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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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HS标准程序STANDARDPROCEDUREOFEHS题目:速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文件编号:EHS-A10-02部门:EHS管理部起草人日期部门审阅日期EHS审核日期批准人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企业发展部、投融资部、EHS管理部、工程部、研究所、制造部、供应部、行政科、保卫科、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和车间警告: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务必于执行之日前完成本程序的培训变更记载文件编号/版本变更内容执行日期EHS-A1.O-OOEHS-AIO-O1.EHS-A10-02初次起草更换版本更换版本2006.5.102010.9.25一、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

2、生产要求,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医药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三、定义3. 1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项目;(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项目。3. 2改建项目1. )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

3、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项目;2. )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项目。3. 3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项目;(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项目。四、职责4. 1项目组(1)负责在项目设立阶段自行或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

4、设施设计专篇、详细设计。(3)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4)组织编制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试生产过程中的全过程管理。(5)负责职业病审查、环保审查、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专篇、试生产、竣工验收过程中整改项即时落实整改。(6)协助EHS管理部整理建设项目须审查的文件和资料。4. 2供应部(1)负责委托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建设项目施工。(2)协助项目组对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过程进行管理。4. 3工程部(1)负责对建设项目施工进展进行现场监督。(2)协助设备供应商对设备设施进行安装调试。(3)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防雷、防静电、防爆电气检测。(4)协助项目组对建设项目试生产

5、和竣工验收过程进行管理。5. 4行政科(1)负责委托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进行土建施工。(2)负责委托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的监理。(3)负责对建设项目土建施工进展进行现场监督。(4)协助项目组对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过程进行管理。4.5EHS管理部(1)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评价报告。(2)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负责递交建设项目须审查的文件和资料至安全审查实施部Ho(4)负责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和试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5)组织安

6、全审查实施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专篇的审查工作。(6)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的论证审查。(7)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编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8)组织相关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安全设施验收进行竣工验收。4. 6保卫科(1)负责消防设施设计图纸审查。(2)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的检测。(3)负责消防设施安装调试的监督管理。(4)负责对消防设施的竣工验收。五、程序4.1.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实施5. 1.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1)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工程部提交相关资料,项目组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

7、确定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并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 )EHS管理部委托技术服务机构根据项目组提供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EHS管理部应当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自行组织评审。4) )EHS管理部应当在预评价报告自行评审、修改完善后,根据职业病危害的危险程度向安监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的申请。(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备案或者审核批复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总体布局、主要生产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

8、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提出备案或者审核的申请。5) 1.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1)项目组委托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单位按照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店)O(2)职业病危害一般或者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EHS管理部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自行组织评审。(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EHS管理部应当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自行评审、修改完善后向安监部门提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4)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建设地址、生产规模、主要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组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

9、,重新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重新提出设计审查的申请。6) 1.3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O(2)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工程实施监理,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5.1.4试运行阶段建设项目完工后,根据规定需要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5.1.5竣工验收阶段(1)项目组应在试运行期间对职业病

10、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由EHS管理部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EHS管理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自评审,同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组织竣工自验收。(3)项目组应当按照专家组脸收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将整改和修改情况提请专家组组长进行确认后,形成建设单位组织评审和验收情况报告。(4)对职业病危害一般或较重的的建设项目,EHS管理部应当在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验收和

11、整改完成后30日内,向安监部门提出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5)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EHS管理部应当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验收和整改完成后30日内,向安监部门提出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5. 2建设项目环境“三同时”实施5.2 .1公司在确定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时,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5.3 .2EHS管理部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并获得批复。5.2.3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批复的要求。

12、5.2.4环境保护设施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5.2.5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生产。5.2.6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EHS管理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并编制环境监测报告。5.2.7 建设项目试生产结束后,EHS管理部应向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5.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5.3. 1安全条件审查(1)项目组负责按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程序完成立项,然后投融资部负责向东阳市经信局备案并取

13、得项目技术备案书。(2)项目组负责或委托第三方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3)EHS管理部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自行或组织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设计单位、安全评价机构或其他技术咨询组织)开展全面、深度地安全条件论证,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4)EHS管理部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项目安全设立评价报告。(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前,EHS管理部应当向相应的安全审查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6)对安全条件审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EHS管理部负责落实整改或者督促承担该项目的安全评价机构及时落实整改。对涉及技术方面问题

14、的整改落实情况,应当有安全条件审查专家组长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意见。对不予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经过整改后EHS管理部可以重新提出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申请。(7)对已经安全条件专家审查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施部门根据安全条件审查情况和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建设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8)已经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并申请审查:a.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b.变更建设地址的;c.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d.建设项目在安全条件审查意见

15、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期限届满后需要开工建设的。5. 3.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承担建设项目具体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应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3)EHS管理部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

16、向安全审查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保卫科应当向消防管理部门申报消防设计图纸的审查。(4)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指出存在的问题,项目组负责落实整改或者督促承担该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单位及时落实整改。(5)对已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施部门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和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建设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的,项目组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7)已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a.改变

17、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b.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8)项目组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督促设计院完成详细设计。5.3.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任何人都不得任意更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同意。5.3.4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1)建设项目施工完成后,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a.工程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防雷、防静电、防爆电气检测

18、;b.EHS管理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职业卫生检测;c.保卫科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消防设施检测。(2)项目组应当保证建设项目生产装置、设备及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按照浙江省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浙安监管危化2007150号)规范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3)试生产(使用)前,项目组应当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检查和确认,组织有关技术人员

19、或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对试生产(使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4)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少于30天,不超过一年。5.3.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施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以往所承担的建设项目施工情况;b.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c.施工依据和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d.施工质量控制情况;e.施工变更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设施改动情况。(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EHS管理部应当按照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

20、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编制安全设立评价报告的安全评价机构。保卫科负责取得建设项目消防验收意见书。(3)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EHS管理部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参加验收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当涵盖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4)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中指出存在的问题,项目组负责落实或者督促承担该项目的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及时落实整改。(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项目组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6)EHS管理部应当在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之后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上交安全审查实施部门。(7)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EHS管理部应将验收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存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许可。5.3.6规模较小、危险程度较低和工艺路线简单的建设项目,可以按照规定适当简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程序和内容。5.3.7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可以分期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六、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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