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考试]考驾照的理论秘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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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理论培训学习授课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要点1、立法目的: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必须遵守。2、实施原则:依法管理、方便群众。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3、执法主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下属车辆管理所。二、道路交通信号在道路上约束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特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警察指挥手势信号。不包括警灯、交通信息板。1、交通信号灯:(1)、红、绿、黄灯=交叉路口红灯亮表示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必须停在停止线以外(图中白色实线为停止线)。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

2、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绿灯亮表示允许通行; =黄灯代表警示,黄灯闪烁时确保安全可以通行,黄灯亮时禁止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2)、车道灯(箭头灯)绿色箭头朝上(左、右),允许直行(左转、右转),红色箭头灯或叉行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3)、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禁止行人通行,绿灯亮准许行人通行,绿灯闪烁时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抓紧时间通过,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禁止通行。2、交通标志指示标志(蓝色)、指路标志(蓝、绿色)、 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红色)、旅游标志(褐色

3、)、辅助标志(黑白色)、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7种。(1)蓝色:指示标志,指示方向、路线。直行 向左转弯 向右转弯 直行和向左转弯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此标志设在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转弯。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向左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右转弯。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左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直行和向右转弯 向左和向右转弯 靠右侧道路行驶 靠左侧道路行驶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右转弯。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和向右转弯。此标志

4、设在车辆必须向左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右侧道路行驶。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靠右侧行驶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左侧)道路行驶。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靠左侧行驶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立交直行和左转弯行驶 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 环岛行驶 步行 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左转弯行驶。此标志设在立交左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置。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右转弯行驶。此标志设在立交右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置。表示只准车辆靠右环行。此标志设在环岛面向路口来车方向适当位置。表示该街道只供步行。此标志设在步行街的两端。鸣喇叭 最低限速 单行路向左或向右 单行路直行 表示机动车

5、行至该标志处必须鸣喇叭。此标志设在公路的急转弯处、陡坡等视线不良路段的起点。表示机动车驶入前方道路之最低时速限制。此标志设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点。表示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单向行驶。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表示一切车辆单向行驶。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干路先行 会车先行 人行横道 右转车道 表示干路先行,此标志设在车道以前适当位置。表示会车先行,此标志设在车道以前适当位置。表示该处为专供行人横穿马路的通道。此标志设在人行横道的两侧。表示车道的行驶方向。此标志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直行车道 直行和右转合用车道 分向行驶车道 公交线路专用车道 表示车

6、道的行驶方向。此标志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表示车道的行驶方向。此标志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表示车道的行驶方向。此标志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表示该车道专供本线路行驶的公交车辆行驶。此标志设在进入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口入口处以前适当位置。机动车行驶 机动车车道 非机动车行驶 非机动车车道 表示车道机动车行驶。此标志设在道路或车道的起点及交叉路口入口处前适当位置。表示该车道只供机动车行驶。设在该车道的起点及交叉路口和入口前适当位置。在标志无法正对车道时,可以不标注箭头。表示非机动车行驶。此标志设在道路或车道的起点及交叉路口入口处前适当位置。表示该车道只供非机动车行驶。设在该车道的起点及交

7、叉路口和入口前适当位置。在标志无法正对车道时,可以不标注箭头。允许掉头 表示允许掉头。此标志设在允许机动车掉头路段的起点和路口以前适当位置。(2)蓝、绿色: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距离、地点。地名 著名地点 行政区划分界 道路管理分界 国道编号 省道编号 县道编号 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互通式立交 交叉路口预告 十字交叉路口 十字交叉路口 十字交叉路口 十字交叉路口 丁字交叉路口 丁字交叉路口 环形交叉路口 环形交叉路口 交叉路口预告 互通式立交 互通式立交 互通式立交 分岔处 地点识别标志 地点识别标志 地点识别标志 地点识别标志 地

8、点识别标志 地点识别标志 地点识别标志 地点识别标志 地点识别标志 地点识别标志 地点识别标志 告示牌 告示牌 告示牌 告示牌 告示牌 告示牌 告示牌 告示牌 告示牌 告示牌 停车场 停车场 停车场 避车道 人行天桥 人行地下通道 绕行标志 绕行标志 绕行标志 此路不通 残疾人专用设施 入口预告1km前预告高速公路入口 入口预告500m前预告高速公路入口 入口预告200m前预告高速公路入口 入口预告通过互通立交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预告标志 入口预告从省道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预告标志 入口预告通向高速公路两个方向的入口预告 入口预告高速公路入口的地点方向 入口预告通向高速公路某方向的入口预告 入口

9、起点 终点预告 终点提示 终点 下一出口 出口编号预告 出口预告 出口预告 出口预告车辆需走直行车道,由“14B”出口 出口预告车辆需走减速车道,由“14A”出口 出口 出口 地点方向 地点方向 地点方向 地点距离 收费站预告 收费站预告 收费站 紧急电话 电话立置指示 加油站 紧急停车带 服务区预告 服务区预告 停车区预告 停车区预告 停车场 停车场 停车场 爬坡车道 爬坡车道 车距确认 车距确认 车距确认 车距确认 车距确认 道路交通信息 道路交通信息 里程牌 百米牌 分流诱导标合流诱导标 线形诱导标基本单元 基本单元组合使用 右侧通行 左侧通行 两侧通行 (3)黄色:警告标志,警告车辆、

10、行人注意危险地点。十字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还有部分变异的十字路口,如:五路交叉路口、变形十字路口、变形五路交叉路口等。五路以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对待。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右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左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Y形交叉 环形交叉向左急弯路向右急弯路 设在Y形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有的环形交叉路口,由于受线形限制或障碍物阻挡,此标志设在面对来车的路口的正

11、面。表向左急弯路标志设在左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向右急弯路标志,设在右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反向弯路连续弯路上陡坡下陡坡此标志设在两个相邻的方向相反的弯路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有连续三个以上弯路的道路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窄桥车行道两侧变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线对城缩窄的道路;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表车行道右侧缩窄。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车行道左侧缩窄。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桥面宽度小于路面宽度的窄桥以前适当位置。双

12、向交通注意行人注意儿童注意牲畜表双向行驶的道路上,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离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离,由于某种原因(施工、桥、隧道)形成无隔离的双向车道时,须设置此标志。一般设在郊外道路上划有人行横道的前方。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横道线较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此标志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儿童游乐场等儿童频繁出入的场所或通道处。此标志设在经常有牲畜活动的路段特别是视线不良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注意信号灯注意落石注意落石注意横风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前方位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左侧有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段之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右侧有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段之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经常有很强的侧风并

13、有必要引起注意的路段前适当位置。易滑傍山险路傍山险路堤坝路此标志设在路面的摩擦系数不能满足相应行驶速度下要求紧急刹车距离的路段前适当位置。行驶至此路段必须减速慢行。此标志设在山区地势险要路段(道路外侧位陡壁、悬崖危险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山区地势险要路段(道路外侧位陡壁、悬崖危险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路以前适当位置。堤坝路村庄隧道渡口此标志设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路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前方有村庄或小城镇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进入隧道前的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汽车渡口以前适当位置。特别是有的渡口地形较位复杂、道路条件较差,使用此标

14、志能引起驾驶员的谨慎驾驶、注意安全。驼峰桥路面不平过水路面有人看守铁路道口此标志设在注意前方是拱度较大,不易发现对方来车,应靠右侧行驶并应减速慢行。此标志设在路面不平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过水路面或漫水桥路段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的道口以前适当位置。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注意非机动车事故易发路段慢行此标志设在道口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混合行驶的道路并经常有非机动车横穿、出入的地点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前方需要减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左右绕行左侧绕行右侧绕行施工此标志表示有障碍物座 左右侧绕行,放置在路段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表示有障碍物左

15、侧绕行,放置在路段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表示有障碍物右侧绕行,放置在路段前适当位置。此标志可作为临时标志设在施工路段以前适当位置。注意危险斜杠符号斜杠符号斜杠符号此标志设在以上标志不能包括在其他危险路段以前适当位置。表示距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距离为50m。表示距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距离100m。表示距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距离为150m。叉形符号表示多股铁道与道路交叉设在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上端。(4)红色: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禁止通行禁止驶入 除公共汽车外禁止载货机动车通行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处。表示禁止车辆驶入。此标志设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某

16、种机动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载货机动车通行。此标志设在载货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禁止大型客车通行禁止小型客车通行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表示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大型客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大型客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小型客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小型客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禁止拖拉机通行禁止农用车通行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禁止某两种车通行表示禁止拖拉机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拖拉机通行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

17、止农用运输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两轮摩托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两轮摩托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某两种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某两种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禁止畜力车通行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表示禁止非机动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畜力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畜力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禁止人力车通行禁止骑自行车下坡禁止骑自行车上坡禁止行人通行表示禁止人力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人力车通行

18、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骑自行车下坡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骑自行车下坡通行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骑自行车上坡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骑自行车上坡通行的路段入口处。表示禁止行人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行人通行的路段入口处。禁止向左转弯禁止向右转弯 禁止直行禁止向左向右转弯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转弯。此标志设在禁止向左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右转弯。此标志设在禁止向右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此标志设在禁止直行的路口前适当位置。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向右转弯。此标志设在禁止向左向右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禁止掉头禁止

19、超车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此标志设在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右转弯。此标志设在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掉头。此标志设在禁止掉头的路口前适当位置。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的路段内,不准机动车超车。此标志设在禁止超车的起点。解除禁止超车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禁止车辆长时停放禁止鸣喇叭表示禁止超车路段结束。此标志设在禁止超车的终点。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此标志设在禁止车辆停放的地方。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禁止车辆长时停放,临时停放不受限制。禁止

20、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表示禁止鸣喇叭。此标志设在需要禁止鸣喇叭的地方。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限制宽度限制高度限制重量限制轴重表示禁止装载宽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此标志设在最大允许宽度受限制的地方。 以图为例:装载宽度不得超过3米表示禁止装载高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此标志设在最大允许高度受限制的地方。 以图为例:装载高度不得超过3.5米。表示禁止总重量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此标志设在需要限制车辆重量的桥梁两端。以图为例:装载总重量不得超过10t。表示禁止轴重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此标志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轴重的桥梁两端。以图为例:限

21、制车辆轴重量不得超过7t。限制速度解除限制速度停车检查停车让行表示该标志至前方限制速度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标志所示数值。此标志设在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路段的起点。以图为例:限制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表示限制速度路段结束。此标志设在限制车辆速度路段的重点。表示机动车必须停车接受检查。此标志设在关卡将近处,以便要求车辆接受检查或缴费等手续。标志中可加注说明检查事项。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停车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1)与交通流量较大的干路平交的支路路口;(2)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3)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减速让行会车让行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

22、驶入标志表示车辆应减速让行,告示车辆驾驶员必须慢行或停车,观察干路行车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的前提下,认为安全时方可续行。此标志设在视线良好交叉道路的次要路口。表示车辆会车时,必须停车让对方车先行。设置在会车有困难的狭窄路段的一端或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开放一条车道作双向通行路段的一端。表示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设在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路段的入口处。(5)褐色:旅游标志。旅游区方向旅游区距离问询处 徒步索道野营地营火游戏场骑马钓鱼高尔夫球潜水游泳划船冬季旅游区滑雪滑冰(6)黑白:辅助标志,为主要标志做进一步的解释或说明。时间范围时间范围除公共汽车外小型汽车货车货车、拖拉机向前200M向左1

23、00M 向左、向右各50M向右100M 某区域内学校海关事故坍方公共汽车组合无轨电车租赁车出租车(7)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前方施工前方施工道路施工道路封闭道路封闭道路封闭右道封闭右道封闭右道封闭左道封闭左道封闭左道封闭中间封闭中间封闭中间封闭车辆慢行向左行驶向右行驶向左改道向右改道对比: 会车让行 会车先行 双向交通注意会车 窄桥 两侧变窄 两侧通行 左右绕行 靠左侧道路通行 左侧绕行 左侧通行 向左行驶 两侧通行 线形诱导标 避车道 紧急停车带 直行 直行车道 单行 单行 分岔处 最高限速 最低限速 解除限制速度 注意行人 步行 人行横道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道 非机动

24、车通行 非机动车道 干路先行 环岛行驶 环行交叉 鸣喇叭 禁止鸣喇叭 禁止通行 禁止驶入 无人看守铁路道口 有人看守铁路道口 禁止机动车通行 禁止小型客车通行 注意信号灯 减速慢行 注意危险 事故易发路段 停车让行 减速让行 禁止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 禁止长时间停放车辆 3、交通标线:分为指示、警告、禁止标线三种。(1)、实线:中心线、车道线为实线时严禁压实线变道或超车。(2)、虚线:可以压线后变道或超车,但不能长时间压线行驶。 (3)、虚实线:虚线一侧准许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实线一侧严禁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4)、重要的交通标线: 中心线:分隔对向车流的交通标线。 双黄线: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

25、压线行驶单虚线:在安全的情况下可跨线超车车道线:分隔同向车流的交通标线。 人行横道线:行人横穿车行道的交通标线。 停止线:垂直于道路中心线的白色实线。中心圈:用来区分大、小转弯。 导向箭头:必须按照箭头指引的方向通行。减速让行线: 停车让行线: 禁止掉头标线: 禁止临时停车的简化网状: 左转弯待转区:直行车辆被放行的前提下,左转弯车可进入待转区等待左转。(5)、疑难的标线:此标线为警告标线,容易误解为禁令标线。表示:由四车道缩减为两车道。警告车辆驾驶人路宽减缩或车道减少,应谨慎行车,并禁止超车。图中网状线告知机动车驾驶人禁止在该区域内临时停车,防止交通阻塞。告知非机动车驾驶人禁止进入该区域路口

26、中心黄色标线。禁止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 禁止长时停放车辆: 立面标记: 出租车专用待客停车位 出租车专用上下客车位图中为平行式出口导流线: 人行横道预告标示: 4、根据规定,新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由原来的11种减少到8种:即停止信号、直行信号、左转弯信号、左转弯待转信号、右转弯信号、变道缓行信号、减速慢行信号、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 为了适应道路交通安全法,新手势取消现行的“左大转弯信号”、使用率较低的“前车避让后车信号”,增加“变道信号”,将现行的两种停车信号、两种直行信号,分别合并成一种停车信号、一种直行信号,保留“停止”、“左转弯”、“右转弯”、“左转弯待转”、“减速慢行”5种原手势。

27、新修订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还对使用指挥棒指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交通警察在夜间及雨、雪、雾等光线较暗或者照明条件较差等天气条件下执勤时,可以用右手持指挥棒按照手势信号指挥交通 三、道路通行规定:1、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车辆: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2、右侧通行原则。注意:没有划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没有中心线)上,机动车在道路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道路两侧通行。3、各行其道的规定:道路上划分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按道行驶、通行。4、车道的识别: 快车道:同一个方向有两条或以上车道的普通道路左侧第

28、一条车道。达不到快速行车要求不许在该车道行驶。越靠右的车道适应的车速越慢。超车道:仅供超车使用,车辆不能长时间在超车道行驶。高速公路左侧第一条车道,现为小客车道。专用车道:仅供某些专用车辆通行的车道。如小客车道、公交车道、摩托车道。匝道:连接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之间的连接通道。环行立交也有匝道,环行立交右边第一个入口用于右转;穿过立交从右边第二个入口转入,经匝道后完成左转。 5、灯光使用规定:(1)、转向灯:起步左、停车右、转弯变道左或右、超车掉头只开左、出环岛只开右,要求提前3秒钟开启。(2)、危险报警闪光灯:应急停放或恶劣天气行车开启。夜间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

29、的,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3)、雾灯:恶劣天气行车开启。机动车在雾天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4)、示廓灯(小灯):夜间行车和夜间临时停放开启,表示车体宽度、长度、轮廓大小。进入隧道口50米前使用。(5)、前照灯(大灯):远光:照射距离100米以上,夜间道路漆黑或路灯辅助照明不良时开启,但同向行驶的后车或时速低于30公里/小时不许使用。近光:夜间路灯照明良好时开启。会车时两车相距150米以外互相使用近光灯。经过有信号灯的路口、对面有行人和非机动车、进入隧道口50米前使用。照射距离30米以上。变光:夜间超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急弯、陡坡时使用。会车时若对方使

30、用远光灯,可变光提示对方改用近光灯。6、起步:驾驶员和乘坐人员系安全带,观察好道路周边情况,开启左转向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近光灯。7、行驶:视野应开阔,不能仅看车前方路况,每隔10秒钟必须通过左、右外后视镜观察一次车辆两侧交通情况,每隔10秒钟必须通过内后视镜观察后方的交通情况,目光离开行驶方向的时间不能超过1秒钟。并可通过观察车速表控制车速和安全距离。8、变更车道:应根据行车方向提前选定车道,严禁压实线变道,每次只能变换相邻的车道,禁止连续变道。 变更车道时,在确认安全后,开转向灯示意,并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的交通情况,安全汇入车流。9、超车:左侧超车的原则。遇有前车准备向左变道、左转、掉

31、头、超车时不得超车。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人行横道等路况复杂或可能妨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时不得超车。夜间超车前必须使用变光。10、会车:会车时须减速慢行,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冰雪坡道,下坡车先行;非冰雪坡道,上坡车先行;机动车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狭窄山路行驶,会车有困难时,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11、转弯和掉头:右转属小弯,要领是贴右。左转属大弯,分为左大、左小转弯。环岛路口用左大转,有中心圈的路口用左小转。左转弯车道可以掉头。12、环岛行驶:从环岛右侧按逆时针方向行驶;正在绕环岛(出路口)的先行;进入环岛不用开转向灯,出环岛开右转向灯。13、通过路口:减速慢行;转弯让直行

32、;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对向来车时,右转弯让左转弯先行;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右侧路口来车先行;前方拥堵,依次交替通过。 14 、遇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1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行车道内停车。16、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得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17、车距的规定: (1)、横向车距:行驶中横向车距须1米以上; 在高速公路以100公里/小时或以上车速超车,横向车距须1.5米以上。(2)、前后车距:在高速公路以低于100公里/小时车速行驶,前后车距保持50米以上,达到

33、或超过100公里/小时,保持100米以上。 18、限速的规定:(1)、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没有中心线)的城市道路限速30公里/小时,公路限速40公里/小时。(2)、行经路口、铁路道口、急弯、陡坡、窄路、窄桥、进出非机动车道等危险、复杂路段,牵引或拖曳车辆,或在恶劣天气状况下行车,限速30公里/小时。(3)、同一个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限速50公里/小时,公路限速70公里/小时。(4)、高速公路: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小时的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正常行驶最低60公里/小时。(5)高速公路能见度低于50米、100米、200米时,限速20(并

34、从最进出口下高速)、40、60公里/小时。(6)、高速公路同一个方向两条车道的,左道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100公里/小时;右道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60公里/小时。(7)、同一个方向两条以上车道的,左道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110公里/小时;中间车道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90公里/小时;右道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60公里/小时。(8)、在同向4车道高速公路上行车,车速高于每小时110公里的车辆应在最左侧车道上行驶。(9)、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前,距出口1公里处,即应不得再超越前车、向右变更车道,而应提前做好驶出准备。(10)、驶入高速

35、公路的收费口时,应选择绿灯亮的入口。19、车辆停放规定:(1)、长时间停放应选择停车场;临时停放选择停车场或允许停放的路段靠道路右侧按顺行方向依次摆放,距路沿不超30厘米宽。(2)、高速公路应停在服务区。 (3)、应急停放尽可能选择靠道路右侧不碍交通的地方,首先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距车尾来车方向50100米处放置危险警示牌。(4)、高速公路应急停放在紧急停靠带,首先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距车尾来车方向不低于150米处放置危险警示牌,转移人员。 (5)、距公交站、加油站、急救站、消防队门口、消防栓30米内不许停放车辆。 (6)、距路口、铁路道口、急弯、陡坡、窄路、窄 桥等危险复杂路段50米内不许停放车辆。 (7)、应急停放注意事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放置危险警示牌、转移车上人员、及时求援。20、牵引和拖曳:(1)、转向、灯光失灵必须用专门的清障车拖曳;(2)、转向、灯光良好,制动失灵用硬连接牵引装置; (3)、其它故障可用软连接牵引,预留410米的安全距离; (4)、牵引时需开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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