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生产教案.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工安全生产教案.ppt(3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电工安全生产教案,第一章:电工安全生产常识,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第二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三节:电工与电工安全职责第四节:电气安全作业工作制度及相关技术措施,第一章:电工安全生产常识,教学目的:教学重点:,1、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2、了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3、掌握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4、掌握电气安全工作制度及相关技术措施掌握电气安全工作制度及相关技术措施,教学方法:教学时间:教学过程:,讲授20分钟课题导入:在我们生产生活的活动中,我们会经常发现有许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比如:爆炸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电气安全事故等,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是由于人们缺乏安全生产常识及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而我
2、们电工作为一种特殊危险工种,其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要学习和掌握电工安全生产常识,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含义:安全第一:就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齐抓共管2、三者之间关系:三者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第二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 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并于2002年11月1日施行。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1)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2)知情权(3)民主管理、民主
3、监督的权利(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5)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6)合法拒绝权(7)紧急避险权(8)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10)批评、检举和控告权,2、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2)服从管理的义务(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5)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二: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主要类容:(1)建业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2)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了规定(3)针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每日工作不超
4、过八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4)针对劳动者的工资: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5)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6)针对法律责任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三: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主要内容:(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下列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欺诈
5、、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识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合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四:消防法 于1998年4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与从业人员相关内容:(1)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2)任何个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五:职业病防治法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6、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七:工伤保险条例 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八: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年7月8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005年12月28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三节:电工作业与电工安全职责,一:电工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1:基本概念电工作业:指电力系统的安装、
7、运行、检修、试验及电工工作电工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电工作业的专业人员,2: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不得有妨碍从事本职工作的病症和生理缺陷具有不低于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以及必要的电工作业安全技术,电工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二: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1: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安全技能,必须具备良好的电气安全意识2:要充分理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基本原则,不断提高安全意识3: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克服侥幸心理4: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标准、法规、制度和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责,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电工岗位安全责任制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劳动保护
8、用品,安全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努力学习安全规程、电气专业技术和电气安全技术,三:电工作业一般规定(1):电气作业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证上岗操作(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3):电气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具体制度是: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中断、转移和终结制度调度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临时线审批制度,(4):电工作业上岗操作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5):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监护(6):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
9、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摸(7):供配电回路停送电必须凭手续齐全的工作票和操作票进行,禁止约时停送电(8):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之前,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9):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电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10):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11):工作结束,应认真把电气设备使用方面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待清楚,第四节:电气安全工作制度及相关技术措施,一: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安全教育组织事故分析建立安全资料,二:电气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
10、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以下三种:1:第一种工作票(1)适用范围: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的,(2)格式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班组:2:工作班人员:共人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5:安全措施,6: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年月日时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7:工作负责人变动:原工作负责人离去;变更为工作 负责人 变动时间:年月日时分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8: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年月日时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9:工作结束:工作班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 全部工作于
11、年月日时分结束 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 接地线组已拆除,值班人员签名:10:备注,2:第二种工作票(1)适用范围带电作业和在带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的工作在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设备停电的工作在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作当班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2)格式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班组:工作人员:2:工作任务:3: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4: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5:注意事项(安全措施):工作票签发人:6: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年月日时分 工作许可
12、人签名:工作负责人签名:7:工作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工作负责人签名:8:备注,3:口头或电话命令范围:用于一、二种工作票以外的其它工作要求: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 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工作许可制 工作票签发人:由熟悉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安全工作规程的生产领导或技术人员担任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由主管生产的领导书面批准。可以填写工作票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不得签发工作票工作监护制度 即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操作,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
13、作间断,工作人员应从工地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每日收工,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征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首先重新检查安全措施,确定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先检查,待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报告,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三:电气安全的技术措施 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或装设遮拦四: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架空线路安全检查: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 2、电缆线路的安全检查:一般要求每季度进行1次 3、车间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一般要求每周进行1次,本章小结,本章进行四个方面的学习,即:一:“十二”的安全生产方针,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五法、二条例、三规定”三: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及一般规定四:电气安全工作制度及相关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