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策略.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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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策略,海外获权与维权的基本原则与规则在海外取得知识产权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应对美国337调查,一中国公民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基本原则与规则,国民待遇与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相同或不低于本国国民巴黎公约第2条第1款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1款TRIPS协定第3条第1款最惠国待遇:不低于第三方协定第4条: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一成员对任何其他国家国民给予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其他成员的国民。,基本原则与规则,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独立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权利只有授予权利的国家有效一国法院只适用本国的法律知识产权的独立性专利的独立性巴黎公约第4条之二商标的独立性巴黎公约第六条例

2、外:第六条之五第A节,依原样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原属国(5年)著作权的独立性保护期:不长于起源国(第七条第8款)追续权:作者本国(第14条之三第2款),基本原则与规则,自动保护原则与先申请原则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2款自动产生:自创作完成时即有著作权手续与程序专利和商标注册的先申请原则多个申请时处理:先申请与先发明(使用)申请的例外:商标驰名商标恶意抢注问题代理人注册:巴黎公约第6条之七美国的特殊做法专利:外国发明;最近的变化商标:先使用与使用要求,基本原则与规则,优先权(Right of Priority)优先权要解决的问题多国申请申请日申请先后新颖性与创造性优先权的效力:巴

3、黎公约第4条第节优先权日与实际申请日其他人的申请其他人的公开或使用(商标)其他人的权利优先权的产生:第一次申请(巴黎公约第4条节)本联盟国家正规国家申请、与正规国家申请相当的任何申请不问结局如何,基本原则与规则,优先权(Right of Priority)优先权的期间发明与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设计与商标:6个月不同类型申请的转换分案与并案优先权的行使主张(声明)证明(申请文件副本)未主张或未证明:视为不享有优先权国内优先权与不导致新颖性丧失的公开国内优先权:专利法第29条第2款不导致新颖性丧失的公开:专利法第24条优先权问题处理实务第一次申请:本国申请与外国申请?申请时间:早与晚的矛盾,海外

4、获权,专利法和商标法对海外申请的有关规定专利法第20条细则第8条与旧法的比较商标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第4条专利和商标海外获权的途径国家申请:个别申请,个别有效国际申请:单一申请,多国有效,海外获权,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概述1891年缔结,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1989年议定书特点:一个机构、一种语言、一份申请、一次费用申请申请人:真实有效营业所/住所/中国国籍(台湾企业和个人可以,但港澳不可)商标:在原属国注册(协定)或申请(议定书)领土延伸受理商标局国际局(2个月内)国际局注册、公告国际注册证效力与国内申请相同驳回期满后:与注册商标相同,海外获权,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5、/议定书国内异议与驳回异议:3个月驳回:12/18个月理由与国内直接申请相同注册有效期10年,可续展与基础申请、注册的关系:5年后独立国际注册转国内注册申请:申请日和优先权国内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具体要求实务问题:法律状态注册证明:可申请出具异议:网上公告,海外获权,专利国际申请PCT概述1970年缔结,79年修订,最新01年改动;142个国家国际阶段国际申请:受理局,申请日国际检索:检索局,检索报告国际公布:满18个月国际初审:请求,初审局,国内程序国内办理专利法第二十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章;,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当地程序国内程序外贸法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禁止进口第三十一条贸易调查,美国337调查,法律依据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美国法典第19编第1337条)知识产权法联邦制定法普通法实施主体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管辖权:行为非地域性实际进口不公平行为非知识产权侵权(含商业秘密和普通法上的商标)知识产权侵权:专利、版权、商标、掩膜作品(布图设计)裁决有限排除令普遍排除令,美国337调查,对337调查的认识与应对不是域外管辖后果预判与应诉集体应诉与个别应诉不侵权与专利无效尊重知识产权与创新是根本出路,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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