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八下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4777744 上传时间:2023-05-14 格式:PPT 页数:27 大小:2.3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教版八下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人教版八下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人教版八下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人教版八下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人教版八下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人教版八下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教版八下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ppt(2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公民如何忠实的履行义务?,复习,一、法律所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三、法律所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二、法律所要求做的,我们必需去做,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想一想:以上这些行为中,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生命健康权(人身权),人身权利,人格权,身份权,人身权利,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具有经济内容,与人身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权利人本人才享有。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人身权利,配偶权 亲权监护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身份权,人格权,话你知:,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含义:就是做人的权利,是

2、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则带来,死则带去),人格权,生命健康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性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与生俱来,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想一想,下列案例各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1、吴某在动物园门囗被保安强行搜身,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名誉权、人身由权,2、“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190余人,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生命健康权,3、某摄影中心未经顾客同意,擅自将顾客照片剪成多块,供人们作为有奖拼图游戏用。,-肖像权,4、某校初二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姓名,虚构了邻居重男轻

3、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姓名权、名誉权,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例中刘大妈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2)是谁导致了这起侵害行为的发生?(3)对王某的拒绝赔偿的行为,刘大妈的 女儿又是如何做的?,(生命健康权),(表面上是小狗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小 狗的饲养者王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你还能列举哪些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杀人、殴打他人,侵害大搜索,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恐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等等,我们绝不可以这样!,不要放弃生命健康权,阅读书本2

4、5页上面的2种行为,这些行为侵犯了人的什么权利?,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配。内容,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作用,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公民的人生自由。法律规定,人身自由权 P25,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侵权行为,为了打击违法犯罪,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搜查公民、剥夺或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分辨,童工受尽摧残(组图),广州地下工厂,福州一工厂雇佣童工 7个孩子1天只吃

5、两斤面,阅读案例,思考: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为什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1)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2)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3)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宪法 刑法民法婚姻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你知道吗:,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小偷偷工地30元被人捆住用鞭猛抽下半身,学以致用,这是一个在工地上被抓到的小偷,他被逮住后,被工地的工人用皮带和竹板打成这样,你是否赞同这样的做法呢?为什么?,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活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抓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