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监测控制技术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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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监测控制技术)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 THZB-22JV36114一杭州市物业服务和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采购人:(杭州市白蚁防治研究所)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电子交易说明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 ”进行 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 字证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 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

2、进 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 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 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 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至招标文 件规定的地点,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通过“政府采购云

3、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 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 递交的投标文件己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 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 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9前附表9一、总则13二、招标16三、投标17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9五、评标20六、定 标20七、

4、合同授予2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2九、验收22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4第四部分评标方法28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5资格文件部分46商务技术文件部分51报价文件部分65附件7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1况2022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监测控制技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 台(www. zcygov. 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 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HZB-22JV36114项目名称:2022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监测控制技术)项目预算金额(元):153

5、6000最高限价(元):805200, 7308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上城区和钱塘区2022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数量:约43个项目671幢预算金额(元):8052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城区和钱塘区2022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 主要内容:1.地下型白蚁防治监测控制装置的埋设:包括装置及其放样、编号、挖孔、埋置、覆土、记 录整理,平均每幢埋设监控装置20套。2.对埋设的监控装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的检查维护:包括 复查、更换饵料、补埋装置、喷粉或饵剂投放及记录整理等检查维护处理。3.白蚁灭治服务:自签订合 同之日起三年内标的房屋建筑内部出现白

6、蚁危害的,中标单位须在72小时内作出响应,免费进行白蚁灭 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木标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拱墅区和西湖区2022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数量:49个项目609幢预算金额(元):7308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拱墅区和西湖区2022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 主要内容:1.地下型白蚁防治监测控制装置的埋设:包括装置及其放样、编号、挖孔、埋置、覆土、记 录整理,平均每幢埋设监控装置20套。2.对埋设的监控装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的检查维护:包括 复查、更换饵料、补埋装置、喷粉或饵剂投放及记录整理等检查维护处

7、理。3.白蚁灭治服务:自签订合 同之日起三年内标的房屋建筑内部出现白蚁危害的,中标单位须在72小时内作出响应,免费进行白蚁灭 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标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目是,口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

8、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则不需要提供);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无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团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 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 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口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 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

9、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 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 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O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

10、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 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09:30 (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O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8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O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 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 采监(2021) 22号)已分别于2022年

11、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 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 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公告

12、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 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 zcygov. cn) ”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

13、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 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 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 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 “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

14、的电 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 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 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一“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 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 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

15、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 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 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 -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杭州市物业服务和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杭州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地 址:杭州市杭海路213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严娜质疑联系方式:2

16、、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传 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常洁 嵇锋华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7188987质疑联系人:孙雷质疑联系方式: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4办公室传真:/联系人:厉先生监督投诉电话: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O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 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

1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0服务类。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上城区和钱塘区2022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属于其 他未列明行业;(2)标的:拱壑区和西湖区2022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属于其 他未列明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0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白蚁灭治服务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特别提醒: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

18、业。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0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O6样品提供0 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口否;口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 ,联系电话:o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

19、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0 A不组织。 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 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 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方式二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 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代理机构现

20、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进场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为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 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 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 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 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 的资格、资信证 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 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

21、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 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 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

22、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 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 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供应

23、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 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01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蒋常洁,电话:、87188987。(截止签收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收取标准:每标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 1980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

24、取,不足人民币陆仟元按陆仟元计取。即:中标金额服务类收费费率WlOO万元(部分)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0. 8%收取方式:本项目的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5个工作 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延中大楼支行银行账号:33010406其他: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供应商提出质疑或投诉的,鼓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系统(政采云系统)在线提出。(2)供应商线下提出质疑的,除纸质文件外,请将质疑函电子版以电邮形式发送至:。(3)投标与中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1个或多个进

25、行投标,2个标项最多中一个标项,按标项顺序中取。投递多个标项的供应商需按照标项分别上传投标文件。说明:本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补充和摘要,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时,以 本前附表为准。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 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

26、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 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 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 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O 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W”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 产品,已经在采

27、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 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 支持绿色发展3.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

28、的产品属于政 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 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 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 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 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 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 3.1中小企业

29、,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 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 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 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 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 3.3对于未预留份

30、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 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 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 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 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 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

31、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 3.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 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 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8. 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 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 供虚假材料课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

32、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 支持创新发展3. 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 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 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 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 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

33、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3.6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 益。4.询问、质疑、投诉4.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 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 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 2供应商质疑4.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

34、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己依法获取其可 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 2. 2.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3供应商提

35、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 2. 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 2. 3.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2. 3. 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1.1.1 2. 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

36、一次性提出。4.2.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夏的内容不得涉及商 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 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 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6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 当中止履行合同。4. 3供应商投诉4. 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

37、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6.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 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 4在线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

38、:政采云-项目采购-询 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在线办理。二、招标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 1招标公告;5. 1.2投标人须知;5. 1. 3采购需求;5. 1.4评标办法;5.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 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

39、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己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木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

40、、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ILI资格文件:11. 1.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i股条件的承诺函;IL 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 L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IL 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H. 2. 1投标函;IL 2.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IL 2. 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 2. 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IL 2. 6投标标的清单;IL 2. 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IL 3报价

41、文件:11.3.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11. 3. 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 .投标文件的编制12. 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 投标人的风险。13.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 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

42、示。14.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 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4.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5.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 .1供应商应

43、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5.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 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

44、5 .备份投标文件15.1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 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 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U盘中。备份投标文 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 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 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 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45、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 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 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 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 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

46、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 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 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 .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 线参加。投标

47、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 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 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 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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