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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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关于食品安全省建设的战略决策,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依据食品安全市建设行动方案,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以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命名为新起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健全现代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品牌,提升城市能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服务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二、总体

2、目标在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基础上,对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细化工作任务措施,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力争三至五年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并取得以下创建成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机制全面落实,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监管机制更加高效,保障机制更加完善。食品抽检监测量逐年提升,到2025年达到每千人5批次以上。(二)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类食品市场主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强化,食品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断完善,诚信守法融入企业文化。(三)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持续保持

3、零发生,不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四)产业发展优势明显。食品行业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规模以上食品企业数量不断上升,食品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五)社会综合评价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90%以上,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持续提升。三、创建范围全域开展创建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市创建,形成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创新驱动、各具特色,全域创建、全面达标的工作格局。四、工作措施主要采取健全一个机制、打造两个示范、夯实三个平台、促进四个提升、实施五个治理等措施

4、,深入推进创建(一)健全一个机制按照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责任机制。1.强化同责。各级严格落实地方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食品安全做到纳入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纳入课堂、普法宣传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范围,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注重发挥评议考核、跟踪督办作用,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实施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干事氛围。2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建立事权清晰、权责明确、协调配合、执行有力的食品安全

5、监管工作机制。压实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首要职责,并加强督办和考核。3 .强化市场主体首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评自查,主动监测其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二)打造两个示范1.行业引领示范。深入推进双安双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申报创建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支持鼓励县级创建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全面推进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先行

6、先试工作,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50%以上。力争每年新增绿色有机农产品100个。全市创建小作坊示范点300个,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或加工片区、1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大型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率达到IO0%,通过典型示范形成辐射带动效应,引领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2.工作创新示范。注重创新监管模式,重点围绕智慧监管、信用监管、行刑衔接、行纪衔接等工作机制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三)夯实,三个平台,1 .技术支撑平台。健全食品、食用农产品市、县、乡三级检验,健全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力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100%建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建立健全食品追溯制度

7、,逐步打通并对接相关环节、相关部门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完善互联网+监管体系,全面实施智慧监管。2 .宣传科普平台。建立健全各地各单位常态化食品安全公益宣传机制,推动各类媒介立体式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食安城市创建工作,倡导食品健康消费方式,有效防范意外中毒事件发生。3 .社会共治平台。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区)成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推动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畅

8、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100%得到回应。实行食品案件损害赔偿快速处理,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生产经营者内部吹哨人依法举报。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大力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保险机构助力企业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四)促进四个提升1.工作保障能力提升。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县、乡食品安全办规范化建设。用好空编招录或选调人员、招聘专职协管员等措施,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加强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提高检查人员专业技能。健全市、县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机构,全面提升办案保障能力。4 .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发挥

9、抽检监测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作用,将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监测量稳步提升到5批次/千人年,其中种养殖环节抽检量2批次/千人.年。常态化推进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力度。5 .食品产业水平提升。大力发展安全、绿色、优质、营养的食用农产品。以工业倍增升级为契机,壮大肉制品、粮食制品、酒与饮料、果蔬加工等产业。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通过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电商平台深度融合、品牌打造等方式,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保障生鲜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6 .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及时修订食品安全突发

10、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手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妥善处置舆情事件。(五)强化五项治理1 .食品源头治理。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行动。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未污染耕地保护,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倡导科学种植、绿色养殖,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实施化学农药减量行动。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督促粮食收储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严格超标粮处置工作,严禁超标粮流入口粮市场或生产加工环节。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形成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具合格证准出与农产品

11、销售企业进货查验合格证准入相衔接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县城以上主城区农贸市场取消活禽交易和宰杀,推行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2 .生产规范治理。规范获证生产企业,加强证后监管。生产企业主动加强主要原材料管控,实行产品出厂检验全项目批批自检。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或ISo22000标准认证。开展非法添加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3 .渠道净化治理。按照基础设施标准化、经营主体组织化、经营服务规范化的要求,继续推进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中心区共建成

12、20个以上,其他县(市)至少各建成2个以上。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入市登记、质量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制度,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净化食品流通渠道。严把冷链食品进口环节检疫关,推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监管,强化溯源管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禁捕规定。4 .餐饮安全治理。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农村学校食堂改造提升计划,学校食堂发证率、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整治,督促网络订餐第

13、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实施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小餐饮整治,提升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餐厨废弃物管理地方立法进程,在中心城区全面推行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资源利用化和无害化处理,力争实现200吨/日收运处理量。其他县(市、区)引导成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公司,对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集中处理。5 .食品违法犯罪治理。实施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重点整治食品安全风险压力大、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大案要案。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14、、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加大惩处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五、实施步骤按照创建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9月)。完善深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深入创建工作。成立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人员8-10人,组建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0月一考评验收结束)。根据市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把握进度,全面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

15、市创建工作。(三)迎接考评验收阶段(食品安全办统一安排的时段)。迎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名推荐,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验收、评价和命名。(四)常态化创建阶段(长期坚持)。巩固创建工作成效与经验,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迎接食品安全办常态跟踪评价。六、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创建办)在市市场监管。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

16、调。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把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强化工作保障。要统筹兼顾,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纳入本行政区域重要工作安排。按照食品安全办印发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和省、省食品安全办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切实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和创建工作需要。(三)抓好督查落实。市、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有力推进、保证进度。市创建办要抓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总结推广典型,推动工作落实;

17、要制定具体办法,将各项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要及时挖掘和交流特色亮点工作,定期向食品安全办、省食品安全办、市委市上报工作进度。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情况。(四)强化工作考核。创建结果纳入对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作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和平安建设等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获得命名后,市、县人民可制定奖励办法,对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五膝入宣传总结。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共享创建成果的良好社会环境。(六)严肃工作纪律。要做到依法依纪、节俭高效、公开透明,杜绝铺张浪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惠及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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