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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上海11.15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2010年11月15日13时,上海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正在进行外墙保温改造工程,在北侧外立面进行电焊作业。金属熔融物溅落在大楼电梯前室北窗9楼平台,引燃堆积在外墙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屑。火势随后迅猛蔓延,因烟囱效应引发大面积立体火灾,最终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一、事故介绍,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1.直接原因(1)焊接人员无证上岗,且违规操作,同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导致焊接熔化物溅到楼下不远处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上。(2)工程中所采用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
2、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用于建筑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求是不低于B2级。而按照标准,B2级别的燃烧性能要求应具有的性能之一就是不能被焊渣引燃。很明显,该被引燃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硬泡不合格.,二、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根本原因(1)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3)事故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毛竹片等易燃材料,易燃的尼龙防护网和脚手架上的毛竹片导致大火迅速蔓延
3、。(4)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相互配合共同牟利,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监理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5)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导致以上四种情况“多次分包多家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事故现场违规选用材料、建设主体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出现。,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三、责任认定及处理(部分人员),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四、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
4、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2015年8月12日23时20分左右,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系民营企业)发生爆炸。爆炸火光冲天,引发的烟尘高达数十米,伤亡惨重,在灭火过程中发生2次爆炸,导致部分现场人员被困,目前仍在全力搜救。相关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截至18日9时,遇难114人,确认身份83人,其中公安消防18人,港务消防32人,民警6人,其他人员27人,未确认身份31人。由于遇难者身份确认人数增加,失联人数降为57人,公安消防6人,港务消防46,民警5人。,(一)事故发生经过,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从这次爆
5、炸第一时间传来的现场视频看,距离爆心1.5km左右的拍摄者能感受到明显的震感,导致手机无法拿稳而落地;而在距离爆炸现场1km左右的拍摄者更是直接被爆炸冲击波掀翻在地,画面中还能看到冲击波的摧毁效果。,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而在爆炸后方圆几公里范围内的图片中,即使是距离爆心3km以上的诸多建筑物表层都在爆轰波的作用下遭到严重毁坏,距离爆心1km处的玻璃碎片甚至还能侵彻入水泥墙,已经等同于武器爆炸产生的毁伤半径概念,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在规模庞大的货物堆放场,由于货品流动性大,一般化工品与危险化工品往往会有码放在一起的可能性,加上边上还有汽车等同样易爆的机电产品,如果在管理上不勤加注意,
6、易燃易爆的隐患非常严重。,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而根据现场消防指挥部消息,已经能确定堆放场存放着硝酸钾、硝酸钠等硝酸盐物质,这都是常温环境下的良好氧化剂,加上现场还有遇水后会产生反应释放氢气并释放大量热的钠,所以爆炸后产生效果犹如火箭燃料爆炸一般。,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所以,这次灾难的责任很大程度在于码头管理者的责任缺失,在消防队前来救灾时更是根本不知道现场危险品的具体数量和位置,无法向消防队告知哪里的货物不可用水去救火,间接导致了救火工作遭遇严重伤亡等阻碍情况。,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中交四航局东莞“413”起重机倾覆重大事故,一、事故简介 2016年4月11日20-22时,冯
7、小松操作事故起重机进行钢筋吊运作业,工作完成后将事故起重机停放在3号生产线离轨道事故端116m处,停机后没有将夹轨器放下并夹紧轨道。至事故发生前,事故起重机没有作业。4月13日2时起,广东省受到一条长约500公里的飑线影响,出现了8-10级、阵风11级以上强对流天气。5时38分许,飑线弓状回波顶突袭事发地,风力迅速增大,阵风达到10-11级。在风力作用下,起重机沿轨道向生活区集装箱组合房方向移动并逐渐加速,速度超过可倾覆的临界速度,到达轨道终端时,撞击止挡出轨遇到阻碍,整机向前倾覆。倾覆后的起重机压塌部分集装箱组合房,造成居住在集装箱组合房内的人员18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1万
8、元。,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二、原因分析 经现场勘验,事故发生前,事故起重机的4个夹轨器齐全、有效且均可以正常投入使用,但均处于非工作的收起状态。经抗倾覆稳定性计算验证,事故起重机滑动至轨道终端时的速度已超过造成倾覆的临界速度,倾覆是必然的结果。调查认定,若夹轨器处于工作状态,事故起重机不会沿轨道滑动至终端并倾覆。通过反复的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模拟计算、专家论证、综合分析,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1.起重机遭遇到特定方向的强对流天气突袭;2.起重机夹轨器处于非工作状态;3.起重机受风力作用,移动速度逐渐加大,最后由于速度快、惯性大,撞击止挡
9、出轨遇阻碍倾覆;4.住人集装箱组合房处于起重机倾覆影响范围内。,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间接原因:1.新侨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不到位。2.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3.四航局一公司对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能发现下属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重缺失、发包项目安全生产“以包代管”等未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问题,对下属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审查不严,导致下属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具备操作资格的问题严重;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一线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认识不足,面对恶劣天气,未组织采取有效
10、防控措施,未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4.中交四航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到位、不细致,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及响应等制度存在缺失。5.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事故发生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力,对其长期存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和不具备操作资格上岗作业等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单位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对该市特种设备兼职安全监察员队伍指导不到位。,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6.东莞市麻涌镇经济科技信息局(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站)自2015年以来从未对事故发生
11、单位进行检查,未能发现事故发生单位存在的未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岗位责任等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缺失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和不具备操作资格上岗作业等问题。对大盛村特种设备兼职安全监察员巡查“走过场”问题失察;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巡查人员业务能力;未能有效协助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辖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监督管理工作。7.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麻涌分局未按照上级检查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对辖区企业内部监督检查履职不到位,未将事故发生单位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未发现事故发生单位存在违法建设集装箱组合房的问题,存在监管真空地带,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缺失。,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2、,中交三航局响水风电5.12水上交通事故,一、事故介绍 2016年5月12日11时45分,中交三航局江苏分公司租赁用于配合响水近海风电项目施工的“宝隆706”,在北纬343105;东经1200017附近海域与“灌云渔60210”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灌云渔60210”沉没,船上15人全部落水,其中8人获救,7人失踪(经打捞搜寻,5月12日下午搜寻到4具遗体,5月13日晚上21时,又搜寻到2具遗体,5月28日在连云港徐圩海域发现最后1名失踪者的遗体)。5.12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构成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现场救援,现场救援,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船舶打捞出水
13、,事故船舶整体打捞出水,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二、原因分析 依据现场事故模拟、气象情况和对人员的询问、查询相关证书资料等,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等三个方面初步分析本次事故原因。1、灌云渔60210船老大操作不当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灌云渔60210在驶离宝隆706时,未与宝隆706进行沟通协调,未告知宝隆706其操作意图,也未通知宝隆706停车减速使其能够安全离开。在行驶初期,灌云渔60210受到宝隆706行驶产生的船间波浪阻遏效应,因而加速不易。灌云渔60210进一步加速前冲后,受到船吸效应而发生显著偏转,加之在涨潮流顶流的作用下,迅速右转以至打横,在宝隆706前
14、行推压下瞬间发生侧翻。因此灌云渔60210在驶离宝隆706过程中,未考虑当时环境,采取了不安全的驶离动作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拖带船组(宝隆706、主拖建瑞188、辅助拖滨舟工2)疏忽了望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拖带船组未能及时发现和掌握灌云渔60210的驶离行为,在船舶航行过程中,疏于了望观察,未能采取适当措施配合灌云渔60210驶离是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3、渔船违规载客。灌云渔6021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未经渔政监督管理机关批准,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非交通船载客,违反了中交三航局安全管理制度和三航江苏分公司租赁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15、灌云渔60210船载13名作业人员是造成本次事故7人死亡发生的原因。,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本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有:1、灌云渔60210船员证书不适任。灌云渔60210船老大仅经过了渔船船员基本知识安全培训,只能在渔业船舶上从事普通船员工作,无三级船长证书及渔船驾驶适任证书,违规操作渔船。2、分包队伍劳动纪律松懈。5月12日上午10许,劳务分包队长王恒平接到项目部生产调度陈学才的通知“施工人员不要走,等13日下午风停息了及时进场施工”,虽然王恒平将项目部的通知要求传达到现场班组长,但仍然有13人随同灌云渔60210离开。分包队伍管理不严、现场劳动纪律松懈是造成本起事故人员死亡的原因。,第四章
1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3、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项目部在对施工作业船舶灌云渔60210交底时,未能突出其应有的特点和相关操作、管理的重点和注意事项,交底针对性不强,不能起到指导现场施工和管理的作用。对灌云渔60210的交底中未明确告知不得载人,对海上作业人员的交底也未明确告知“不得搭乘非交通船”。4、责任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做到“横向倒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涵盖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部内容,如“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没有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5、安全检查不到位。项目部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渔船载人的行为管理不力,项
17、目部检查记录中从未有“制止渔船载人的行为”的记录。6、项目部对进场船舶控制不严。灌云渔60210进场后,项目部设备部、工程部和安健环部对其进场验收并有书面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农业部令第61号,2006年3月27日)的规定,灌云渔60210驾驶员应持有三等适任证书,相关部门在验收时未对船舶驾驶的适任情况进行检查。,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三、责任认定与追究 虽然海事部门的调查报告还未公布,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江苏分公司已打书面报告,请求三航局予以江苏分公司及江苏分公司领导处罚。针对5.12事故项目部及分公司管理上的不足,经三航江苏分公司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5.
18、12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责任认定与追责:1、响水风电项目部在日常管理上存在缺失,取消中交三航局响水风电项目部2016年各类先进评选资格;2、项目经理孙彬、项目部党支部书记周成军对“劳动纪律松懈、施工许可办理不及时、责任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渔船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孙彬行政记大过处分、年度绩效考核扣罚2016年度收入的20%、周成军行政记大过处分、绩年度效考核扣罚2016年度收入的20%;,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3、项目副经理张泉泉对“渔船载人、船机设备日常管理不规范、安全检查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张泉泉行政记大过处分、绩效考核扣罚2016年度收入的10%;4、项目
19、部总工项建强对“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项建强行政警告处分、绩效考核扣罚2016年度收入的5%;5、项目部生产调度陈学才对“劳动纪律松懈、安全检查不到位、灌云渔60210进场验收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给予陈学才行政记过处分、绩效考核扣罚5000元;6、船舶调度王少华对“渔船载人、船机设备日常管理不规范”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给予王少华行政记过处分、绩效考核扣罚5000元;7、项目部安全总监陈景柱对“灌云渔60210船员证书不适任、渔船载人、施工许可办理不及时、责任制不健全、安全检查不到位、灌云渔60210进场验收不到位”负有监督不力责任,给予陈景柱撤职处分;,第四章:典
20、型事故案例分析,8、项目部设备部长史正亚对“灌云渔60210船员证书不适任、船机设备日常管理不规范、灌云渔60210进场验收不到位”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给予史正亚留用察看一年处分;9、项目部现场安全员张诗全对“安全检查不到位”负有监督不力责任,给予张诗全行政警告处分、绩效考核扣罚3000元;10、项目部现场施工员徐汉青、张海建、陈江东、李兰晶、江沭淮对“渔船载人”负有管理不力责任,给予徐汉青、张海建、陈江东、李兰晶、江沭淮通报批评处分、绩效考核各扣罚2000元。11、项目部技术质量部部长胡永波“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负有管理责任,给予胡永波行政警告处分、绩效考核扣罚3000元。,第四
21、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12、对现场船舶“灌云渔60210”“宝隆706”“建瑞188”“滨舟工2”予以清退。13、对劳务分包单位江苏高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黄牌警告。14、公司工程部、安健环部、技术质量部、设备部、分包管理部对响水风电项目部监督不力,取消2016年评优资格;给予江苏分公司安全总监肖家港行政记过处分、绩效考核扣罚2万元;给予工程部经理张爱刚、技术质量部经理张跃辉、设备部经理孔令璋、分包管理部经理王世君通报批评处分、绩效考核各扣罚1万元。,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长兴分公司“1.6”高空坠落事故(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1月6日7时50分左右,在长兴分公司1#码头岸桥大梁拼装
22、场地上,涂装部打磨工人席邦林在登高平台上攀爬电缆卷筒准备对后大梁托辊焊缝打磨时,在攀爬过程中不慎踩空坠落到地面(高度约2米),经抢救无效,于当晚22时15分宣布死亡。,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伤者在平台上攀爬电缆卷筒时踩空坠落,准备打磨的焊缝,事故发生时,作业人员贪图省事就地使用现场2米的登高平台,但打磨点离地面将近4米,高度不够,所以作业人员就利用现场的电缆卷筒作为登高器具用。,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掉落在地面的安全帽,平台栏杆的高度被他人修割降低,且焊接强度也降低,所以人摔落时未起到保护作用。,平台被修改说明:因分公司产品多样化,作业点部件高度不一,加上平台标准化、定置化工作还不到位
23、,导致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因栏杆与构件干涉往往被作业人员进行修割以方便作业。该平台栏杆即被人为修改,导致栏杆高度降低(原先为1.05米,现为0.5米)。,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二)事故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本起事故中,打磨工席邦林在登高作业时没有使用符合高度的专用平台,而是使用了高度不够的平台,并在平台上用电缆卷筒作为登高器具,攀爬过程中摔落(平台栏杆被割短,起不到保护),同时因安全帽带未扣紧,造成了严重后果。2、现场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分公司对于此类平台虽然有相应的管理规定,但由于生产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对作业人员
24、存在的违规行为和平台栏杆被修改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间接造成了事故发生。,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员在第一时间(7时50分)打电话向安全保障部报警,安全保障部接警后一边赶赴现场抢救伤者,一边向公司领导汇报,同时在将伤者送往医院途中向安监部门进行了电话汇报,因病人情况较稳定安监部门就没有立即派人调查,要求我们有情况及时报告情况。1月20日,伤者在康复中心死亡后,我们也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汇报给安监部门,但鉴于伤者是在病情稳定后转到康复中心突然死亡这一特殊案例,安监部门也就没有立案调查此事故,只是要求我们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直接经济损失94万元(死者
25、补偿款91万、家属接待费3万),后附调查处理通报。,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南通分公司“5.9”利物浦轨道吊倾覆事故,一、事故简介 2015年5月9日下午15:30,南通分公司安装调试项目部,会同南通瑞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瑞畅公司),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开始将5月8日从南通分公司转运过来的英国利物浦轨道吊10#机(以下简称轨道吊)从振驳18#滚装上码头,15:46许当轨道吊陆侧刚性腿下的橡皮台车经过过桥的中心点时,轨道吊速度明显加快,这时刚性腿与柔性腿之间的四根保险钢绳和手拉葫芦先后崩断,柔性腿上部瞬间向陆侧弯曲,轨道吊在数秒钟内向陆侧方向倾覆。事故造成轨道
26、吊严重损坏,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总公司和分公司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了调查,经调查组有关领导、专家综合分析,事故发生主要有以下原因:(一)南通瑞畅公司起重人员在组织轨道吊过驳作业时,没有严格执行工艺部门下发的产品过驳的工艺方案,在轨道吊过驳时,没有铺设轨道梁,没有使用刚性台车,而是使用了橡皮台车,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二)南通瑞畅公司起重人员违反工艺方案,刚性腿与柔性腿之间使用的四根保险钢绳规格不统一,也没有按工艺方案使用螺旋扣联接,而是使用了四只5吨的手拉葫芦联接,致四根保险
27、钢绳的抗拉强度大打折扣,在受到冲击力后葫芦和钢绳先后崩断,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三)南通瑞畅公司违反公司的工作许可证管理规定,轨道吊过驳前没有开一级工作令,没有按规定落实相关的工艺方案和安全管理措施,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四)南通瑞畅公司的起重指挥和起重工犯有经验主义思想,在轨道吊过驳作业时,存在野蛮作业现象,思想麻痹,违章操作,这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五)南通瑞畅公司没有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下属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对重大危险作业的管理不到位,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管理方面的重要原因。(六)安装调试项目部负责人思想麻木,缺乏安全责任
28、意识,在安排南通瑞畅公司过驳轨道吊时,违反工作许可证管理规定,没有督促开好一级工作令,没有进行安全作业交底,督促落实相关的安全措施,同时没有安排部门领导到现场对重大作业进行检查、监督,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管理方面的重要原因。,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长兴分公司“6.22”大梁吊装倾覆事故,一、事故简介 2016年6月22日22时30分左右,长兴生产基地钢构车间中门东侧外场作业区域,在长兴分公司10万平方场地门机总装流水线,总装部安装六车间利用两台500吨门机抬升厦门2373-3号机前后大梁时,因前大梁铰点西侧面的吊耳撕裂,导致整个大梁倾覆。,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
29、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撕裂的吊耳根部,撕裂的吊耳,二、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实际作业为两台500吨门机抬升前后大梁,而工艺方案为吊装前后大梁组件与门框对接,与实际作业严重不符。工艺技术部对此类大型构件吊装工艺方案缺乏足够地重视,缺乏严格地审批管理程序,工艺方案不严谨,缺少大梁抬升作业危险源辨识清单,对偏载及重心偏移情况没有考虑,偏载之后钢丝绳的配比未明确提出要求,出现倾斜的时候,到多大程度必须要进行调整也没有明确要求,缺少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直接原因:吊装准备和吊装过程中,总装部现场人员缺乏必要的检查,导致钢丝绳配比错误,吊装过程中的重心偏移,且未及时地调整到位或停止吊
30、装。间接原因:重大吊装属于一级工作令内容,相关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工作令要求,在现场监督,发现风险并及时制止。,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港通公司“6.23”物体打击死亡事故,一、事故简介 2016年06月23日15时50分左右,上海振华重工港机通用装备有限公司长兴生产基地钢构车间中门东侧外场作业区域,登高车撞击新加坡裕廊船厂50t-50m门机2#机臂架,2#机臂架向西倾撞倒3#机臂架,3#机臂架尾部撞击一旁的悬吊支架,悬吊支架随之倾倒后撞击一旁的日照港2750t/h抓斗式卸船机前大梁拉杆,导致在此油漆作业的刘某头部被撞伤。事故发生后,将刘某送至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第四章:典型事
31、故案例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二、原因分析直接原因:登高车操作台与臂架发生碰撞,导致相邻构件发生倾倒。主要原因:分包商正观公司未按臂架划线、拼装工艺要求布置胎架,且仅用细管状构件代替千斤顶直接接触臂架用于支撑。重要原因:港通公司各级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控不力,未能吸取事故教训,对构件的摆放未做出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间接原因:1、分包商正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作业过程中违反工艺要求的情况失察,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分包商港裕公司和正观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32、3、分包商仝瀛实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在布置生产任务前,未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4、港通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力,对外场大型构件的场地布局协调管理不力、安全距离不足、相关构件的防治及防倾倒工艺要求不甚明确,工艺纪律检查不到位,对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至今发生在各生产基地及国内外交机现场的事故统计分析,公司安全事故特点:,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根据统计,生产基地常见的事故以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为主,这三项事故占全部事故总数的68%左右。并且事故具有如下的特点:易造成重伤甚至死亡等恶性事故。作业者本身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导致事故的比例高。事故过程较复杂,往往有多个因素诱发事故的发生。“三违”造成事故的比重大。,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014年事故统计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015年事故统计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016年事故统计分析:,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014-2016年典型事故统计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