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摩托车、面包车所有人的一封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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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致全县广大摩托车、面包车所有人的一封信为规范机动车管理,进一步加强辖区摩托车、面包车管理,切实减少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摩托车、面包车上道路行驶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督促相关车辆所有人尽快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检验手续。现就有关办理事项告知如下:一、依法应当办理注销登记的摩托车、面包车(一)在县注册登记满12年以上的正三轮摩托车、满13年以上的其他摩托车;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办理检验业务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灭失或已解体报废的摩托车(盗抢及涉案车辆除外)。(二)

2、在县注册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面包车;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办理检验业务达到报废标准的面包车。二、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检验手续的法律后果(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之规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一分的行政处罚。(S)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依法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的企事业

3、单位和个人,将影响本企业、单位和个人办理车驾管业务。三、报废注销办理方式(一)集中办理流程:二轮摩托车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灭失或已解体的,所有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到派出所、村组指定的邮政上门办理地点办理灭失注销手续。摩托车车辆实体存在的,所有人将摩托车交售至上门办理指定地点,报废回收企业统一办理。(二)个人办理流程:1.二轮摩托车所有人持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2,将摩托车、面包车交售至报废回收企业,或联系报废回收企业上门回收,由回收企业办理该车后续报废注销办理。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灭失或已解体的摩托车,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近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县分公司“警邮合作”窗口或各乡镇邮政网点办理。全县广大摩托车、面包车所有人,为了您和他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请及时办理报废注销、检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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