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防溺水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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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防溺水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全县溺水安全事故多发频发,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切实落实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关于防溺水工作批示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坚决遏制我县溺亡事故高发势头,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的防溺水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预防溺水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压实各乡镇、部门、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县级主导、部门协作、村镇为主、联防联

2、控”的防范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防溺水安全教育全覆盖和相关水域各项防护措施、警示全覆盖,着力提高群众防溺水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县防溺水工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消防救援支队、气象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局长杨林、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三、工作步骤全县防溺水工作专项整治集中自4月至10月这个重要阶

3、段,突出休息日、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并形成机制贯穿全年。当前重点抓好三个阶段整治。(一)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6月20日至7月20日)。由县安委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即日起立即全面组织开展防溺水工作自查自纠,全面掌握在本乡镇本领域本行业辖区水域数量、大小、类型、风险隐患等情况,全面明确本乡镇本行业水域所属单位、责任人,全面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必要的防护设施、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设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建立排查台账,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二)责任核查阶段(202

4、3年6月20日至6月30日)。由县平安办牵头,协调县委督查室、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核查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展开核查,逐一查清今年以来溺水事故原因和责任,形成事故原因核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并提出解决问题建议或思路。(三)健全机制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制度,确保隐患清零,巩固成效,进一步提升防溺水安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四、具体措施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集中精力、凝聚合力抓好10条“硬措施”的

5、落实,同时要集思广益、想方设法强化宣传教育实效和水域安全管理,确保遏制住当前溺水事故高发势头。(一)由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配合,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突出属地管理和外业管理,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二)由教育部门牵头,针对中小学生开展防溺水自救演练活动,并通过家长会、家访和学生家长承诺等形式加强家校联合教育管理。(三)针对中小学生开展一次防溺水警示教育,由公安局负责制作一期震慑人心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家长和学生进行观看,并组织家长和学生谈认识、讲感受,确保达到警示效果。(四)由水务部门牵头对各水域进行隐患排查各乡镇配合,督促各乡镇划清各水域管理责任,通过加装防护网

6、、警示牌等措施完成整改。(五)由各乡镇负责,对辖区水域面要全覆盖检查,采取技防加人防措施,对废弃厂房、停建工地、果园等隐藏的蓄水池进行摸排,纳入管理视线。(六)由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负责,对星级乡村旅游点、网红打卡点等行业监管内的蓄水池进行清查,督促责任人加强监管,完善警示、救生等防范措施,压实主体监管责任。(七)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联合各乡镇加强对临水道路、桥梁防护设施的修建和维护,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带来溺水伤(八)抓住乡镇村基层重点,组织人员开展高频次的巡逻巡查,严防高考结束、休息日、暑假等关节点学生下水玩耍。(九)结合“河湖长”工作机制,联合水务部门、河湖管理部门、公安派出所、各乡镇等各方力

7、量,依法依规对垂钓及围观人员、水域旁边玩耍学生进行劝阻和劝离,对无视劝阻警告人员进行报警处置。(十)由公安部门负责,水务部门负责,加大对偷鱼、偷水等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按照民法典依法处置因个人违法造成溺水的无理上访缠访问题,形成法治震慑。五、工作机制(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县防溺水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县防溺水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抓好属地防溺水工作,切实压实责任;县教育、水务部门要突出学生教育和水域管理重点,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和水域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别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分别定期召开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和水域预防溺水安全防范工作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分析预防学生溺水

8、安全形势,查找水域安全防范措施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分析造成溺水事故的问题和原因,制定科学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各乡镇要突出农村和县域郊区重点,定期召开部门和乡镇、社区联席会议,研究防溺水工作具体措施,组织力量开展巡逻巡查,上门入户告诫家长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切实压实各行业部门和村镇、社区责任,延伸至每个家庭单位。(二)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河道、水渠、水塘、水库、水坑等重点水域设立游泳安全和防溺水警示宣传标语、标识,进行温馨提示和安全提醒。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突出夏季和假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播放、登载游泳安全和防溺水教育专题节目(片)、公益广告、滚

9、动字幕和专题报道等,扩大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协调各电信运营商开展防溺水公益宣传,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普及防溺水常识,加强重点时段的警示提醒。要在主要道口、醒目位置、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设立防溺水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注重做好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防溺水培训教育,力口强安全教育信息推送,经常性在微信工作群发布有关防溺

10、水等安全知识。(三)建立隐患整治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性、常态化对所属乡镇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对重点乡镇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增放救生圈、长木棍等救生用品。加强对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塘周边的隐患排查。要组织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专业巡逻救援队等力量,每天定时对山塘、水库、河流等水域加强巡查,及时劝阻危险行为,防止私自下水游泳、戏水等,杜绝溺水事故发生。(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乡镇、村两级要按照村级3-5人,乡镇5-10人的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队,卫生部门要在每个乡镇组建2-3人的救护小组,切实提

11、升应急救援能力。要整合社会力量,公布应急救援电话,发生溺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和善后处理各项工作。(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具体防范措施,加强防溺水宣传和水域安全巡查检查,对因防溺水方案不完善、防范措施不具体、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原因造成导致溺水事故的,按属地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对不主动履职尽责、工作不作为、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造成防范漏洞,从而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予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迟报、漏报、瞒报溺水死亡事故

12、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六、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一)乡镇、村(社区)1 .乡镇(街道)(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安排部署预防溺水安全工作,对辖区内各类水域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本辖区内水域基本情况和管理单位(或责任人)情况,及时上报县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对无使用管理单位的水域,明确村管理责任;(3)督促水域管理单位完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巡逻防范;(4)研究分析掌握本辖区溺水重点时期和时段,安排人员对水域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5)充分发挥镇、村干部作用,成立乡镇、村

13、级救援救护组织,加强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2 .村(1)利用广播、板报、标语、明白墙和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预防溺水的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2)教育引导村(居)民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3)定期检查水域管理单位预防溺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员、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等落实情况;(4)对负责管理的水域及时设置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配备安全监督管理员,在溺水高发重点时期和重点水域,督促安全监督管理员落实看护责任;(5)采取上门入户方式,对留守、单亲、智障、残疾等特殊学生要特别关注,采取多种形式给予关心关爱,防止脱管漏教。(二)应急管理局1 .负责牵

14、头开展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建立防治溺水工作制度机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严防溺水事故发生;2 .督促各部门加强对属地、行业监管的企业防溺水安全管理,在涉水危险生产乡镇设置警示标志、防护设施;3 .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对接和统筹较大溺水事件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三)政法委(平安办)1 .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内容,统一管理,严格考核,督促落实乡镇属地管理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2 .对频繁发生溺水事故的乡镇和行业、领域开展责任倒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3 .对一次性死亡2人以上的乡镇和有关部门实行挂牌督办。(四)教育局1 .

15、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牵头抓总工作,做好学生自护和学校教育的工作,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2 .定期召开全县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分析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形势,查找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问题和原因,制定科学有效的对策和措施;3 .督促各级学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学校安全工作年终考评;4 .将防溺水宣传教育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指导学校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日常教育教学;5 .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学生管理,严防

16、学生私自下河(坑、塘、沟、渠)游泳戏水。在学校周边各乡镇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全面加强防护措施;6 .督促指导学校通过家校互动平台、家长会等方式强化家校联系,加强节假日、暑假等重要时段的家访工作,增强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意识,落实教育系统防学生溺水的主体监管责任。(五)水务局1 .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全县水域预防溺水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做好水域安全防范牵头抓总工作,落实预防工作各项举措;2 .定期召开全县水域预防溺水安全防范工作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水域安全防范形势,查找防范措施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分析造成溺水事故的问题和原因,制定科学有效

17、的对策和措施;3 .结合“河湖长”工作机制,摸清全县水域管理底数,建立各水域防溺水管理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4 .督促指导各乡镇排查水域及河道安全隐患,做好水域及河道安全警示工作;5 .负责所管辖水域和河道的安全监管,落实人员值班,加强巡查巡防并建立联网监督模式和通报制度;6 .负责监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加强防范工作。(六)公安局1 .积极做好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2 .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涉及溺水事故的相关人员,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做好溺水事故引起的不稳定因素排查控制工作;3 .组织村(社区)民警做

18、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相关巡逻人员做好钓鱼、水域旁玩耍人员的劝阻工作;4 .做好溺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七)水域管理单位(或责任人)1 .游泳馆、河湾、水沟、水渠、水塘、水库、矿坑等水域管理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溺水安全防范设施,设置固定醒目的安全警示牌;2 .人员密集场所要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相关安全问题;3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设备物资,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及时开展救援并立即报告。(A)自然资源局1 .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强积水矿坑监管,做好非煤矿山

19、企业防溺水工作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2 .对非煤矿业企业废弃的矿坑加强复垦、填埋监管工作,设置安全警示标识;3 .加强对湿地监督管理,负责对管辖湿地防溺水警示标志设立,开展巡逻巡查,消除安全隐患。(九)住建局1 .负责房屋建设项目因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严格执行“围挡作业,加强建筑施工监管,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2 .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消除在建工地溺水隐患,无法回填的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并进行巡查防范;3 .将防溺水工作纳入行业监管重要内容,加强对县(市、区)行业系统的指导和督查。4 .按照权属关系,对负责管理的水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安全防护,

20、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开展巡逻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十)农业农村局1 .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乡镇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了解农业生产水域安全运行状况,深入排查防溺水安全隐患,并组织进行整改;2 .组织力量加强对行业监管水域防溺水安全管理的巡查检查。3 .加强对农业特色种植区域的水域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十一)文旅局1 .指导辖区内星级乡村旅游点、网红打卡区做好防溺水工作,督促在涉水乡镇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防范、执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2 .加强对辖区公共和营业性游泳场馆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场馆(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

21、程、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指导、督促各县区加强对游泳场馆的安全管理。(十二)交通运输局(公路段)加强对邻水道路、桥梁、涵洞防护设施的隐患排查,积极做好修建和维护工作,防止因发生交通事故带来溺水伤亡事故。(十三)消防救援大队1.加强值班值守,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溺水事故救援工作;3 .组织开展防溺水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育和演练工作。(十四)宣传部1 .做好防溺水知识宣传内容设计和安排部署工作,重点做好青少年及儿童人身防溺水安全知识的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工作;2 .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未成年人游泳

22、安全和预防溺水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防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3 ,做好溺水事故舆情管控工作。(十五)民政局充分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职责,通过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行业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十六)卫生健康局1 .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溺水应急救治知识培训I,在接到溺水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抢救;2 .督促各类游泳馆(池)的卫生消毒、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溺水救治工作。(十七)气象局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十八)妇联依托城乡社区家

23、长学校、妇女之家等服务阵地,面向广大家庭和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督导指导各乡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十九)团委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团媒体平台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提高少年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并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防溺水重点问题和应对举措,部署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二)合理划分责任。科学合理划分防溺水安全责任。因施工形成水池、水坑的在建项目由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建设完成的项目但未进行管理权移交的由原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一水域有多个部门管理的,由日常投资维护管理项目资金支持最多的部门负责;对政府指定管理的水域由指定管理的部门负责;对无主水域、水塘(库、湖、坝、沟、渠),按属地管理进行。(三)强化督查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具体落实本乡镇本行业本领域开展防溺水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经常性开展督查,确保防溺水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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