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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后勤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加减分项三部分结合构成。其中个人述职占10%、民主测评占80%(其中校级领导打分占20%;管理部门领导占30%;任课教师30%)、加减分项占10%。合计总分核定对应绩效工资。1.个人述职(10%)学校后勤人员根据个人的工作态度、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等要素进行个人述职,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打分,全校教职工参与旁听。2 .民主测评(80%)民主测评采取校级领导测评(20%)、部门领导测评(30%)和教师测评(30%)三部分进行,(附赋分表)考满考满评价分值段核指分核要分标素16.工0分作任务A2、工 00作强 度2118642O分A、服务质
2、量55432B、反应时间55432C、安全责任55432D、协作精神554323,组织协调合注:民主测评个人打分表必须分出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平均不允超过80分,必须分出层次。3 .加减分项(10%):每学年由后勤处负责考核和统计后勤人员的工作业绩,学年末将统计结果汇总交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确认。(1)加分:学年内具备或完成下列条件,经学校后勤主管部门考核推荐,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满足一点加2分:1)爱岗敬业,自觉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高,师生满意率在98%以上。2)迎接领导或上级检查工作时,无失误。3)开源节流,较好的节约学校人力、物力、财力,避免浪费。4
3、)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考核期内所在岗位无财产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5)服务性工作受到省、市、乡相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2)减分:考核期内有下列表现的,经学校后勤主管部门考核检查,每发现一次扣2分。1)工作不到位或严重拖延。2)领导布置的突击性工作,无故不参加。3)未按时到岗或脱岗。4)存在工作不力或渎职行为;5)工作不注重安全,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6)损坏公物或将学校财产带回家私用。4 .统计分及对应绩效A级:91分以上(优秀/3000元)B级:81-90分(良好/2500元)C级:71-80分(合格/2000元)D级:61-70分(待合格/1000元)5 级:60分以下(调岗或解聘)(六)考核结果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