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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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各药品零售企业:当前,进入秋冬季,感冒咳嗽多发,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大,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全区零售药店经营活动,切实做好药品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全区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做到五到位,即扫码、戴口罩、测体温、通风、消毒。每天营业前,工作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口罩,切实做好自身防护。每天必须按照规定对店堂进行通风、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凡进店顾客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同时告知督促发热、咳嗽患者去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二、做好疫情防治药品、医用耗

2、材供应保障和价格稳控(-)保证质量。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零售药店要一如既往守法依规经营,确保向公众销售的药械质量安全可靠,坚决防范和打击一切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的违法行为。(二)保障供应。各零售药店要切实负起社会责任,积极联系货源和组织采购防疫药品、医疗器械、消杀防护用品等,保障市场供应。(三)稳定价格。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保证所有防疫药品、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与疫情防治相关的商品市场价格平稳,不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骗牟利等违法行为。对违规哄抬价格的,要依法查处。严禁将非医用口罩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者将依法依规严处重罚。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1.ED屏播放防疫宣传标语,在店堂内张贴防控温馨提示,运用药学专业知识优势,向市民提供科学防护知识,引导社会公众科学认知疫情,克服恐慌心理,落实防控措施,坚定打赢疫情防控战的信心和决心。四、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实施全面排查和精准摸排。要严格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到店购买发热、咳嗽感冒类、抗病毒、抗生素类等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顾客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购买药品的名称、数量等(附件对登记的个人信息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他人透漏和传播。附彳牛: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信息登记表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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