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教学楼、食堂兼风雨操场、厕所建安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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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BIDDING DOCUMENTS招标编号:GXZB-2011-60项目名称: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教学楼、食堂兼风雨操场、厕所建安工程招 标 人: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1年11月10日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教学楼、食堂兼风雨操场、厕所建安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2.4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教学楼、食堂兼风雨操场、厕所建安工程建设地点: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校园内 工程规模:教学楼为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约4282.7;食堂兼风雨操场为框架结构三层,其中屋面为网架屋面,建筑面积

2、约3380.82;厕所为砖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约319。工程总投资约1162.84万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教学楼、食堂兼风雨操场、厕所的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22.5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且无

3、在建项目;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近二年内(2009年11月2011年10月)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经长沙县建设局备案(备案登记必须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3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及单位自筹42.19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52.18投标保证金额数为:人民币壹拾万元。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银行帐户上。6/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时间:投标人可于20

4、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6日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3室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71.6投标预备会(招标答疑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进行澄清。 82.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92.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时间:2011年1

5、1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单位: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星沙开发区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102.24开标时间: 2011年11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址: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112.25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详见招标文件规定12 2.29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基础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15%;工程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40%;整体工程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付至合同总价的60%,在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评审出具报告且完成备案后一年内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满二年后付清,每次拨付

6、工程款凭施工方建安税务发票方可付款。工程款付款期间不计利息。132.28(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柒拾万元整,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银行帐户上。 目 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A 总则5B 招标文件7C 投标文件的编写8D 投标文件的递交10E 开标和评标12F 授予合同16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8第四章 建设工程技术部分28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31结 尾 98第一章 招标公告1、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教学楼、食堂兼风雨操场、厕所建安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长县发改投2011302号),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拨款及单位自

7、筹,已基本落实到位。长沙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下列条件的施工承包单位前来投标。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校园内,其中教学楼为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约4282.7;食堂兼风雨操场为框架结构三层,其中屋面为网架屋面,建筑面积约3380.82;厕所为砖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约319。招标工程造价约1162.84万元。2.2、招标范围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教学楼、食堂兼风雨操场、厕所的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2.4、要求工期:180(日

8、历天)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3、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3.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3.4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3.5长沙县外建筑企业、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及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

9、0967号文件的实施细则,须经长沙县建设局备案(该文件通知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可查询);3.6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近二年内(2009年11月-2011年10月)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注: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4、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6日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3室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

10、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5、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和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屏及公示栏)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507497348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253022011年11月10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A 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

11、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工程项目。2、定义2.1 “招标人”系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2.2 “招标方”系长沙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施工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3、资金来源 县财政拨款及单位自筹,项目资金已基本落实。4、工程概况建设单位: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工程名称: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教学楼、食堂兼风雨操场、厕所建安工程建设地点: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校园内工程规模:教学楼为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约4282.7;食堂兼风雨操场为框架结构三层,其中屋面为网架屋面,建筑面积约3380.82;厕所为砖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约319。工程总投

12、资约1162.84万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180天(日历天数)招标范围: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教学楼、食堂兼风雨操场、厕所的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5、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5.1 投标人可于 2011年 11 月 10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6 日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3室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

13、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6、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6.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6.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6.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6.4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6.5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2009年11月2011年10月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前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

14、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经长沙县建设局备案(备案登记必须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 长沙县内与县外施工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及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的实施细则,须经长沙县建设局备案,且备案登记必须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长沙县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必须经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且备案登记必须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备案地点:长沙县建设局建

15、管站企业科(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区望仙路73号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联系人 :陈小姐,联系电话:0731-84014036)。注意:本项目无现场报名及投标建造师申报和考察环节。开标时对投标建造师进行资格后审,对投标建造师的在建项目查询将在投标截止时进行。投标人在确认投标建造师时,不得将有在建工程的建造师作为投标建造师,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7、招标与投标委托7.1 招标人全权委托招标方代理招标业务,协调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7.2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现场勘察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与本工程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

16、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9、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B 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1)工程图纸及其它有关资料;2)招标方在投标截止前发放的所有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文件。10.2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缺漏,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招标方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检查招标文件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方不承担责

17、任。11、招标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11.1请各投标人注意,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召开招标预备会(答疑会议)。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文件内容存在疑问要求澄清的,可用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联系人:吴先生,地址:长沙县星沙尚城商务楼A栋1601室,传真号码:0731-84025302),但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工作日(2011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17:00前)使招标人收到。逾时收到的要求澄清或质疑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答复。11.2招标人在质疑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澄清文件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和长

18、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进行公示,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看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613室领取。12、招标文件的修改12.1 为了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和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12.2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发出后直到开标时间前都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文件、补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的文件和通

19、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看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613室领取。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或领取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C 投标文件的编写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 投标人与招标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13.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组成,胶装装订成册。商务文件按下述要求顺序装订,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编制。14.2投标文件的组成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以下所要求的内容编制,不得漏项。投标文件组成如下(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

20、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投标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见附件一);(2)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长沙县外企业还须附县建设局备案表(备案登记必须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及近二年内(2009年11月2011年10月)完成过的2个(或2个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和合同必须是为相匹配的同一项目,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原件进行审核,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审查确认);(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单位盖

21、公章)(格式见附件三);(4)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商务文件正本为原件,商务文件副本为复印件;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5)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书(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承诺合同单价和承诺合同总价作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所有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逐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管理部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22、);专职安全员C证和安全员的上岗证书(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相应的上岗证资料(复印件);建造师和安全员证书上的持证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上岗证书上初始单位非本投标单位,则必须在标书中附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近半年(2011年5月至10月)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的复印件(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必须盖有社保部门的单位公章);且不能一人多职;注:长沙县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必须经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附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7)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表。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投标承诺书按提供的格式填

23、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工程投标报价16.1本工程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具体详湘建价2009406号文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16.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承诺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承诺合同单价和承诺合同总价作为投标价,投标价格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6.3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有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逐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

24、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6.4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为人民币表示。16.5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承诺合同单价和承诺合同总价报价,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修改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工程内容及子目单价、合价,则按废标处理。17、投标工期及质量17.1 工期:180天(日历天数)17.2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价指标达到合格的评定标准。18、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18.1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时预交人民币柒拾万元整的(预交)施工履

25、约保证金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银行帐户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银行:长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8008 1050 0093 0932 2012注: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帐单的“款项来源”栏内注明项目名称(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教学楼、食堂兼风雨操场、厕所建安工程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单位(或个人)帐户转汇入。如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帐户转汇入,招标人不承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已递交,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8.2请各投标人注意

26、银行转帐的时间差及时交纳好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与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的银行收帐通知核对,投标人未能按时(2011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前)出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或者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在2011年11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未收到其足额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者,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拒收其投标文件。18.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和本项目(预交)施工履约保

27、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8.4 投标人未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法定中标公示期(10天)满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一律采用转帐方式汇至投标人帐户;投标人已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同样采用转帐方式汇至中标人帐户,(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即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由长沙县招标采购局转汇至招标人帐户;投标人开标后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9.1 自开标日

28、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商务标)的签署及规定20.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按本须知第14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20.2 投标书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0.3投标书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其它副本可复印。20.4

29、 投标文件不能用拉杆夹装订或打孔夹等进行装订,必须进行胶装,否则将按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20.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20.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1.1 投标文件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21.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1.3如果一个投标人提交两

30、套以上(含两套)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招标方将拒收该投标人所有的投标文件。22、投标截止时间22.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22.2招标方将凭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和足额的本项目(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及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收据收受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22.3 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拒绝接收(视同废标)。23、投标

31、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2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等字样。23.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通知送达招标方为准。23.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E 开标和评标24、开标24.1 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0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

32、投标单位须派单位法定代表人于2011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4.2 投标证照:24.2.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应带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拟任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投标单位基本存款帐户备案回执单原件(未取得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备案回执单的投标人,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长沙县外建筑企业的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原件(备案登记必须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长

33、沙县外建筑企业近二年内(2009年11月2011年10月)完成过的2个(或2个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和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和合同必须是为相匹配的同一项目)。以上规定的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县级及以上建管部门或年检、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以上证件必须在 2011年11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交齐,否则以上证件缺少个(或个以上)或经查验1个(或1个以上)无效,评标委员会有权以资质证件不齐无法核实为由,鉴定该投标单位为不合格投标人。注:法定代表人所

34、带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能用第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代替,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评定为不合格投标人。24.2开标会议在县纪委及县招标采购局监督下,由招标方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24.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抽签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24.5 招标单位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25、评标25.1 评标内容的保密25.1.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确定中标单位前,凡属于

35、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单位和评标无关的其它人泄露。25.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5.2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25.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5.3.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5.3.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

36、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5.4 评标办法25.4.1 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5.4.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投标须知前表第11项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定,评标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

37、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人的活动。评标分两阶段进行,即:第一阶段: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确定进入公开随机抽签的投标人的名单。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轮抽签定标阶段:(1)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不同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2)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3)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4) 投标文件对合同中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的;(5)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无效

38、的;(6) 投标文件未采用胶装装订的;(7) 投标文件未按第14.2条规定编制的,或者编制的内容有缺项漏项的;(8) 投标文件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投标文件封面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 投标书中实质内容部分字迹辩认不清,或者有涂改而又未按20.5条执行的;(11) 其它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12)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投标人不能提供24.2.1条所列资料证明其法定资格及投标资格的;(1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和足额(预交)履约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和(预交

39、)履约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的;或开标时未取得基本存款帐户备案回执单的同时也未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的;(14)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带个人身份证原件的;(15) 法定代表人所带身份证不是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16) 法定代表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17) 投标书中出现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不同的投标总报价而又不能通过澄清的;(18) 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9) 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20)

40、 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四)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未签字的;(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代理书,且不对该项内容进行评审);(21)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一页(或一页以上)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或一页(或一页以上)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22)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属于长沙县建设局按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及长县建20096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中有关

41、清出制度规定的;(23) 长沙县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不是经长沙县建设局备案登记确认的,或备案登记未在规定有效期内的;(24)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在工程内容,工程数量、合同单价、合同合价上有不一致的;(25) 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经查询有在建项目的;(26)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情况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27)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不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进入下一轮的抽签定标阶段。第二阶段:抽签定标(即抽签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摇号机确定中标人,定标分二轮进行,第一轮:通过摇号确定投标人所对

42、应的号码,第二轮:由业主代表摇号确定中标人。通过摇号机抽取的号码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进行确认。如抽签时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准时出席抽签会议,则视为自动弃权。F 授予合同26、中标通知26.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可以电话、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确认。注: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到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长沙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6.2 当中标方按第27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中标施工合同后,招标方将向其它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招标方对落标的投标

43、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26.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定中标施工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合同金额等于中标价格。设计变更签证须经招标人、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后方有效。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27.3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中标施工合同时,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28、履约保证金28.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由长沙县招标采购局转汇至招标人处的(预交)履约保证金将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柒拾万元整),中

44、标人应到招标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28.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28.3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签定合同,则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9、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基础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15%;工程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40%;整体工程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付至合同总价的60%,在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评审出具报告且完成备案后一年内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满二年后付清,每次拨付工程款凭施工方建安税务发票方可付款。

45、工程款付款期间不计利息。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长县政发200579号文件、长县政发2007107号文件、长县政发2007113号文件、长县政办发201025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教学楼、食堂兼风雨操场、厕所建安工程工程地点:长沙县黄兴镇黄兴中学校园内工程内容:教学楼为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约4282.7;食堂兼风雨操场为框架结构三层,其中屋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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