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细则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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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段公路改建工程(水毁恢复项目)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一、 项目概述1.1.1 任务依据根据业主与贵州通力达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组建监理机构,对赫章至红花岭改建公路工程,实施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1.2设计标准本路段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1)计算行车速度:40km/h;(2) 路基宽度8.5米、全幅为沥青砼路面。(3)设计荷载:公路-级; (4)设计洪水频率:大桥、小桥:1/100;小桥、涵洞及小型构造物1/50;(5)地震基本烈度:VI度;1.2

2、路线及工程概况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公路改建工程分两段。其中第一监理合同段总体走由北向南前行,路线起点QD K0+000位于省道S212线与赫章县环城线交叉处(S212线里程桩号K55+720),经 西屯、田坝、小捞地、草子坪、铁矿山,路线全长18.635公里。沿线经过赫章县的白果镇、田坝乡、珠市乡。沿线主要经过的河流主要有后河。第二监理合同段总体走由北向南前行,路线起点QD K20+000与第一段终点K20+345.435相接,经铁矿山、抬沙坝、团结村、文渊村、珠市乡、火烧寨、思泉村,之后进入水城段(分界桩号为K38+484.835,S212线老路里程桩号K93+000),路线终点ZD为K4

3、1+400(S212线老路里程桩号K95+928),路线全长21.413公里。沿线经过赫章县的珠海市乡。1.2.1 地形、地貌本项目位于贵州省西北部乌江北源六冲河和南源三岔河上游的滇东高原向黔中山地丘陵过度的乌蒙山区倾斜地带,沿线整体地势南高北低,最高海拔2430米,最低海拔1520米。路线在白果至草子坪路段,高差700米,地形起伏较大。草子坪终点段,地形多较平缓,沿线及附近海拔多在2240-2390米之间,路线由北向南。1.2.2 地质构造项目第一段区域沿线出露地层主要为三叠系、二叠系及第四系地层,按由新到老顺序:第四系人工堆积填筑层、第四系崩塌堆积层、第四系冲洪积层、第四系残坡积层;三叠系

4、关岭组灰岩夹白云岩;三叠系永宁镇组灰岩夹白云质灰岩;三叠系飞仙关组砂岩 、钙质砂岩夹泥岩;二叠系宜威群泥、页岩层中厚层砂岩;二叠系茅口组厚岩至块状灰岩;出露岩层主要为碳酸盐岩及碎屑沉积组合,部分路段分布有粘土岩类岩层。第二段区域沿线出露地层主要为石炭系,二迭系和第四系地层。1.2.3 水文、气象本项目区属暖温带温凉春干夏湿气候区,无霜期206-255天。气温日差较大,年差较小,年均温10C-13.6C,年总积温3650C-4964C年均降雨量785.5-1068毫米,日照时数1260.8-1548.3小时。光照条件较好,太阳辐射较高。项目区内灾害性气候为冰雹、暴雨及干旱等,对施工影响不是很大可

5、常年组织施工。1.3 筑路材料项目区沿线筑路材料较为丰富,在公路沿线两侧均有相当数量的石灰岩燧石灰岩、白云岩石可开采加工公路建设用块片石、碎石、砂等材料。沿线已有一些现成的砂、石料场可供使用,施工时在对环境破坏较小的前提下野可新开辟部分料场。另外由于部分路段挖方剩余石料较多,且石质坚硬,也可就近选择利用。水泥:本合同段所需水泥量较大,可从毕节、水城、赫章购进所需水泥,数量及质量均能满足项目需要,道路运输方便。沥青:由于本地不产沥青,需通过铁路组织运输至水城,再通过货车运至工地。钢材:可从水城购进二、监理范围项目监理为施工阶段全过程的全面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交工及缺陷责任期

6、阶段监理。监理工作范围为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公路改建工程合同段所含路基、路面、桥隧、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其中路基、路面工程其中第一监理合同段路线起点QD K0+000位于省道S212线与赫章县环城线交叉处(S212线里程桩号K55+720),经 西屯、田坝、小捞地、草子坪、铁矿山,路线全长18.635公里。第二监理合同段路线起点QD K20+000与第一段终点K20+345.435相接,经铁矿山、抬沙坝、团结村、文渊村、珠市乡、火烧寨、思泉村,之后进入水城段(分界桩号为K38+484.835,S212线老路里程桩号K93+000),路线终点ZD为K41+400(

7、S212线老路里程桩号K95+928),路线全长21.413公里。三、监理依据3.1国家、交通部、贵州省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及文件、指示;3.2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JTJ F80/12004)以及国家、交通部现行的其它规范、规程、标准;3.3 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3.4 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含第一、第二两个合同段);3.5 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含第一、第二两个合同段);3.6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7 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

8、理招标、投标文件;3.8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传真和其它文字记载以及按规定程序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3.9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达成的有效协议。四、监理目标监理工作主要是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目标控制,尽可能实现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使本工程的投资不超预定目标,实际建设周期不超计划总工期。工程质量总目标,争创同类项目全省一流水平,工程质量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工程质量合格等级的要求,达到竣工验收优良等级要求。在整个施工监理过程中力争做到无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监理总目标:施工单位职工死亡率为0。监理人员无伤亡事

9、故。施工过程环境保护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施工监理过程廉洁高效,无不廉洁行为。五、监理工作原则5.1本工程实行“法人管理、政府监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的质量保证体系。5.2监理人员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证科学、廉洁自律”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责任,严格监理制度,实现监理目标。5.3施工监理工作要求“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一切监督管理工作要依据政府的有关法令、法规、施工承发包合同和监理合同,以实现法制化;质量控制以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数据为依据,实现标准化;统一记录、报表格式,实现规范化;按照监理工作流程进行监

10、理,实现程序化。使监理工作步入轨道,以实现合同目标。六、监理组织机构与职责1监理机构及职责范围6.1.1监理组织机构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采用一级监理管理模式, 贵州省通力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我公司设立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段公路改建工程驻地监理办公室,作为监理工程师的办事机构,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旁站人员,负责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段公路改建工程第一、第二标段两个合同段的施工监理。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合同规定到位。组织机构见监理组织机构框图1。6.1.2部门职责范围本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岗位的职能均在总监理工程

11、师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段公路改建工程驻地监理办公室机构 框图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员第二施工合同段第一施工合同段 6.2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责与监理人员须知6.2.1 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1、向施工单位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 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3、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书,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4、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各

12、部位的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5、按施工程序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6、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使用。6.2.2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方面的主要职责1、审批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设计;2、审批施工单位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

13、编制的年度计划;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合同的详细报告,使业主采取措施做出相应的决定。6.2.3 监理工程师在费用方面的主要职责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数量和价值;2、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

14、3、依据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颁发的法律、法规、法令,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或影响工程费用任何事项的价格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协商后,经合理计算确定新的合同单价予以支付。6.2.4 监理工程师在安全施工监理方面的职责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上岗情况。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3)安

15、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2、 巡视、旁站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发现施工单位违规作业时,以予制止。每天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

16、场的安全生产检查。4、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6.2.5 监理工程师在环境保护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定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开工;2、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负责人;2)是否对施工环境进行了环保教育;3)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4)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5)施工现场(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和料场等是否洒水放尘;6)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

17、是否合理;7)是否在批准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措施。3、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4施工中发现文物时,要求施工单位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5)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砍伐许可后方可按照砍伐许可的面积、株数、树种进行砍伐,并注意保护野生动植物。6.2.6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1、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工地例会,并签发会议记要;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施工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

18、师可以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的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经业主同意下达变更令;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的延长或索赔,有责任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或索赔的款项,经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4、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人资格和分包工程类型、数量,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5、监督施工单位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6、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法定承诺。2.2.7 监理工程师

19、的职业道德准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的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精神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1、公平、公正、信誉第一,为业主服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业主的利益。尽职、勤垦、兢兢业业地组织监理工作;2、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3、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施工单位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他间接报酬;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及时更正错误;7、当监理工作涉

20、及到业主和施工单位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的进行处理。2.2.8 监理人员须知监理工程师在行使自己的职责和权力时,应注意如下问题:1、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和全体监理人员的基本准则; 2、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在职权范围内尽可能地关心及帮助施工单位;3、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4、合同执行时,如果施工单位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的资质、施工能力认真审查。并报业主同意;5、监理人员不接受施工单位提交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工程,但又不要轻易否定施工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

21、提下,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机会;6、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与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7、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质量将受到危害时,应迅速地先通知施工单位,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施工单位进行纠正。如果施工单位不听劝告继续施工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8、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测量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做出结论;9、监理工程师在计划监控中仅告诉施工单位进度是否满意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根据去论证并令施工单位信服地了解进度已经缓慢,必须采取措施加快进度;10、监理

22、工程师必须定期地、最好每周一次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并系统地作好记录;11、监理人员在管理合同时需要有多方面的经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避免因发布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指令,而导致要求额外支付而引起的争议;12、监理工程师在给施工单位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项在未与施工单位协商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施工单位无权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指令;13、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所授职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6.3 监理机构及主要监理人员职责6.3.1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1、依据合同文件统一制定和完善监理规章制度、监理办法和各种监理程序,并检查这些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2

23、、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布置,认真作好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费用、安全与环保等方面的监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工程管理水平,使S212线赫章至红花岭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走向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3、制备完善常用的施工监理表、常用支付表和常用工程质量检验表;4、审查和处理重大技术、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等问题,必要时与有关方面协商;5、指导检查各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负责各种技术会议的召开;6、审查与任命各级监理人员,审查分包人资质,批准工程分包;7、负责签准支付证书,并向业主报送及签发各种函件;8、负责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9、掌握工作动态,汇总监理业务报表,及时上报、

24、归档,并负责向业主报送月进度报表;10、负责监理月度报告和监理总结报告的编制工作;11、参加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12、负责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办法。6.3.2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由业主授权,向业主负责,行使业主在合同条件中授予的职权;2、协调业主,当地政府部门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联席会议;3、主持召开年度和不定期的政府部门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联席会议;4、签署上报政府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报表和函件,及下达函件;5、审批重大的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裁决重大的合同纠纷;6、主持全线开工会议、宣布全线开工令,主持工程竣工移交、验收会议和缺陷责任验收会议;7、任命监理办主任并授予其职责与权限;

25、8、签发、改正任何以前已签发的证书及去掉或降低工程价值的临时证书;9、监督、检查监理办的岗位责任。6.3.3 总监代表(监理办主任)职责1、对总监负责、履行总监授予合同条件中的职权和义务,全面监督和管理所辖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和工程施工,负责监理办日常性工作;2、批准施工单位的总体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工程滞后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3、签发监理办发出的报表、函件的报告,编写月度报告;4、主持召开各合同段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每月一次的工地常规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5、对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中的有关内容进行解释,发现遗漏、错误、矛盾并进行审查、纠正;6、签发合同段、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

26、程的开工通知;7、全面监督工程材料,施工设备及施工工艺,指令施工单位运走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拆迁不合格的工程;8、监督施工单位对工程和公众的安全措施。6.3.4 道路、结构工程师职责1、在监理办的领导下,按常规要求负责所辖合同段各自专业的监理工作;2、审查施工单位有关各自专业的施工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意见交监理办审批参考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3、现场检查、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当发现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等有错误应及时纠正。发现设计有局部不合理应及时向监理办反映;4、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材料、人员、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27、,并提出能否开工的意见;5、审查签发工程开工报告,中间计量证书,中期交工验收证书;6、检查分包人的设备、人员状况等,并将结果提交监理办主任;7、审批施工单位提交开工的施工图,其他临时工程图、变更设计图;8、审查施工单位的中期质检报告单,并对质量进行抽查;9、当施工过程中发生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变更、延期索赔及安全事故等,应及时提出意见供监理办主任处理时参考;10、完成监理办有关的各种报表及月度报告;11、完成监理办布置的其它有关工作。6.3.5试验检测工程师职责1、在监理办领导下,负责所辖合同段的所有材料控制和试验方面工作,确保工程使用材料、半成品、成品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材料试验工程师应与

28、道路、桥梁工程师密切配合协同工作;2、熟悉规范和试验规程,补充、完善各类试验表格,经常深入工地,审查施工单位的仪器和人员,并要求施工单位保证按规范要求的项目、频率进行试验,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仪器标定情况;3、审查、评定施工单位的试验结果,有权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4、参加单位工程、分部勤务员和分项工程的中期交工验收,并对工程质量提出意见,供监理办审批参考;5、完成监理办布置的其它工作。6.3.6 测量工程师职责1、在监理办的领导下,负责所有辖合同段所有的测量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和图低要求的精度,抽查、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放线、放样,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测量内外业成果及道路和构造物几何尺寸和标高,在

29、施工过程中与道路、桥梁工程师密切配合,如有问题及时沟通;2、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对水准点和其它控制点心护桩设施,以保证不爱损坏。经常抽查施工单位的测设标高、放线和放样测量,保证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数据达到精度要求;3、审查施工单位有关单位、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中期交工验收申请,必要时现场核查,提出意见上报监理办;4、依照规范完成中期施工期和预压期沉降位移观测工作,并及时交观测资料汇总工程师报监理办;5、完成监理办布置的其它有关工作。6.3.6 合同、计量工程师职责1、在监理办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合同段的计量支付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2、协同道路、桥梁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总体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意

30、见供监理办参考,若工程计划滞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3、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审查施工单位的中期计量单和中期支付表;4、对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出现含糊不清或矛盾时应进行解释,对其中的错误提出修正意见,提供给监理办;5、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延期、索赔、合同纠纷和变更工程单价应提出处理意见,提供给监理办;6、完成报送监理办的各种报表,编写所辖合同段的月度报告,提供监理简报的基本材料,作好工程进度、支付等的统计工作;7、完成监理办布置的其它有关工作。6.3.7 监理员职责1、在监理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指定施工范围内的道路、桥涵、隧道跟班监理工作;2、熟悉技术规范和图纸,有效

31、的控制施工质量和处理现场发生的问题,当出现较大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监理办工程组组长反映;3、核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情况、材料进场、能源和周围环境情况,提出是否准予开工的建议;4、审查施工单位申请开工提交的施工图纸和工程变更图纸,提出意见,报工程组组长;5、严格按技术规范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的每道施工工序,检查和认可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有权同意或不同意施工单位继续进行下道工序;6、按期核实和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每日填写监理日志,作好监理记录和填写上报的各种有关报表;7、与测量工程师、材料工程师、道路和桥梁工程师密切配合,参与现场检验工作;8、完成所辖合同段的各种报表原件的签

32、认工作;9、完成监理办布置的其它有关工作。6.3.8 试验人员职责1、在指定的中心试验室负责人的领导下,与试验检测工程师、道路、结构工程师密切配合,完成试验方面的有关工作;2、熟悉技术规范和试验操作规程,有效的进行工地材料试验和质量控制的监督工作;3、抽检施工单位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材料抽样、自采加工料场抽样、堆料场抽样)。试件设备和各种标准试验等,施工单位的各种试验路段必须旁站监督,试验记录签认后和能生效。4、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5、对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对有质量怀疑的工程部位可凿取或钻取样品进行验证;6、经常检查仪器精度,按期对仪器进行标定;7、完成领导

33、布置的其它有关工作。七、监理工作内容7.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7.1.1检查施工单位占用工程用地计划及落实情况,在工程现场履行必要的签字交接手续;7.1.2审批施工单位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含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流动资金需求计划;7.1.3复核由业主提供的图纸、设计资料;参与由业主主持的设计交底会和现场交桩工作;验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施工定线和复测的原始地面线,并进行实地校核和必要的复测。未经验收批准,施工单位不得自行任意改变原地面和自行施工;7.1.4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单位的划分。7.1.5审查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和人员情况,符合投标书和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程度,如有不足,应限期补

34、足后,方可开工。7.1.6审查施工单位的驻地建设与施工便道、供电设施等辅助工程的建设;审查施工单位的标准试验,包括集料的级配、混凝土的配合比、材料的强度试验和标准击实试验等。并按规定进行一定比例的平行试验,以证实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正确性;7.1.7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和商品构件,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抽检,对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复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能用于工程,并限期由施工单位清出现场,按合同文件进行处理;7.1.8审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并进行检查落实;7.1.9检查施工单位的履约担保及保险,确认后按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如果有);7.1.10准备召开

35、第一次工地会议,并督促与会各方做好准备工作,为会议成功创造条件7.1.11按合同文件要求下达开工令;7.1.12监督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其他施工准备工作7.2施工阶段监理7.2.1质量监理7.2.1.1工程质量监理的基本程序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所有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应共同遵守,使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工程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分项工程开工前7天内,施工单位应提交工程开工申请单,供监理办审批,由监理办收到工程开工申请单后,对附件中的施工计划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施工放样、标准试验、材料进场质量认可资料,人员

36、到场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澄清,具体明确该分项工程必须填报的原始记录,质检单等表格的种类,填报时间等事宜,然后在7天内签发工程开工申请单。(2)工序自检报告施工单位质量自检人员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和工序检查程序,进行每道工序的施工,填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完工后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3)工序检查认可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工程的工序检查过程中,对合格的工序进行签证认可。如工序检查不合格,应指示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返工或修复缺陷,并重新填报中间检验单,直至检查合格。前道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7、也不得进行中间计量。(4)中间交工报告当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人员应进行一次系统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抽样试验结果,填写中间检验单以及中间交工证书报监理办审查验收。(5)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办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含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测量、抽样试验,检查合格签证后,由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人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如检验不合格,应指示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修复,合格后再予签认,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项工程的施工,不得计量。7.2.1.2现场质量控制(1)原则和方法施工质量及工序的检查,认定,均以测量、试验数据为依据,监理办

38、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除对施工单位的测量、试验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外,还应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复测、复验工作,以控制工程质量。通过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和验收试验等手段,以及对工程的定线控制,施工放样,完工等测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认可,进行工程质量的控制,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人员的素质和足够的数量,仪器设备是否齐全,性能是否完好,操作方法是否规范、资料管理的是否有序等是工程质量的最基本的保证。工程质量的预控和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原则是工程质量关键之一。各种抽样试验频率原则上控制在不少于20。对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和无现成标准可循的项目,施工单位

39、应提供相关的科技资料及鉴定报告、拟定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和规程,报送监理办审查,由业主批准后使用。业主委托科研单位使用的新材料,可经业主批准后,通过监理工程下令使用。(2)现场监理现场监理是对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及材料、机械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采取全过程旁站、全环节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管理。现场监理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监理办主任应经常巡视工地,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每天巡视施工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现场监理及助理人员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应在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

40、检查和进行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频率抽取试样,并做好施工记录,如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压实度,砂的含泥量测定等。7.2.1.3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如发现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设计文件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要及时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修补或返工,使之满足质量要求,未经修复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施工,如果类似的情况重复出现三次,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分管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下令将其清出出场,并按程序上报监理工程师核实后,报业主批准执行。对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支付。如有必要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业主可以雇佣其他施工队伍进行修复或返工

41、,其费用从原施工单位的款项中扣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现场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尽快提出事故报告,并汇报监理办和业主。同时,监理办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调查、测试分析,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缺陷和事故处理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经业主同意后,由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进行修复或返工。未经批准而自行处理的,不予计量支付和验收。7.2.2工程进度监理各合同段施工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编制工程施工总体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程进度网络图、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及说明、全部支付的现金流动估算报监理办审查后,报业主批准。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在各项目开工前,编制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阶段性的

42、年度、月计划和相应的流动资金估算,报监理办审批,在报送月工程进度计划的同时,应报送上月工程进展情况报告。监理办在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第一份进度计划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提交工期计划的时间、内容、数据、图表、文字说明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能否满足监理工程师的审查要求,该工期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施工单位在投标书中的承诺。(2)施工计划的安排与业主对现场提供的时间表是否有矛盾,是否预留了足够的动员时间和清场时间,是否为监理工程师审批计划、履行职责留有充分时间。(3)施工计划的安排是否注意到某些工艺试样在技术规范中与进度相关的联系。例如:桩基础工程试验桩、软基加固处理试验等是否在工程计划安排中做了充分的

43、时间考虑。(4)工期计划的安排是否统筹考虑了临时道路、用水、用电、临时用地、现场环境保护及天气状况等诸因素的影响。(5)现金流动计划是否能适应工期计划的要求。(6)按合同规定对工期计划的批准并不意味着施工单位解脱承担合同的任何责任。7.2.2.2进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比较,如发生偏离,要及时提请施工单位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各方关系,加快工程进度,或调整修改计划,以保证事项阶段性目标和总进度目标。对加快工程进度所采取的措施,方案及修正计划均应经监理办审查后报业主审批。施工单位工期的延误,虽然采取了措施,但仍

44、然不能实现阶段性进度目标和总体目标,或拒绝执行监理办的加快施工进度的指令,监理办应发出书面警告,并及时报业主决策。监理办要检查施工单位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的每日实际进度记录和每月进度分析报告,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和影响工程进度的不利因素,作为调整和修改计划的依据。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应严格按照图3“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监理工作程序”进行。凡不按程序控制者,监理工程师均不予受理和认可。7.2.3工程费用监理工程费用监理的核心是计量支付,以经济手段控制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本项工程是以合同综合单价、按合同规定计量为基础的支付方法。7.2.3.1工程计量按照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文件等规定

45、的内容、范围和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时先由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提出计量申请,必须附有相关资料,经监理办审查有关准备资料合格,双方到现场共同测量计算后,施工单位填报中间计量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对资料不齐全或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工程暂不计量,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对于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或批准的工程,即使施工单位不派人到现场测量,也可作为支付依据。据实计量是以现场测量和图纸、变更设计资料计算的总量为控制量。分阶段计量、不管采用何种计量方式,其累计总量均不得超过控制总量。7.2.3.2工程支付在合同实施期间,对工程的前期支付、中期支付和最终支付的所有应支付的项目都必须按照合同文件和有关

46、规定的程序,由施工单位提出有关报表和申请,经监理办公室审查、确认扣除应扣款项后,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业主审批后签发支付证书。单价调整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计日工的使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计日工按合同单价计费,缺项的单价由施工单位按其投标报价及单价分析的原则、内容和费用结合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编制,报监理办审查,监理办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再报送业主批准执行。7.2.3.3计量支付程序施工阶段计量支付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凡不按程序进行的,监理工程师均不予受理和认可,其程序为图4所示7.2.4合同管理依据合同文件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妥善解决合同管理范围内

47、的工程变更、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违约、争端、分包等问题,对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合理工程费用的开支,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7.2.4.1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施工阶段影响费用控制的重要因素。一般情况下,除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或原设计存在明显缺点外,均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不要轻易改变原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可以由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中的任何一方提出。在本项目中,工程变更分为:小型变更、一般变更、重要变更、重大变更等类型,不同类型的变更按业主授权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均应按照图5“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监理工作流程图”的规定办理。所有变更均须设计单位或其代表同意。7.2.4.2工程延误工程延期指竣工期的延长,一般是不允许发生的。但如果发生,则按照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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