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过度包装(粽子、月饼、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652483 上传时间:2023-05-03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陕西省过度包装(粽子、月饼、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陕西省过度包装(粽子、月饼、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陕西省过度包装(粽子、月饼、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省过度包装(粽子、月饼、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23陕西省过度包装(粽子、月饼、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盒,其中1盒作为检验样品,1盒作为备用样品。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包装空隙率GB233502021及第1号修改单2包装层数GB233502021及第1号修改单3混装要求GB233502021及第1号修改单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3判定规则3.1 依据标准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含第1号修改单)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

2、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木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