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招投标文件范文哈西阳光家园二期B区庭院景观道路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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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西阳光家园二期B区庭院景观道路工程 招标文件哈西阳光家园二期B区庭院景观道路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G0100G11336招 标 人: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日 期:二一一年八月 招 标 文 件 审 查 表 工 程 名 称哈西阳光家园二期B区庭院景观道路工程工 程 地 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绥化路与宁安路交角处建 设 单 位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编 制审 核审 定盖章:盖章:盖章: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理机构:法定代

2、表人:2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目 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8第二卷第六章 图 纸99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01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29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编号:SG0100G1133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西阳光家园二期B区庭院景观道路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哈发改审批201094号),招标人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绥化路与宁安路交角处。

3、2.2建设规模:一标段面积约16850平方米;二标段面积约14540平方米。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共212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内的项目及清单项目内容。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一标段:小区庭院景观工程,投资额约540万元;二标段:小区庭院景观道路工程,投资额约50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一标段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 理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只允许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兼投。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8月9日至 2011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

5、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8月9日至2011年8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

6、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建设网、黑龙江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邮 编: 150090 联 系 人: 谢女士

7、 电 话: 0451-82362805-8008 传 真: 0451-82362805-8000 电子邮件: hljzxzb 网 址: www.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1 年8月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451-82362805-8008传真:0451-82362805-8000电子邮件:hljzxzb1.1.4项目名称哈西阳光家园二期B区庭院景观道路

8、工程1.1.5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绥化路与宁安路交角处。1.1.6建设规模一标段:面积约16850平方米; 二标段:面积约14540平方米。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内的项目及清单项目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共212日历天。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

9、资质的法人,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并在有效期内。信誉要求:20082010无不良信用1、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2、投标人应有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经理资格: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10、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投标人如果是非本省注册企业,应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开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2、投标人只允许参加一个标段投标。3、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投标的,只接收母公司投标或不超过两个的子公司同时投标。4、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5、各标段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造价员1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人员。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

11、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召开地点:另行通知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前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广联达电子光盘,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前2.2.2投标

12、截止时间2011年9月28日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广联达电子光盘、和投标人所认为准备的其他业绩或证明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基本账户开立在哈尔滨银行的企业除外,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以“辖内通存”的方式转入专用账户。)金额:10万元/标段递交方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

13、投标办公室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1、(1)户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账号:1231011290250025(3)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道里支行2、在递交投保证金同时向哈尔滨银行道里支行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传真件。传真电话:0451-84672527、84616254。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1年9月15日 17时前。注意事项:1、电汇凭证传真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全称及标段号。2、各投标单位汇款后,应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3、各投标单位缴存投标保证金应按工程项目所投标段汇款,不得将所投

14、多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合并汇出。4、投标保证金到账以哈尔滨银行道里支行专用账户收到款项为准。5、开标当日以哈尔滨银行道里支行出具的“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到位证明”为查验依据。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200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12月 31 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200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12月 31 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200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12月 31 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 七“备选投

15、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 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7.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 肆 份,并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一份。中标人需增做投标文件副本伍份。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两册,分别为: 商务标,包括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中一至五的内容; 技术标,包括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中六至十的内容;每册采用左侧书本方式装订或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1投标文件包装投标单位应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密封在两个外包封中

16、。技术标中不得体现投标报价。投标光盘及广联达光盘必须密封在商务标的密封袋中。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工程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并注明经济标或技术标)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外层密封袋上不可以有投标单位的名称、标志、公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道里区民安街122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公示期后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9月28日9:00 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道里区民安街122号)5.2开

17、标程序(1)接受投标文件(2)密封情况检查:外包封合格性查验。(3)开标顺序:先开技术标,资格审查 、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商务标,进行商务标评审。(4)复制评标专用光盘,计算得分。(5)工程计分汇总,评标委员会复核。(6)公示,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电汇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履约担保提交的时间: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交付有关履约担保的具体要求,执行担保法和黑龙江省建设

18、工程担保暂行办法(黑建建200810号)的规定如果中标人不遵守合同签署和按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视其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完成后。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与本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性质、运作模式类似的工程项目。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已在省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并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开标三日前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出,任何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超出此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

19、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 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 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 组织设计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商务标必须使用广联达软件(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必须含水印码打印,且水印码与纸质文件的水印码相同,商务标电子光盘内容必须与商务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并保证评标过程中数据可以自由读取。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光盘一份,备份光盘一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填写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正副光盘一起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

20、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一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7中标公示在中标

21、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22、”、“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

23、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标后项目班子人员证书代保管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及工程需要配备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包括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造价员1人),不予承诺的按照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配备的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应持岗位证上岗,安全员应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要求处理;合格证书,并要证企相符(以母公司资质投标的,项目小班子人员必须属于母公司岗位,不得使用母公司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人员岗位证书;同一母公司的各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24、子公司不得相互串用项目管理人员和证书)。开标当天只需提供建造师(项目经理)原件,其他人员证件需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将按标书配备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资格证件报招标监管机构存档备案,招标监管机构查验合格后予以备案,如招标监管机构查验不合格,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规定时限内中标人未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中标结果无效。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作出的承诺、填报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及其他内容未经招标人同意均不得再做任何形式的变更或调整。本工程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如确需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且按5万元/人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直至取消

25、其中标资格。10.1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并执行相应让利,由中标人支付。10.15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按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经字【2010】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10.16养护保活期道路及硬铺装保修期2年,小品、健身器材等保修2年,灯具保修期3年,所有绿化工程100%保活。乔木养护保活3年,灌木、草坪养护保活3年、花卉养护保活1年。养护期间如出现苗木枯死,将及时补植并顺延养护期。其它部分遵守

26、国家相关规定。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7、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

28、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

29、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

30、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

31、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

32、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

33、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书包括:(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书包括:(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资质、财务、业绩);(10)投标人须知前

34、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报价说明3.2.3.1总体规定(1)报价范围:本标书报价内容为划分标段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给定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报价方式:1)本工程报价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标准执行建设工程工

35、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将采取设定拦标价方式,确定的拦标总价为(开标时间3日前公布)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高于此拦标价时将被视为废标,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3)除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及答疑外,投标人亦应自行了解工程所在地相关地质、地坪材料、工程位置及周边道路、存储空间、运输条件、装卸限制、交通管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人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4)本项目不接受总价让利,如出现任何形式的总价让利,投标文件均将被视为废标。5)招标人有改变原设计的权利,如遇重大变更,在签约前,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不蒙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

36、的前提下,推迟或终止所有招标;在签约后,招标人有权根据方案变化情况适当调整工程的工期。6)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2.3.2分部分项工程报价(1)报价依据:1)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3)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计价定额;4)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5)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6)混凝土施工应执行哈建发2005167号文件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未将商品混凝土价格计入,将被视为该部分报价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7)砂浆施

37、工应执行哈尔滨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政府令2010年219号)文件全部采用预拌砂浆,未将预拌砂浆价格计入,将被视为该部分报价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8)黑建招20061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9)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10)黑建造价20108号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11)黑建发201011号关于下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12)黑建造价20106号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

38、费计取管理办法;13)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材料价格;14)其他现行省市有关文件及规定。(2)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不允许更改,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废标;每一个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3)各清单报价表中费用的构成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作内容为准,未特殊说明的,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为准;图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不一

39、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4)关于材料及机械报价:1)材料价格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市场确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全周期可能的价格浮动并承担因此带来的风险。2)材料价格为该项材料运输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格”, 即包括此类材料本身价格、材料采购保管费及材料运输费、进口材料应考虑海关税等一切其他与之相关的费用。不含材料安装费、现场保管费、根据工程需要的加工费等,如发生上述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上述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3)根据哈建发2005167号文件混凝土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4)投标人须将分部分项清单报价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价格单独提取,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投标清单格式表中的“

40、主要材料价格、用量统计表”据实列出。5)投标人填报的主要材料价格必须与投标人分部分项报价中对应部分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相应“材料费”相一致,如发现存在不一致,招标人有权予以修正和调整。6)投标人所采购的大宗设备、材料及影响项目功能的所有主要材料(如商品混凝土外加剂等),设备进场前必须就规格、型号、质量、价格、供货期限等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检验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7)投标人应自行实踏现场考察残土外运距离、并考虑外运过程中的环保、交通拥堵及交通管制带来的不便,自主报价3.2.3.3措施费报价(1)报价依据: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文件;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1、其他与之相关资料。(2)措施费包括定额措施费、通用措施费,投标人需根据前条“报价依据”,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投标人应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详细列明所取的措施费子项的内容(名称)、单价、工程量、合计等内容,按招标人给定格式内容据实填报,未按规定填报者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废标。3.2.3.4安全文明施工费(1)报价依据按招标人给定金额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作为投标竞价的优惠条件,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导致废标。3.2.3.5 其他项目费报价(1)暂列金按招标人给定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导致废标。(2)材料暂估价及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人给

42、定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导致废标。(3)总承包服务费作为可竞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按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相关规定计入报价,结算时不在另行找补。3.2.3.6规费及税金报价(1)税金报价依据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哈建发2010275号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黑建造价201012号文件的通知其他相关规定(及现行规定)税金不得列入投标竞价项目,不得作为投标竞价的优惠条件,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导致废标。(2)规费按招标人给定金额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作为投标竞价的优惠条件,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导致废标。3.3

4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3.4.3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4招标人

44、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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