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马口镇荆湖至连圩公路路面 到工程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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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永修县马口镇荆湖至连圩公路路面工程招标文件 永修县马口镇荆湖至连圩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招标人:永修县马口镇荆湖村民委员会2011 年 10 月 10 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A、 通用条款 B、 专用条款 C、 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图 纸第七章 投标文件招 标 公 告 永修县马口镇荆湖至连圩公路路面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一、招标单位:永修县马口镇荆湖村民委员会二、项目名称:永修县马口镇荆湖至连圩公路路面工程三、招标内容:公路路面工程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马口镇荆湖

2、至连圩,全长2500 米,投资约69万元。五、报名方式及招标资质条件: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或市政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均可;六、开标时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投标单位携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各一份、三无证明、营业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及B类合格证,六大员证及安全员C类合格证,入浔手册,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招标备案报告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纸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任意两项,不含文字证明材料)。另附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报名、资格审查、开标同时进行。七、各投

3、标单位提供的所有投标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等行为,严禁参与“转借资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八、招标文件从永修政府网及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发布时间为2011年10月11日。网址为:(永修县政府网)(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 10 月 19 日下午3时30分开标地点: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火车站路口)联系人:曾春红 联系电话:15170970209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亚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永修县马口镇荆湖村民委员会2011年10月10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4、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永修县马口镇荆湖村民委员会地 址:永修县马口镇荆湖村联系人: 郝先生电 话:151709999391.1.4项目名称永修县马口镇荆湖至连圩公路路面工程1.1.5建设地点永修县马口镇荆湖至连圩1.2.1资金来源交通运输部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砼路面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2月30日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5、见附录1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天前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 天前,在永修县政府网()上公布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10月 19日 15 时 30 分2.3.1

6、投标文件的修改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 天前,在永修县政府网()和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3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1 年 10月 19 日 15 时30 分之前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户 名:永修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修支行账 号:36001855500052

7、50333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款人必须是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或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7.3签字或盖章要求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 份,(正本1份)3.7.5装订要求密封4.1.2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永修县马口镇村民委员会永修县马口镇荆湖至连圩公路路面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 2011 年 10月 19 日 15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修

8、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5.2.1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监标人(5)开标顺序: /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 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30%(四舍五入至万位),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电汇形式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9.5监督

9、部门监督部门:永修县监察局地 址:永修县委大院电 话:0792-3231699邮政编码: 33030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非常重要)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 69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元整;2、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且需携带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携带五大员资格证书原件,否则视为废标。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可不到场不需要五大员的身份证原件; 3、本招标文件所指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效),否则视为废标; 4、本招标文件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

10、9221号);5、其余需携带材料见招标公告;6、资审费及资料费:1000元(开标前由江西亚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取现金)7、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陆仟元整。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1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从事公路或市政工程管理2年以上。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程师1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或市政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项目总工备选人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

11、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

12、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

13、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14、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时澄清

15、。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16、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关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

17、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

18、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固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5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

19、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采用的形式为:汇款人必须是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或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账户

20、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中标排序公布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

21、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

22、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5.3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不允许更换。3.5.

23、7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

24、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

25、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

26、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投标文件不应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封套里,封套均应加贴封条。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27、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

28、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

29、拟任项目经理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放弃该项目投标。开标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永修县监察局 。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2)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4)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5)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6)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查验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格证书原件、外埠来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及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

30、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7)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8)抽取下浮系数,招标人开启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9)当场随机抽取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0)开标会议结束。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31、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

32、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3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

34、应当赔偿损失。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休整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

35、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 如果根据本章第3.5.3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第3.5.8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

36、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

37、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第三章 评标办法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附件一“合理低价法”评标。本次招标约定在开标阶段不考虑技术标因素,并约定排序前 3 家参加评审。本工程评标时取费类别按一类工程。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 “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A 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

39、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

40、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里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 包

41、人: 地 址: 邮政编码:33030421.1.2.6监 理 人:地 址: 邮政编码: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2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0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0 %65.2.4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如发

42、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先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合同签定3日内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3日内 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 1000 元/天。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12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1315.2.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1416.1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或16.1.2 项约定的原则处理若

43、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合同期内不调价续上表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5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 0 %签约合同价16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0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0 %17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3 份1817.3.3(1)工程款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19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0 /天2017.4.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 / %21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 5 %合同价格22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3 份2317.6.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3 份2418.2竣工资料的份数: 3 份25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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