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转移政策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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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社保咨询群介绍,群LOGO:e为汉语拼音鄂,代表湖北,HR为人力资源管理。群号:33030491目标:打造湖北地区最具价值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咨询VIP群!宗旨:为HR同仁搭建“五险一金”政策咨询、办事流程、疑难解答等社会保险日常工作交流、提升的平台!,主讲人介绍,2006年通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从事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工作近10年湖北社保咨询QQ群创建人,主要内容,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1、适用范围和对象 2、转移接续的条件、方法、程序 a.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建立)b.“三个15天”的办理时限 3、待遇领取地

2、确认 4、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专门政策措施 5、注意的问题 6、案例分析 7、武汉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1、保障权益的范围 2、异地就业转移的条件、方法 3、注意的问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一节,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适用范围和对象,适用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

3、移接续的条件,(一)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二)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三)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四)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的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转移资金计算方法,(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

4、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注:1998年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建立),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制定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一)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不低于4%,每两年增加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二)确定按本人缴费工资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达到现行

5、的8%。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三)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转移接续的程序,(一)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个人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社保机构为其开具缴费凭证。(二)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由新的就业用人单位或个人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联系函。(三)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后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并将信息表传达给新就业地,新就业地收到信息表转移基金后办理接续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个人。,“三个15天”的办理时限,(一)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从收到转移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

6、向参保人员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发出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要作出书面说明。(二)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关信息的核对,并办结各种转移手续。(三)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转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办结。,待遇领取地确认,原则:户籍地优先,从长(缴费满10年参保地)、从后(几个10年按最后的参保地)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他基本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

7、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关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金如何计算?,对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其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国务院关于完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已有明确规定。对

8、跨地区流动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应将各地参保缴费的储存额本息累计计算;对其基础养老金的核定,暂行办法在国务院38号文件的规定上进一步明确: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男139、女170基础养老金=待遇基数15%(缴费15年,每缴费多1年增加一个百分点),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专门政策措施,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

9、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注意的问题(一),针对“退保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跨省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蓄额累计计算;未达到领取年龄时,不得提前终

10、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也要按照这一原则处理。真正实现“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注意的问题(二),养老保险机制: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对年龄不符合跨地区转移条件的,暂行办法规定:可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将临时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回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累计计算其参保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案例分析,为什么不再退保?1、退保?2、不退保?,我们以一个农民工每月挣1000元钱来举例:1000元/月,缴费比例28%(单位20%、个人8%)退保?如果每年都退保:1000*8%=80*12=960 15年退保960*1

11、5=13400元年年缴、年年退、他缴的钱当然没有损失,他是也就是这样了,就是缴多少,退多少,自己吃自己,也没有增加的,也没有什么新的权益产生。不退保?15年的13400元+每年的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 符合领取条件,男性139的系数为例,含利息,每月可以领到103元;如果社平/单位平均缴费工资是2000元,个人每月缴费工资1000元 单位20%,每月200*15=36000 合并缴费基数大体是1500元,按每缴费1年1个百分点的权益,缴费15年,每月可以领取225元=基础养老金结论:225+103330 13400元(个人15年缴费)=约3年零4个月养老保险金终生支付。(享受一次性补贴、丧葬费及

12、遗属生活补贴)据统计近年6次调整待遇10%,近5年累计500多元。如果干得好,工资高,领取的养老金会越高。,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二节,保障权益的范围,保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的能够联系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能够顺畅接续、保障参保(合)人员合法权益,异地就业参保的条件,1、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转移接

13、续的方法,(一)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人员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终止城镇医疗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员,可凭就业地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a、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b、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当在中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4、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五)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划转部分)通过社保(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注意的问题,参保个人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提醒您!,在决定离开一个城市时,务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妥善保存参保缴费凭证;到另一个城市就业时,及时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武汉市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谢谢你的阅读,知识就是财富丰富你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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