个方面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这次调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乡镇和农村基层领导班子,能够在保持党的农村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把党的政策原则与
14、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制定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和解决了农民退地和在结构调整中随意动地的问题,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如东高村镇崔庄子村采取主动降低承包费的办法,有效地防止了农民退地问题的发生。崔庄子村共有粮田535亩,全部实行的是均分到人,并签订了30年不变的承包合同。今年8月份,有些农民因秋粮大幅减产,产生了退地的想法,乡党委、政府发现这一苗头后,非常重视,责成乡有关部门和村干部及时进行了调查了解,根据大多数农户种粮赔钱的实际,该村在通过召开干部会、社员代表会认真讨论后,主动将粮田承包费标准每亩降低了60元,以让利于民,进一步减轻粮田承包户的损失,从而避免了农民
15、退地问题的发生。马坊镇西大街村采取协商转让的办法,稳妥地解决了社会法人占用农户承包土地的问题。今年7月份,北京谷丰行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事业发展的需要,需租用马坊镇西大街村南104亩粮田,建设高科技蔬菜生产示范基地,由于这104亩地已承包给本村32户农民经营,并签订了30年合同。村集体没有简单地采取行政手段强行废除粮田承包合同,而是通过发包方、承包户和谷丰行公司共同协商,采取由谷丰行公司每年按现在的承包费标准和土地的收益分别给予村集体每年200元和农户每年100元补偿,并优先安排承包户的劳力到蔬菜基地务工的办法,由承包户自愿转让给谷丰行公司。这样做可以说是“一举三得”,既促进了本村农业结构的
16、调整,又能起到试验示范的作用,也稳定了土地承包政策,保护了农民的正当利益。农民退地问题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如果任其发展,将会影响党的农村政策的稳定,增加农村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必须给与高度重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要适当降低承包费标准,进一步减轻种粮户的经济负担。二是要改变承包费的收取办法,由上收款改为下收款。三是要鼓励农民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流转。四是要加强引导和扶持,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结构,让农民通过经营土地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治本之策。四、关于土地流转问题我县土地流转产生的时间不长,土地流转的规模不大,土地流转的数量也不是很多。截止到目前,
17、我县土地流转面积共5932亩,涉及农户766户,分别占我县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总面积和承包农户总数的1%和0.9%。其中,粮田流转面积358亩,涉及农户112户。果树流转面积2302亩,涉及农户636户。渔池流转面积409亩,涉及农户17户。三荒流转面积2863亩,涉及农户353户。总的来看,土地流转进行的比较平稳,没有出现大的波动,但也存在以下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农村干部对土地流转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不利于土地流转的顺利开展。二是农民之间私下流转的土地数量较多,况且大多数都没有正式的书面协议,容易产生纠纷。同时,因为没有正式的书面协议,往往也会给经管部门调解、仲裁带来一定的难度,使
18、流转双方的利益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土地流转的范围较窄,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由于我县的土地流转一般是在亲朋好友之间进行的,流转的范围相对较窄。况且有的亲朋好友不一定是种植能手,甚至有的人根本就不懂种植技术。这种形式的流转不能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更不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尽管土地流转的数量较少,涉及的农户人数不多,但也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土地流转是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以后解决人口增减形成的人地矛盾突出问题以及实现土地规模经营问题的主要途径。为此,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土地流转的管理。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意
19、识;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土地流转范围,使土地流转逐步市场化。三是要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管理;四是要坚持必要的程序,向本村以外流转的,必须经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鉴定正式的书面协议,报村集体备案;五是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领导。五、关于农业设施转制问题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以后,县委又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农业设施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快集体农业设施重组转制的意见199828号文件,以确保为农民提供的农机、水利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使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稳定。为此,各乡镇村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认真地贯彻与落实。两年来,这项政策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以及农村干部群众对这项政策的认识如何,带着这个问题
20、,我们走访了一些农村干部和群众。他们的认识比较一致,都认为这项政策制定的比较及时、比较好,尤其是农业设施转给个人经营后,不仅为农民的服务质量没有降低,而且因承租农业设施的人相互竞争都采取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来扩大为农民的服务面积,为此农民从中得到了实惠,对这项政策都比较拥护。农业设施转制后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条:一是减少了亏损,增加了集体收入。目前,全县已有193个村开展了农业设施转制工作,其中67个村的农机、水利设施全部进行了转制,126个村对部分农业设施进行了转制。这些村在对农机或水利设施进行转制后,全部转制的村从此摆脱了集体因经营农业设施而长期亏损的包袱;部分转制的村也因对部分农业设施的转制而
21、减少了亏损。据统计,99年因开展了农业设施转制,全县有关村每年可收取租赁、承包费117万元,因此而减少亏损110多万元,而且各村因农业设施的转制还精简了电工、机手等后勤人员100多人,每年可减少工资支出50多万元。转制后的各村实际每年增收277万元。二是提高了生产服务质量,加快了作业进度。已开展农业设施转制工作的各村将农机、水利设施交给农民个人经营后,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农田服务质量,还加快了作业进度,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据统计,转制后每年的大麦二秋的农机作业进度比转制前平均提前了35天。已开展水利设施转制村的农民也普遍反映,水利设施转制后不仅转变了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而且达到了节水增
22、效的目的。三是使经营者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收入。农业设施转给个人经营后,由于经营者服务热情,精心使用,积极开拓服务市场,在更加便农利农的同时,也为经营者个人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入。其中99年经营转制农机的农民个人,最高的年获纯利在5万元以上,经营水利设施的收益虽然相对较少,但每人每季的收入也在1000元左右。总的看,两年多来,我县农业设施转制工作进展的比较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村干部对农业设施转制的重要性认识比较晚,动手比较慢,农业结构调整后因粮田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致使农机、水利设施转制困难;二是近几年新购置的大型农机具,因价值较高、作业面积要求高、成本
23、大等因素,转制比较困难;三是个别村对农业设施转制后的资金使用不当。为进一步推动农业设施转制工作,使农业设施转制工作取得圆满成效,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农业设施转制工作进展较慢的村,要在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将农业设施转制给本村农民个人经营;对于价值较高本村农民不愿意购买的大型农机具,可以向本村以外的外县、外省市农民出售。二是加强转之后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经营者对设施违规使用,搞掠夺式经营,靠拚设备来增加个人收入,同时要防止降低对农户的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市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经营者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增加农民负担。三是加强对农业设施转制后
24、收益资金的管理。集体农业设施转制获得的收益,要单独建帐,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发放干部工资、购买小汽车等非生产性开支。使用贷款购置农业设施的,其转制收益应首先用于还贷。六、关于平原林业转制问题从1999年9月开始,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平原林业转制工作,并下发了县委关于转变平原林业经营机制,促进平原林业发展的意见199931号文件。截止到2000年4月底,全县有转制任务的村137个,应转制林网总长602、2千米,片林总面积15709亩,林木总株数94、53万株。其中,已有80个村完成了林业转制任务,达到了应转制村总数的58%;已转制林网总长239、2千米,占应转制林网总长的80;已转制片
25、林6867、4亩,占应转制片林总面积的40;已转制林木37、93万株,占应转制林木总株数的40。由于林业转制的时间不长,短期内,不会发生非常大的作用,但它对于调动农民造林、护林、管林的积极性,促进平原林业发展上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现阶段,已经有了比较明显的变化:一是精简了村级后勤管理人员,减轻了集体工资负担。在开展平原林业转制前,村集体每年都得雇请1-2名护林员对集体的林木进行管护,并付给护林员一定数量的工资报酬。林业转制后,村集体就可以精简这些后勤管理人员,从而减少集体的非生产性开支。据调查,全县村集体每年因此而减少工资等非生产性支出就达40多万元。二是新栽植树木数量较多。将集体所有的林木
26、转给农民个人经营后,农民造林、管林的意识明显增强,他们自觉利用冬季休闲时间对每株林木进行修枝抚育,对缺苗地段进行重新挖坑补植,转制后林地的树木较以前有了较大增长。据统计,农民个人在其承包经营的林地上新栽植林木就达20多万株;三是新栽植的树木成活率较高。农民个人承包经营林地后,为了提高树木栽植的成活率,都使用了比较粗壮苗木,并对其进行精心养护,使林木的成活率达到98以上,比往年提高了30%。目前,林业转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个别村干部对开展林业转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林业转制工作进展的比较慢;二是有的村林业转制后存在着“以包代管”的现象,有的承租人随意采伐尚未成才的林木。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平原林业转制工作的开展。一是对尚未开展林业转制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林业转制工作的重要性,以使其林业转制工作尽早开展;二是已经转制但尚未发放林权证的村,要及时将林权证发放到农民手中;三是林业转制必须坚持必要的程序;四是要加强对林业转制后的监督与管理,避免承租人乱砍乱伐,造成集体财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