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2020最新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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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管理制度2020最新范本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制定合同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合同管理制度篇1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

2、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第二节 经济合同的签订第四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第五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第六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

3、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第七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第八条 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第九条 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第十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

4、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第十一条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

5、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第十三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 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第三节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第十五条 经济合同审

6、批权限如下: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标的超过100万元的;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联营、合资、合作合同;重大涉外合同。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0万元的;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第十六条 经济合同

7、审查的要点是: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第十七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第十八条 经

8、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

9、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第四节 经济合同的履行第十九条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第二十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第二十一条 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节

10、 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第二十二条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第二十三条 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第二十四条 变列、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五条 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

11、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第二十七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第二十八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二十九条 以 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用权力谋私己、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第六节

12、 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第三十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第三十一条 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第三十二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

13、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 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三十三条 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第三十四条 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第三十五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

14、理。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第三十六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第三十七条 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6.其

15、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第三十八条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第三十九条 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第四十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第四十一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

16、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第四十二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第七节 经济合同的管理第四十三条 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第四十五条 公司主管内贸的副总

17、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合同。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合同。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合同。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第四十六条 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5.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

18、证和公证等事项;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第四十七条 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 主要职责是: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第四十八条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9、是: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第四十九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脏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

20、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第五十条 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第五十一条 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第五十二条 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

21、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五十三条 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第五十四条 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第五十五条 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第五十六条 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第五十七条 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

22、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第五十八条 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

23、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合同管理制度篇2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的管理。三、合同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处理,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四、检查监督合同管理部门

24、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察、合同管理部门有权对同级或下级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监督。五、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合同管理职责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

25、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4、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5、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6、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7、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各类合同纠纷。8、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9、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5

26、、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四、销售、采购部门的主要职责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五、财务、技术、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1、加强与销售、采购等有关部门的联系,

27、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其他合同。5、管理好本部门的技术、其他合同。6、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制度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和使用保管等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二、合同专用章的申请条件必须是有权对外签订合同的部门和分公司。三、合同专用章的管理1、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

28、、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2、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3、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统一办理。4、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技术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5、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6、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发现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追究其行

29、政和法律责任。7、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如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发生,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8、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9、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处理。10、各子公司自行刻制的合同专用章,必须到合同管理部门留样备案。“法人委托书”管理制度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1、

30、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2、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三、“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程序1、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培训人员登记表”。2、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本公司举办的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3、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合同管理部门要求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人事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四、“法人委托书”的管理1

31、、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本公司统一制定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合同管理部门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

32、以备考查。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 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 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6、经颁发的“法人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合同管理部门,由合同管理部门向法定代表人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7、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处理。五、责任1、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的教育

33、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2、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合同(重大合同)订立审签管理制度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集团公司内各单位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或擅自以其他单位、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二、合同审签管理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

34、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4、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都应按顺序编号。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

35、决争议的方法等。7、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8、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9、严禁其他公司或个人所办各类企业以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三、合同审签程

36、序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

37、代理期限。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邮箱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

38、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6、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特别程序的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特别手续。7、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四、重大合同适用范围1、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订立价金在一百万元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价金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合同; 投资、联营的合同; 涉外合同; 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五、重大合同审签附加程序1、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承办公司或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

39、式进行。2、签订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各公司订立的重大合同,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二、合同履约管理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订立的合同。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

40、人的履约能力。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对方

41、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合同纠纷处理制

42、度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纠纷处理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二、合同纠纷管理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参加仲裁或诉讼。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

43、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五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三、合同纠纷处理程序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合同管理部门,提供材料。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5、在涉及合同纠纷的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行使可能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处分权时,应

44、当报请有关部门公司批准。合同资料管理制度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资料登记、归档与统计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的合同资料管理。二、档案资料内容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

45、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三、合同资料登记、归档与统计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妥善保管。各公司及部门都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登记,及时将合同履行中的情况根据台帐内容详细记录。合同管理台帐由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3、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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