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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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新办办事指南办理事项: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1.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5.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6.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8.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9.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0.食品留样制度、I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2.定期清洁卫生间制度等保证食品安

2、全的规章制度;五、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依据:1.食品经营许可许可管理办法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免费工作流程或工作流程图:现场核查发放证书受理审查审批(出具通知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变更一办事指南办理事项:申报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四、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依据:3 .食品经营许可许可管理办法4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当场办结收费依据:免费工作流程或工作流程图:出具准予变更通知出证食品经营

3、许可证(餐饮类)注销办事指南办理事项: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二、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三、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四、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依据:5 .食品经营许可许可管理办法6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当场办结收费依据:免费工作流程或工作流程图:国受理审核,匕出具注销嬷)-A1.A1.I41通知书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类新办办事指南办理事项: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报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图、操作流程图4、保证食品安全

4、的规章制度。5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6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免费工作流程或工作流程图:现场核查审批(出具通知,发放证书受理审查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类)变更办事指南办理事项: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报材料:一是申请变更食品经营

5、许可经营者名称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2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 .变更经营者名称后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4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二是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2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后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4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三是变更主体业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6、。2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 .主要设施设备发生变化的,提需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没有发生变化不需提供此项材料。4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四是变更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2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 .主要设施设备发生变化的,需提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没有发生变化不需提供此项材料。4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

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免费工作流程或工作流程图: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类)注销办事指南办理事项: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报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免费工作流程或工作流程图:品受理审

8、核;,一,出具注徜HaIA1.通知书|AB特种设备登记办事指南办理事项:锅炉、起重机械、气瓶、电梯、压力容器、场内机动车、压力管道申报材料:1、使用登记表;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法律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9、,登记机关应当完成审查、发证或者出具不子登记的决定,对于一次申请登记数量超过50台或者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可以延长至2个工作日。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且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登记机关对申请资料有疑问的,可以对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核查。进行现场核查的,办理使用登记日期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收费依据:不收费特种设备变更办事指南办理事项:特种设备变更申报材料:1、改造变更。特种设备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改造质量证明资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需要监督检验的),申请变更登记,

10、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2、移装变更。(1)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2)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向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

11、更证明。移装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按照规定向移装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使用登记。3、单位变更特种设备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产权单位凭产权证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人使用后30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希再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

12、的定期检验报告,按照要求重新办理使用登记。4、更名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名称变更时,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资料,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办理更名变更,换领新的使用登记证。2台以上批量变更的,可以简化处理:登记机关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5、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按照规定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右上方标注“超设计使用年限”字样。法律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收费依据:不

13、收费特种设备注销办事指南办理事项:特种设备注销登记申报材料:1、停用。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告知登记机关。重新启用时,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2、报废。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特种设备,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产权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特种设备报废时,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办理报废手续,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向登记机关办理

14、报废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非产权所有者的使用单位经产权单位授权办理特种设备报废注销手续时,需提供产权单位的书面委托或者授权文件。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收费依据:不收费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服务指南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 .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3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4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

15、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服务指南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投资人的,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变更企业住所的,应提交变更后的住所使用证明。 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的,提交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变更证明,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

16、,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无需提交本项材料。3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4 .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增设分支机构备案的,提交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撤销分支机构备案的,提交分支机构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其他事项备案的,无需提交本项材料。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服务指南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 .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3 .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

17、清算人的证明。4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3项材料,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承诺时限: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服务指南1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2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3 .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委派信息即可)。4 .从事法律

18、、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5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1 .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服务指南2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3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提交变更后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负责人的,提交投资人免去原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文件、委派新任分支机构负责人文件及其身份证件

19、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委派、免职信息即可)。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的,提交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变更证明,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涉及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提交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无需提交材料。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办理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个人

20、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服务指南1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2 .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3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说明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2 .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3 .对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申请人无需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原

21、件或复印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的,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时限: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服务指南1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

22、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合伙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4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载明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出资情况或提交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5 .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23、设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本规范。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服务指南1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 .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3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主要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涉及其他登记事项

24、变更,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材料。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合伙人姓名(名称)、住所变更的,提交合伙人姓名(名称)、住所变更证明文件,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退伙变更的,第2项的变更决定书应当载明退伙事由,提交申请书的附表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入伙协议、提交申请书的附表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1)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合

25、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4)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5)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6)其他合伙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变更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其他登记事项变更,无需提交本项材料。4 .变更事项涉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

26、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胃喙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5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6 .涉及换照的且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7 .备案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合伙协议修改备案的,应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注销清算人备案的,提供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及清算人成员名单;清算人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事项备案的,无需提交本项材料。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适用本规范。2、合伙企业备案登记仅需提供第1.7项材料。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合伙企业

27、注销登记服务指南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已经在报纸上刊登企业清算公告的情况)。4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3项材料,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承诺时限: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合伙

28、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服务指南1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 .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和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委派信息即可)。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6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适用本规范。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

29、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服务指南1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3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4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说明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1 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3 .对通过全程电子化

30、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申请人无需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的,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4 .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时限: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服务指南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2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6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

31、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 .住所使用证明。8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10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注:1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适用本规范。2 .申请人是指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服务指南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2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3 .法定代表人签

32、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4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5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出资总额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6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7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信息。8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9 .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注:1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

33、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2 .申请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者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服务指南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2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3 .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4 .营业执照。5 .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清算组全体成员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6 .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7 .因合并、分立而

34、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8 .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9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注: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2.申请人是指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承诺时限: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服务指南1

35、.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2 .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5 .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6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7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注: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适用本规范。2.申请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指定代理或者委托代理人。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36、服务指南1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2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或者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根据成员大会变更决议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4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场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5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6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7

37、.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注: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2.申请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1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2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3 .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组负责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4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注:1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2

38、.申请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组负责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承诺时限: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服务指南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2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增设备案应提交增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销备案应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通知书。3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4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及章程修正案。注:1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2 .申请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服务指南1 .申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

39、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办理。2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 .个体工商户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名称中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个体工商户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

40、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4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5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是其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6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7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

41、不收费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服务指南1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3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

42、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 .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5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6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

43、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7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9 .在选择的类型口中打女10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4、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或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服务指南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

45、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3 .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事项。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除填写变更事项外,还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首次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4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5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申请类1.3(第3页)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6 .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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