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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咨询。三、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口打4,不同
2、意的打X。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七、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八、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自然资源部门未规范的非法建设性用地,不适用此示范文本,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签订租赁发包合同。九、本合同编号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
3、双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特签订本合同。一、当事人甲方: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社会信用代码:口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二、使用形式使用权租赁三、用地状况:地块名称:地块面积:地块四至:地上附属物:地块草图(示意图)附后四、土地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项目)五、租赁期限:(一)租赁期限自一年一月一日起到一年一月一日止,共计一年。(注:最长不得超过20年)(二)甲方应于一年一月
4、日前将土地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三)使用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交回土地,并移除土地上相关新增附属物。(四)乙方继续租赁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六、租金、押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一)租金标准采用方式:方式一口方式二。方式一:每亩土地每年租金一元(大写)o每年租金合计人民币一元(大写)O(本方式可约定承包费递增方式,如第一年租金元(大写),第二年租金一元(大写),以后每年每亩递增100元或5%等)。方式二:每年租金人民币一元(大写)o(二)租金支付方式采用方式口方式一口方式二。方式一:每年一付,每年一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当年租金人民币
5、一元(大写)O方式二:一次性付清一年费用,合计人民币一元(大写)O(三)土地押金和支付方式为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土地押金一元(大写)O押金主要用于当乙方不履行合同、变更土地用途或不移除乙方新增建筑(附着)物等土地修复费用。押金使用时,甲方应通知乙方。租赁土地被国家征占或合同解除(终止)后,经甲乙双方查验合格后,甲方退回乙方未使用押金。土地押金标准为:元(大写)每亩,甲方收取土地押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一)O由乙方自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四)租金、押金支付办法现金、银行汇款、网银转账或移动支付、其他七、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按时
6、支付租金。2、甲方有权对乙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进行监督。3、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所租赁土地使用权,否则赔偿乙方因此而形成的相关损失。(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2、乙方要合理利用、保护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和增减固定性建筑(附着)物。3、乙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土地的安全维护,并承担维护费用。4、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合理合法,安全稳定,不得开展违法经营活动,扰乱公共秩序,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标的上设立抵押等物权及任何第三方权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包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或以
7、合作、联营等名义变相转租土地使用权。6、若乙方在租赁土地上修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自行承担租赁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未办理手续而被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拆除的风险。7、乙方自行承担使用租赁土地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等法律纠纷。8、如遇到国家征占土地或集体征用土地等,乙方必须同意并不得阻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赔偿因乙方阻拦形成的相关损失。征占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甲方所有,乙方出资的地面附属物按照赔偿标准归乙方所有。9、当租赁期满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应于日内进行移除,否则,甲方有权将地块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一并收回。10、合同到期后,在同等
8、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利。八、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合同到期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改变用途或非法他用,本合同自行解除。(四)乙方没有如期支付租赁费或私自转包他人、在租赁土地上设置担保物权,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五)乙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九、其他约定(一)乙方租赁本土地时应就土地规划、土地用途进行政策咨询,合同签订后因国家土地征占原因导致不能履约的,甲方退还租金费,但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本合同生效之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
9、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三)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电话变更或其他变化,应当在变更或发生变化后一日内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次日起第_日视为送达。(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六)本合同一式一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一份,备案一份。(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盖章(按手印)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签订时间: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