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镇(村)个人房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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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镇(村)个人房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县镇(村)个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 理工作,规范镇(村)个人房屋的建设行为,促进城乡建设 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住建厅印 发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限额的通知、XX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 际,制定本办法。一、实施范围本规定所指个人房屋建设工程是指各镇人民政府辖区 内(以下简称实施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个人房屋建 设工程(县城

2、管控区除外)。二、总体要求(一)建设规划管控。加快实现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全覆盖,建设规划应与土地利用、防震、防洪、地质灾害防 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强化建设规划对镇(村)个人房屋建 设的基础性指导地位,严格执行XX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 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镇(村)个人房屋建设的规划许 可和用地审批管理,对镇(村)个人房屋建设选址、层数、 层高等内容必须按照审批许可进行审核管控;合理避让自然 灾害隐患点,特别是存在地震、洪涝、山体滑坡及地质条件 不稳定等隐患的区域,确保镇(村)个人房屋建设选址安全; 镇(村)个人房屋建设须能够和谐融入镇、村庄布局和景观。(二)房屋结构设计。镇(村)个人房屋设

3、计须达到“强 基础、有立柱、打圈梁、重质量”的基本要求。二层(含二 层)以上的住宅,建议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三)施工主体。承接镇(村)个人房屋建设工程业务 的建筑工匠应具备相应建筑施工技能,应当选择经培训考核 取得合格证的建筑工匠来承接业务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建房 户应与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 方权利义务和质量安全责任。(四)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建立健全镇(村)个人房 屋建设工程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管理员,有 条件的镇还可以设置建设协管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 构,对镇(村)个人房屋建设工程实施技术指导和管理。应

4、 当选择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建筑工匠来承接业务范 围内的建设活动。(五)质量保证措施。1、基础工程,基槽(坑)按照施工图开挖完成后,镇(村)个人房屋建设工程管理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 槽,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基础工程施工。2、建筑材料,采购的钢材、水泥等主要建材,要有产 品合格证明、出厂合格试验单,确保材料质量达标。3、施工管理,建房户、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匠必须按设 计图纸施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 质量安全。(六)施工安全措施。1、外墙脚手架:建筑高度24米(含24米)以下个人 房屋建设工程,可采用双排竹脚手架,脚手架选材要有足够 强度、刚度,架体和建筑物的连接应满足

5、规范要求,架体内 侧采用绿色安全网进行防护,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竹脚 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的要求。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个人建筑,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外 墙脚手架施工方案,必须采用钢管搭设外墙脚手架,附墙件 及钢笆网设置符合规范要求,架体内侧应采用绿色安全网进 行防护,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术规范JGJ-130-2011的要求。2、模板支撑系统: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T62-2008的要求实施,优先采用钢管门架、扣件式、轮 扣式等进行搭设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3、施工升降机械:优先采用施工升降机或井字架物料 提升机,严禁使用简易卷扬机、报废机械等。

6、4、高处作业:作业人员要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对建 筑物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尚未安装栏杆 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楼层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 上线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侧边等要进行有效防 护方可进行施工。5、临时施工用电:必须安装IOOA以上漏电保护开关装 置,施工电缆不得以花线、铝线等代替,线路要按要求进行 挂设或套管敷设,严禁乱拉乱接。施工机械实行“一箱、 一机、一漏、一闸”的规定。(七)竣工验收。按XX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的规定,镇(村)个人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后,建房户应及时 向镇人民政府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责任落实(一)建设主体责任

7、。建房户承担个人房屋建设工程质 量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对其建设行为和建设房屋工程的质 量安全负总责。建房户应购买建筑意外伤亡保险,选择有相 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建筑工匠,并签订的施工合同,按合同 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管,确保自建房符 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相关部门责任。1、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对个人房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 理,组织建筑工匠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农房建筑 设计通用图集并无偿提供给建房户使用。2、压实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要切实加强个人房 屋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规划许可的审批,建立网格化管理体 系,加强日常巡查,真正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镇(村) 个人房屋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三、法律责任(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自觉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 监管,服从执法人员现场管理。(二)各镇人民政府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依法 管制、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理,对因不听制止造成严重后 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四)本办法自2023年1月I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期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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