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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区、各镇(街道)水投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 位: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 及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部署,确保我区春节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 产形势稳定,创造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根据XX市水利局关于 报送2023年春节期间水务行业建设工地不停工计划的通知XX 市XX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春节前住建水利领域安全生 产督导检查的通知XX市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 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XX安办(2023) X
2、X号)、XX市XX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2023年岁末年初安全 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XX市XX区春节后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 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XX安委(2023) XX号)等文件及XX市住 建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春节后通常都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关键时期,一些建 设项目容易存在盲目赶工期、随意抢进度,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 任未落实到位等现象。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 清醒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XX敏锐性,牢固树立底 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两个至上”,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镇(
3、街道)建办及区监督站要坚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 检查督促力度,督促工地抓好安全生产防范、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等各项工作。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发现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大惩 处力度。全力推动全区建筑施工安全高质量发展,确保当前和春节 期间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严格做好停工前后安全隐患排查(一)落实停工前自查自纠。计划在春节期间停工的工地应进 行一次全面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深入排查整治建筑起重机械、 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塔机应收回变幅小车,保持吊臂 自由旋转状态,施工升降机、吊篮应停至设备首层,节复工前应对 起重设备进
4、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落 实整改闭环,注意切断施工用电,落实好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和 应急处置方案。(二)重视节后复(开)工检查。在复(开)工前,施工企业和项 目部必须对所有施工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加 强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的教育培训,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 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和 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的,由项目总监签署复工令,方可复(开)工。三、继续施工工地严格做到“提级管控”区监督站要全面摸清春节期间在建项目开工停工情况,指导、 督促施工企业在节假日期间坚持做到“危大工程
5、非必要不施工、施 工必报备、管控必提级”。春节期间继续施工工地要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带班值守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 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单位旁 站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巡视检查。严禁抢工期、赶进度,杜绝违章 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遇有大风、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必 须立即停止室外和夜间施工作业。春节期间确需继续施工工地必须提前书面报告工程安全监督机 构。各监督机构在1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清单(除供排水项目)、春节期间计划 不停工的建设工地(在建供排水工程)至我局质安股。四、全面加
6、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一是要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确保电工、电 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规范管理,杜 绝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严禁使用明火取暧,严禁使用电磁炉、热得 快等大功率电器。二是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和消防疏散通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消防水源。三是 节假日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严禁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 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五、加强工地食品安全管理要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等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对 供餐的集体食堂,必须按规定向有关监管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7、证,从业人员须具有健康合格证明。三是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材, 并建立可溯源的食材采购台账。六、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方面施工企业应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防范理念,对施工 从业人员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岗前培训,切实加强工作效能管理,科 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杜绝员工疲劳作业、带病作业,特别是新冠 病毒感染未彻底康复人员不得进行高空、起重机械操作、电焊等特 种作业和高强度工作。另一方面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因疫情隔离无法 到岗履职的,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顶岗,坚决做到安全管理 不缺位、不漏项。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
8、2月6日全省、全市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视 频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 好,现就切实做好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节后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春节过 后,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各类重点行业企业 陆续复工复产,一些生产设备停产后重新启动,部分企业员工节后 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加之节后企业新上岗人员多,安全教育和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滞后,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高发期。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 高度重视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分析查找本辖区本行业 一季度生
9、产安全事故的规律性、普遍性原因,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 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决做到“四个必须”,即 责任必须扛牢、底数必须摸清、措施必须执行、作风必须转变,积 极开展节后复工复产验收,督促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一季度我县安全生产形势 稳定向好。二、严格要求,认真抓好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各项工作。各级各 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辖区本行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 案,严格验收程序,严格验收标准,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和 “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企业自查,监管部门验收, 督查的工作要求,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和建设
10、。煤矿企业要落实高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煤矿通风、排水、 提升运输、监测监控等安全生产设备正常运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 件的严禁复工复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制定详细的方案 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对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非 煤矿山企业要深入一线,对标对表,对边坡、临边以及电器线缆等 进行逐一排查。建筑施工要对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 模板支撑系统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凡存在隐患和问题的, 必须整改消除。其它行业也要认真分析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 特点,实行一企一策、一企一方案,有效管控好风险,防范遏制各 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1、制订一份复工复产方案:必须包含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和 要求,并落实到位。(-)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第一课”活 动,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安全知识教育;对新员工、新转 岗员工、临时用工和特殊作业人员开展一次上岗前安全技能培训。(三)组织一次安全风险辨识与研判:企业对复工复产进行一 次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厂级、车间、班组分级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并落实好风险管控措施。(四)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完好,风险管理措施得到 落实;无私拉乱接电器线路,安全用电管理到位,生产区域内所有 安全通道保持畅通等。(五)整改一批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应整改闭环, 特别是重大隐患未整改完成不得
12、开工。(六)特殊作业必须提级审批:动火、高空、吊装、有限空间 等特殊作业,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行业主管部门。(七)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安全负责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不到岗到位不得开工。三、强化督导,确保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 要全面压实安全生产XX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对未经复工验收而非法组织生产建设的企业,一律上限处罚直到取 缔关闭;对复产验收不合格的,经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或无力 整改的企业,要依法提请关闭;对验收合格恢复生产建设的企业, 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在安全前提下组织生产。县安委办 将对各级各部门
13、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在验 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造成安全生 产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严肃追责 问责,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同时,各级各部门务 必要严明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做到“即时申请,及时验收”, 严禁在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出现“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 行为。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全市建筑工地(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春节后复工工作,全力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全面防范化解安全生 产风险隐患,确
14、保我市建筑工地复工开好局、起好步,根据关于 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X 建质安(2023) XX号)(以下简称“通知”)及XX市决策部署, 现就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 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及时布置,确保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有序 推进。二、全面加强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专项工作组制度。各建筑工地项目部在复工前 必须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 参建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
15、 产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项目部专项工作组”),相关管理人员 应提前到岗履职,按照市、区两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建筑工 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参与人员和工作职责。疫情防控工 作组名单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需在项目申请复工前报送属地住建部 门备案。各项目部专项工作组要提前谋划,提早掌握人员返岗行程 安排,梳理返岗人员来源,做好差异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国内疫 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返岗,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 方可返岗。对同地区工人返岗数量较多的项目,各项目部专项工作 组要主动协调帮助采取包车等集中往返方式,减少分散出行增加的 疫情防控风险。(-)各项目部专项工作组要及时根据属地最新疫
16、情防控要求, 及时调整更新建筑工地防控措施,并及时做好与属地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反馈和沟通。(三)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各项目部专项工作组要按照 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XX建函质安(2023) XX号) 要求,严格实行工地现场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出入登记、每日人 员测温、场所消杀、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完善人员健康 档案。要强化宿舍及食堂管理,定期通风、换气和消毒,加强口罩、 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采购和供应,及时配发防护用品。要将疫 情防控培训教育作为复工安全生产培训重要内容,引导工人进一步 提升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督促相关人员疫苗“应接尽接”。要加 强联防联控,会同属地街道
17、、社区加强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人员的监 测,落实管控措施,织密扎牢疫情防控防护网。三、全面加强建筑工地复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工程各方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由 各项目部专项工作组认真做好复工前各项检查,做到“八个到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到位。在“市质安监一体化系统”中 的建筑工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全部到岗,通 过实名制考勤确认到岗到位,并履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职责。招投 标项目的现场配备管理人员应当与投标文件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一致,人员发生变化的,应严格履行变更手续,并确保变更后的人 员资格条件不低于投标承诺人员。各项目部专项工作组应对各方参 建单位
18、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自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 可申请复工。(二)培训教育到位。各项目部专项工作组牵头对所有管理人 员和务工人员进行复工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重点学习安全生产相 关法律法规和当前施工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主要安全风险点、疫 情防控、扬尘治理和实名制管理要求等内容。要充分运用“省建筑 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中安全教育资源库,加强复工期间安全生产教 育,重点组织观看“小安安全教育一春节后复(开)工安全注意事 项” “新建筑员工入场安全教育”“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宣传片” “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违章作业的代价”等 视频。培训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贴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严禁流
19、 于形式、走过场,要形成培训记录,未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人 员一律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活动。(三)安全检查到位。各项目部专项工作组应牵头组织开展复 工前项目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关于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全领域、全过程、全覆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XX建质安(2023) XX号)等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疫情防控和保证工程质量等措施 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强化对于危大工程、临时用电、临检板房、 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风险源的排查。其中对于起重机械设备,必须 由总承包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及产权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对照 附件检查表格进行自查。对于使用
20、时间三年以上的人货两用施工升 降机和五年以上的塔吊,必须由总承包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安全 检测,检测报告在4月30日前提交至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建筑工程 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对总承包单位安全自查工作进行统一协调 和监督管理,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闭合及时有效。(四)智慧化工地建设到位。各建筑工地必须按照关于进一 步规范智慧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XX建质安(2023) XX号)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智慧监测工作的通 知(XX建质安(2023) XX号)要求,在施工现场落实智慧化工地 的实名制人脸抓拍、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和大型起重机械设备 智慧监测等建设内容,并按照要
21、求接入市智慧监管平台。各项目部 专项工作组共同对相关智慧工地软、硬件设施正常运行和数据对接 上传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相关智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的、数据未正常上传的,不得申请复工。(五)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排查治理到位。各项目部专项工作 组必须按照XX市城乡建设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 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 全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自 查,将自查信息录入“XX省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未按 照要求将自查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或审核不通过的建筑工程不得申请 复工。(六)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各项目部专项工作组要严格落
22、 实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泥浆处置等污染防治要求,开展全面自查, 重点检查生活区、围挡设置、门口冲洗设备、扬尘控制措施、泥浆 处置措施等。对发现存在的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问题,要立即落实 整改措施。未开展自查或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不得申请 复工。(七)实名制管理到位。在复工前,各项目部专项工作组必须 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所有出入口安装人脸抓拍设备进行 考勤,并结合三级教育开展对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培训,向农民工 告知参加实名制考勤、工资支付确认工作责任。必须及时在实名制 系统中录入农民工劳动合同和银行卡信息,实现在岗工人全员代发 工资,提供并及时上传欠薪清偿协议、专用账户资金监管三方协
23、议、 专户开立证明、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或免缴证明。()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到位。各项目部专项工作组要牵头组 织对停工前施工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工程进行验收 及复核,对外露的部件、部品如预留钢筋、新浇混凝土、外墙保温 等的质量状况进行评估,不应存在影响质量的缺陷或隐患,特别是 对于停工前浇筑的混凝土工程,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气候条件, 在保证混凝土强度的前提下制定拆模计划。未落实相关工程质量验 收及复核措施的建筑工地不得申请复工。四、全面加强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一)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以主要领导 为组长的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与市疫 情防
24、控指挥部沟通,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部署疫情防控和安全 生产要求,加强督导考核,统筹推进全市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和 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掌握最新的疫情防控动态和要求,细化防控 举措,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要落实专人加强信息报送,每日统计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 生产工作情况,对于突发情况及异常报告,要立即报送疫情防控部 门及上级管理部门。(二)严格复工申报核验。各项目部专项工作组在完成复工各 项工作后,填写各项备案表及自查表,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符合 复工条件后,至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复工备案手续。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5、在收到项 目提交的复工备案手续后,应对该工程项目恢复实施施工进行条件 核验,并及时在“市安监一体化系统”中将满足复工条件的项目工 作状态从“节假日停工”转为“在建状态”。(三)严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 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制定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方案, 对申请复工的建筑工地,要严格履行复工检查程序,逐一开展检查。 要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必 须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未达到复工检查要求擅自开工的项目,要 坚决予以从重从快查处,并及时曝光警示。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 心要制定建筑工地复工专项巡查方案,对全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复工 疫情防控和安
26、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巡查,对落实建筑工地复工 工作不到位的地区和项目,要综合予以通报、约谈、行政处罚、信 用扣分等处置。(四)严格开展根治欠薪工作“回头看”。对节前排查存在重 大欠薪隐患或收到欠薪投诉的项目,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及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在复工检查时要对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 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特别是对节前存 在欠薪投诉或案件的项目要重点检查,确保问题解决到位。(五)严格信息报送。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市建设 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制定的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实施方 案请于2月15下班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 要落实专人,
27、自发文之日起每日16:00前报送建筑工地复工安全 生产及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落实专 人负责汇总统计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及疫情防控情况,每日16:30前 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处。(六)严格督导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相关部门、专 家及安责险风控机构等进行暗访、巡查和督查,对建筑工地复工疫 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地区、单位将重点督导检 查,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检查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管理人 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将实施联合惩戒, 并进行全市通报。对各管理部门中存在落实节后复工不到位,疫情 防控和安全生产出现重大失职情况的部
28、门和个人,也将通报市有关 部门坚决予以问责。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春节已过,新年伊始。为切实做好节后开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 工作,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通知(XX安办明电(2023) 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会决定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一、工作目标切实抓好2023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全力抓好全方位安全 生产大检查、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治、人员密集型企业和场所消防 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持续深 入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 产经营行为
29、,确保企业“复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复产”,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月XX日。三、检查方式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实行分级负责的方法,采取企业全面自查与 重点抽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行政执法、复产复工验收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企业开展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各县市区人民XX (管委会)组织全面检查,XX市安委会组织9个督导组采取“四不XX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节后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 研判节后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 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
30、痹思想,以高 度的XX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结合贯彻落 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 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 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运营、安全生产,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奠定基础。(二)认真验收,严格执法。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 履行验收程序,坚持复产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 合格一个、复产一个。耍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复产复工自查自改 工作,严格履行复产验收手续,严格落实安全复工方案,严格新上 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严禁盲目复产复工。所有高危生产 经营单位复产前必须向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
31、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 查或验收同意后方可复产,严格执行“三不”:相关证照不齐全不 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对验收不 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安全措施不落实 而提出虚假申请或工作不负责任、随意降低验收标准、检查不深入 细致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检查、谁负 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从严追究提出虚假申请及有 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三)加强督导,推动落实。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 督促检查,XX领导要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督查,推动安 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 严格执行全国“两会”期间24小时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在岗值班和 安全生产信息日报送制度,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和从业人员紧急避险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市安委会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员工培训、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