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处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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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处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严肃教学纪律,稳定教学秩序,保障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教学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尽量减少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特制定本办法。一、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的定义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是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等在进行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因人为原因对教学秩序、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以及违反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的违纪行为。二、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界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教学差错1、上课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或擅自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2、上课时因私离开教室5分钟以上;3、不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班级上课,造

2、成教学秩序混乱;4、课堂上讲与教学无关内容,或多次出现传授知识错误,造成不良影响;5、上课时接听手机或拨打电话;6、课堂教学时着装不整,酒后上课或监考;7、教学过程中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的;8、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9、实验教学或管理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对学生要求不严,导致学生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教学仪器、设备等损坏价值人民币500元以内;10、监考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卷并到达考场;或未按要求在考前清理考场、查看考生有效证件,造成考场内非考试物品随意放置或造成学生代考;11、监考人员擅自离开考场,或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抽烟、聊天、打瞌睡、阅读书报、批改作业

3、(试卷)、拨打或接听手机等),或未按要求填写上交考场情况记录表;12、监考人员未按要求整理好学生试卷(答题卡),造成试卷装订混乱影响批改;13、教学管理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未及时处理日常性教学工作事项,造成不良影响;14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15、其他应定为教学工作过错或失误的行为。(二)教学事故1、讲课中出现严重政治性错误;2、拒绝教务处的调课安排。无故缺课或监考缺岗;3、擅自停课或变更教学大纲,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致使教学任务不能按时完成;4、教学不负责任,教学组织不严,导致管理混乱,大面积影响教学秩序,学生反映强烈且经调查情况属实;5、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6、上课无故迟到5分钟(含)以上

4、或擅自提前下课5分钟(含)以上;7、上课不写教案,或用旧教案上课的;8、全学期对学生作业的批改量小于规定的三分之一;9、由于准备不充分或指导不负责任,造成实验设备损坏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或人身安全事故;10、实验教学或管理人员准备不充分,未按规定预做实验与实验报告,致使实验不能正常开出;11、利用教学之便擅自推销资料及有关物品,损害学校声誉;12、在命卷、制卷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间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在试卷保管过程中不遵守保密原则,造成考试不能如期进行;13、在评定、填写、呈报学生成绩中弄虚作假;14、监考人员开考后才到岗;监考考场秩序混乱;私自请人代替监考,造成不良影响;15、监考人员对舞弊现象

5、视而不见,造成考场内1/5(含)以上考生舞弊;16、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不认真清点试卷份数,收回试卷时出现丢失试卷,且未及时追回;17、阅评试卷草率,批改试卷有较大差错,或评分不客观、不公平,造成不良后果;18、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阅卷并送交成绩,或不做考试质量分析,或丢失学生考卷;19、一学年内第3次发生教学工作差错直接认定为教学工作事故;20、其它严重影响教学的行为。三、教学管理差错或事故的界定教学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教学管理差错或事故:(-)教学管理差错1、教学安排不妥,致使学生没有教室上课或考试;2、迟到、漏发或错发课程表、考试安排,致使教师或学生误课误考;3、无故未及时

6、预订教材或错订、漏订教材,使学生在开课2周内无教材使用;4、因器材、后勤服务不到位而导致教学不能正常进行;5、因工作失误,错发或遗失学生毕业证书,或其它有效学业证书;6、未及时处理重要教学工作事项,造成不良后果;7、上级教学管理部门对基层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不予研究和答复,使教学工作受到影响;8、不按时收集、上交各种教学管理材料(如学生成绩、教师考核表等),致使教学管理方面的档案不能及时归档、整理;9、无故不按要求安排监考人员致使考试工作受到影响;10、其它影响教学的管理行为。(二)教学管理事故1、不按规定程序擅自更改上级行政部门和教务处制定的教学安排、考试安排,造成教学或考试混乱;2、对教学

7、中重大问题不经研究和请示,擅自处理,产生严重后果;3、不按时报送预订教材登记表或漏订、错订教材,影响正常教学秩序;4、其它严重影响教学的管理行为。四、教学差错与事故的处理办法1、一学年中发生教学工作差错一次,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发生教学工作差错两次,扣发当事人一个月的岗位津贴,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能参加教学类评优、评奖及其他奖励的评授;发生教学工作差错三次及其以上除照差错两次处理外,还取消当年的晋职、晋级资格。2、凡发生教学工作事故者,对当事人要全校通报批评,并扣除两个月的岗位津贴,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并取消其各种奖励的评授资格和当年晋职、晋级的资格。情节严重或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相

8、应的纪律处分和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3、对教学差错与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将追究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五、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处理的程序1、出现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先教务处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7天内报分管校长。分管副校长提出处理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若当事者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10天内向教务处直至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在10天内作出答复。2、教学工作事故责任人原则上应主动递交书面检查,对事故产生的原因、过程及善后进行分析,并表明自己的认识,提出整改措施。如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在10天内予以审议并对事故责任人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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