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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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市XX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59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6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31第一章 招标公告XX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XX己由XX以xx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X,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XX。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XX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XX核准(招标事项核

2、准文号为XX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XXX)的招标代理机构是XX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XXX。2.2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XX模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为新建住房XX套,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配套商业及物管用房约XX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小区道路工程、装饰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等。2.3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和施工总工期:XX日历天。2.4招标范围:(1)勘察设计:包括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审查(不单独计费)和施工建设配合

3、、项目管理、施工和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等设计全部工作以及地质勘察及相关的工作内容。(2)施工: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要具备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来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单个标段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通用工程招标不设置类似业绩要求,其余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的项目业绩,为5年内不超过2个(0-2个),

4、3年内不超过1个(0-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含3家);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XX 月 9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 XX 月 16日 23 时 59

5、分(见附件XXX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XXXXX),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证数字证书(CA)购买招标文件;未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XXX 月 7日 9 时30 分,地点为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楼本项目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

6、时在XX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XX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XX局 招标代理机构: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XX 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X栋XX号邮 编: / 邮编: / 联系人:XXX 联系人:XXX电 话:XXX 电话:XX传真: / 传真:XXXXXX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户: / 2016年XX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XXX局地 址:XX号联系人:XXX电 话:XXX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XX市XX区XX号联系

7、人:XX电 话:XXX1.1.4项目名称XXX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1.5建设地点XXXX侧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补助及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勘察设计:包括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审查(不单独计费)和施工建设配合、项目管理、施工和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等设计全部工作以及地质勘查及相关的工作内容。(2)施工: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总工期: XXX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1.3.3质量标准1.设计:本项目所有单体工程必须采用XXX建筑进行设计,

8、并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要求。2预制构件生产:预制构件的生产与运输,要求构件工程质量及运输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3.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到达具有示范性效果的工程质量;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强制性检验检测标准及符合业主要求。4.各项指标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要求,必须满足本项目立项批复及相关批复要求。5.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文件内容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勘察乙级及以上

9、资质。财务要求:近 3年(2013年-2015年)无亏损。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 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设计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施工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价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包括所有成员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专业建筑工程,级别贰级或以上,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

10、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设计单位人员)。技术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施工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人员)。其他要求:(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 应的证明、证件。(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满足)。1.4.2是否接受联合

11、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单位,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含3家);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XXX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XXX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

12、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有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互相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

13、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1.9.1踏勘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分包。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书、澄清文件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14、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的其他内容3.2.1投标报价本次投标报价分为工程设计费和建设施工总承包费两个部分报价。(1)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由投标人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5 】299 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自行以下浮比例报价。 (2)本项目的建设施工总承包费:本工程最高限价为县财政评审中心根据2

15、015年XX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XXX省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XXX市最新材料造价信息等文件出具的招标控制价。各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为基础结合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下浮比(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费、暂列金、暂估价不纳入报价下浮范围,最终以国家相关规定按费率计算)。在招标结束后施工过程中若因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范及相关文件有变化,则按国家、xx省最新文件执行;工程量以发包清单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审计后的金额为准。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16、(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帐至交易中心对应银行账户,经基本账户所在银行的支付系统,在XXX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以网上支付方式从网银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以发布到网站上的招标公告中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XXX万元。开户单位:以报名后系统中对应的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为准开户银行:以报名后系统中对应的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为准账号:以报名后系统中对应的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在XXX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

17、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凡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准确到达以上帐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项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及时将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单位保证金退还名单交由X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的通知后3日内退还相关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因招标人在评标后5日内未将退还投标保证金名单交由X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应通过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在开标后的第六日退还中标候选人之外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此时如果出现不宜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则相关责任由招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且招标人应在合同签

18、订后2日内将应退还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名单报送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的通知后3日内退还相关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招标人与中标人未签订合同,则在投标有效期满时,招标人应通过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此时如果出现不宜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则相关责任由招标人自行承担。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

19、签订合同。(3)中标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中标行为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由于无故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对超过部分应当进行赔偿。如果中标人拒不按承诺赔偿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追偿,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记录不良信用行为。(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近3 年(2013至2015)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近3 年(2013至2015)

20、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 年(2013至2015)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

21、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四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

22、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帖方式左侧

23、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表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也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24、)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X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检查其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2)开标顺序:按照开标系统从网站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 5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XX办发XX号第XX条、XX府发XX号第XX条和XX发改政策XXX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6.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25、,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7.3.1履约担保若申请人经评审委员会推荐为中选第一候选人,须在协议签署前缴纳项目总投资10%即人民币XXX万元(XXX)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证期限至建设期结束。若中选候选人不能按期缴纳,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发包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有权选择其他候选人。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 50%,保函担保占50%。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账户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

26、格式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和小签(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分设计和施工标段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

27、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XX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下浮动幅度(2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3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注:(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

28、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根据XX府发XX号,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第一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3年内XX境内项目施工不接受其投标,并纳入信誉“黑名单”。1

29、0.4建设资金拨付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建设资金拨付的具体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0.5合同中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10.6压证施工制度本工程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施工、监理项目中标人应当按其提供投标文件承若的设计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经同级行政主管部门

30、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封存于项目业主单位,至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给予退还。10.7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8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按照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办法的通知 XX府办发XXX号 执行。10.9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

31、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10.10招标文件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人编制的内容与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2007年第56号规定“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省进一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一致或抵触,不一致或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一步要求的内容为准。(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

32、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14(3)的原则处理。10.11招标文件的解释(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3)招标人自行编制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制的内容有争议的,由备案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2招标文件中的“注”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内容,仿宋五号

33、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10.13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投标限制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该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凡弄虚作假被查实的,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10.1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34、,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者提供给第三人。10.15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6信用严格执行XX省“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被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10.17投诉处理凡对招标文件、招标程序、招标结果以及其他涉及招投标的具体工作事

35、项进行质疑、信访、投诉的,由项目审批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修订)进行处理。对于不是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真实意愿表达、投诉事项不具体等情况,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其理由;对情节恶劣的虚假投诉,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工作执行XX发改XXX号文件规定。10.18其他说明1、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若本项目图纸或工程量清单关于报价方面的文字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与图纸

36、或工程量清单文字表述不一致时,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文字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4、中标后中标单位进行地质勘探、方案设计、并出概算文本,待初设方案及概算通过业主和规委会确认后,中标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经审图机构和发包人聘请的专家审查确认后,由发包人聘请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施工图预算并送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财评价格依据投标下浮比例(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费、暂列金、暂估价不纳入报价下浮范围,最终以国家相关规定按费率计算)确定施工费用;勘察设计费按3.2.1执行,合同暂定价款为勘察设计费及施工费之和。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

38、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39、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40、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4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

42、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

43、,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

44、或内容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XXX)”,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2.2.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所有投标人澄清。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XXX)”,凭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获取澄清和补遗。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XXX),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

45、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3.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价格清单;(6)承包人建议书;(7)承包人实施计划;(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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