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范文]白云区石井河流域东侧同德片区鹅掌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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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云区石井河流域东侧同德片区鹅掌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文 件招 标 单 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年二月总 目 录第1章 投标邀请函第2 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3章 监理合同第一部分 监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第4章 投标格式文件第5章 图纸及资料第6章 评标办法第1章 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名称) 1白云区石井河流域东侧同德片区鹅掌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21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本工程项目主要对白云区石井河流域东侧同德片区鹅掌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进行监理招标,包括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造价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2 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 白云区石井河流域东侧同德片区鹅掌坦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月 日,监理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 合格 标准。3按本

3、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并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公示,你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如你方对本工程的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你方于 2010 年 月 日 时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工程的资料不接受邮购。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1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月 日 时正,提交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时间的同一时间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

4、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31号二楼联 系 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6179068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八楼联 系 人: 肖工 联系电话:020-83643356第2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2.2.1工程名称白云区石井河流域东侧同德片区鹅掌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32.2.2建设地点白云区石井河

5、流域东侧同德片区鹅掌坦42.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对白云区石井河流域东侧同德片区鹅掌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内容为社区管网改造及排水设施改善,道路路面修复及附属工程,具体以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为准。52.2.4工程概算总投资约4000万元人民币(暂定)62.2.5监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按照合同执行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总工期按施工合同进度要求。质量控制目标:合格72.3.1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造价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

6、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82.3.2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市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为止93.1资金来源市城投集团出资104.2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4.2监理人员的专业配套要求(据实配备(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

7、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申请人。(2)注册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市建委有效备案。(3)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套要求:市政专业3人,给排水专业1人,工程造价工程师1名,安全监理员1名,各专业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及建设单位要求派驻现场,应满足施工时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要求。124.5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313.1监理报价方式执行国家发改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幅度,以所监理工程概(预)算为计费额计取监理费。(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415.1投标有效期

8、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1516.1投标担保1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以支票、汇票、现金、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该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为准)。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帐户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900006165.1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178.1投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可以传真或发电子邮件)送达招标代理

9、机构,过期不予接受。传真电话:答疑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817.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份正本, 五 份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两套)。1919.1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收件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提交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提交时间:2010年 月日上午时 分至2010年 月日上午时分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招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2

10、024.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正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2133.4开标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分评标法2238.2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5%,以银行保函或支票或现金形式提供。23其他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发售标书、标前答疑会、标书送达、开标、评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9个阶段。4、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肖工 电话:020-8364335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

11、北路801号桂冠大厦8楼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3“承包商”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4“招标代理”指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设计人”指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6“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8“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本招

12、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服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2.2工程概况2.2.1工程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2.2.2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2.2.3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2.2.4工程概算: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2.2.5 监理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2.3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及监理专业配套要求2.3.1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2.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2.4设计说明:详见

13、招标图纸。2.5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4.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4.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符合本工程项目类别相应资质的企业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监理条件的企业,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4.3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4 具备上述第4.2款资质要求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监理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4.5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

14、合格投标人。4.6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4.7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

15、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

16、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投标须知第 9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及有关资料:第1章 投标邀请函第2 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3 章 监理合同第一部分 监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4章 投标格式文件第5章 图纸及资料第6章 评标办法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

17、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7.4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8招标答疑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答疑会会议纪要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和结算的依据。

18、8.3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

19、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另按本须知第17.6条款的要求和格式提供一套与下列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11.1投标文件目录。11.2监理服务承诺书及附表(按招标文件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填写)。11.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招标文件第4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填写,

20、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版本填写)。11.4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11.5公司简介:1)公司组织构架;2)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及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3)2008年1月至今主要监理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需盖公章,必要时需提供原件核对)(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六);4)2008年1月至今企业获奖监理项目的业绩(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七);5)监理服务主要内容;6)其它证明公司现有实力的材料(如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工商局评价等)。11.6项目监理方案:1)工程概况;2)现场项目监理人员架构表及人员进场计划(格式自拟);3)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个

21、人资料,包括工作简历、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及上岗证、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件、监理过工程的业绩、得奖情况等(项目总监一经确定,若非业主要求,不得更改,否则业主将按合同的规定相应扣款);(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三、附件五、附件九)4)现场其他项目监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及个人资历复印件(附学历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上岗证、身份证及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四、附件五)5)详细论述拟在本工程监理过程中进行控制(投资、进度、质量)、管理(合同、信息)、协调所采用的手段、方法和措施、明确主要的监理工作程序,包括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工程验收、旁站方案;6)针对本工程的难点、重点分析

22、及提出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以及有价值的建议、意见(包括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建构筑物保护措施、文明施工等)及其处理措施;11.7监理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通讯、办公、检测设备清单(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八);11.8监理费投标报价应列出计费项目、计算过程及总费用。备注:以上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交原件核对。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格式文件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方式。13.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3款和合同条款所列招标项

23、目监理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为计算投标报价基础。13.3投标报价方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计价标准自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3.4投标报价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4000万元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内插法):(4000-3000)(120.8-78.1)/(5000-3000)+78.199.45万元确定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 1.0。(1) 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24、基准价= 99.451.01.01.099.45(万元)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99.45万元,各投标人在-20%至0%之间有效范围内自行报价。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

25、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金额和时间,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6.2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16.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不计算利息),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16.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不计算利息)。16.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将没收投标担保:16.

2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16.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

27、委托书。 17.4 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17.5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17.6招标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用“Microsoft Word ”制作的监理实施方案电子文件(光盘)。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文件名称。若电子文件与投标文本文件不相符时,以投标文本文件的“正本”为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18.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正本(1本)、副本(5

28、本)及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光盘(内有投标文件资料、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18.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每个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记: 18.3.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8.3.2 项目(填入工程名称)18.3.3 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19项所述日期及时间) 18.4在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8.5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19.1 投标人代

29、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19.2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9.2.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19.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识的;19.2.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19.2.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

30、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19.3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19.4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经济标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在经济标开标前,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

31、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和标记,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

32、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2.4根据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3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4开标24.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33、,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代理人届时务必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否则作弃权处理。24.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4.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4.4开标程序: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宣读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件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一致,无身份证原件的作弃权处理);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公布下列内容:a.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b.投标保证金;c.监理报价

34、;d.监理服务期;e. 监理质量目标;f. 项目总监等主要内容。24.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以确认对所宣读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24.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4.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4.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4.7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六) 评标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

35、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

36、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7.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7.3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5章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28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

37、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定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七)合同的授予29合同授予标准29.1 本招标(项目)工程的监理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0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某一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0.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0.2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某一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尽管有本须知第27.3款的规定,但是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书,宣布招标程序无效并拒绝所有投标书,而且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

38、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31中标通知书31.1评标结果得出后,中标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天。31.2中标通知书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并由招标人颁发。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无正当理由不按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32.3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使用的投标人名称、银行名称和账号至完成竣工结

39、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监理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3履约保证金33.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五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或者由外国的银行通过中国的银行开具。33.2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33.1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0合同生效34.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并且招标人已收到中标人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正式生效。31其它费用35.1中

40、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规定的日期及穗价函199959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32腐败与敲诈行为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322如果投标人

41、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第3章 监理合同GF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监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年二月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_与监理人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监理费中标价: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下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

42、为优先: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或摇珠确认书4.本合同专用条件5.本合同标准条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等)8.投标文件及其附件9.合同附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_年_月_日开始实施,至_年_月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六份。委托人:(签章)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监理人:(签章)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31号二

43、楼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经办人:本合同签订于:_年_月_日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

44、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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