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户口迁移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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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户口迁移服务指南一、实施机关博湖县公安局户政窗口二、实施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第六章第二节第一百零四条。四、办理材料(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注:购买二手房落户,原房主必须将户口迁离原地址。五、办理流程图六、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并符合所有条件者在15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许可七、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无。收费依据:无。收费标准:无。八、咨询及办理方式(一)窗口咨询及受理:请您到博湖县光华南路80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B区16-19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带齐资料一并提交。(二)电话咨询:。(三)网上咨询及申报:请在

2、浏览器中搜索“新疆政务服务网”查找“新疆政务服务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J(四)APP及小程序咨询及申报:请在移动端应用软件中下载“新疆公安APP”或惭疆政务服务”APP,完成实名注册后即可进行业务申报工作。在微信小程序内搜索“巴州公安微警务”和“新疆公安微警务”、“新疆政务服务”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后即可进行业务申报工作。九、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冬季时间:上午10:-14:00下午:15:30-19:30十、结果送达自受理完毕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经由现场取件或者邮寄。领取电子户口本:申请人在微信中搜索“新疆公安微警务”,然后在小程序中下载电子户口本。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现场查询:博湖县光华南路80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B区16-19号窗口电话查询:网上查询:微信小程序内搜索“新疆公安微警务”小程序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十二、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现场投诉地址:博湖县光华南路80号政务服务中心309办公室;网上投诉地址:十三、常见问题:1、没有房产证是否能落户?答:若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可凭房屋合同、缴税发票可以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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