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法规文档资料.ppt

上传人:sccc 文档编号:4694395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PPT 页数:13 大小:1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法规文档资料.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法规文档资料.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法规文档资料.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法规文档资料.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法规文档资料.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法规文档资料.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法规文档资料.ppt(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1、按照规定在大厅、入囗等醒目处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2、在12月底各单位必须进行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3、11月30日前,在营业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专栏,在每间客房、包间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第三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

2、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

3、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法规,1997年12月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次在田东吸毒人群中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艾滋病发病呈逐年上升趋势。传播途径由过去的以吸毒传播为主转为现在的以异性传播为主,而非婚异性性行为则是性途径传播的重要影响因素,艾滋病病毒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传播扩散,严重危害和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

4、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第三十条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经营者应当查验其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5、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第二十一条 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美容美发店、歌舞娱乐场、桑拿浴室、按摩足浴室等经营单位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并组织进行健康体检。上述经营单位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需取得健康合格证的从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艾滋病血清学检测。,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经营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从业人员责令进行检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第二十二条 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美容美发店、歌舞娱乐场、桑拿浴室、按摩足浴室等经营单位应当在其营业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专栏,并配合做好摆放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农业报告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